彝族演奏文化的“第一提琴”

作者:网络转载 日期:2016-02-23点击:2198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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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彝族是个特别的民族,它历史悠久,文化早熟。

  彝族的社会影响面广,主要分布在滇、川、黔、桂四省区。

  彝族有自己独特、科学的天文历法。

  彝族文学丰富多彩,除了《阿诗玛》以外还有许多代表作品。

  彝族有自己的语言文字。

  彝族信仰原始宗教,毕摩是彝族社会的祭师兼传统文化的保存者和传播者。

  ……

  恩格斯曾经说过,经济落后的民族同样能演奏第一提琴。彝族的文化正说明了这句话,它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有能力演奏“第一提琴”。
 
用新历史观看待彝族历史
 
  彝族是个古老的民族,就彝族历史的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主任祁庆富。他介绍说,正史(《氐羌传》)中很早就有记载,彝族属于西南部少数民族,对中华民族整个形成存在着重要影响,它所形成的文化也就是历史课本中提到的彩陶文化。彝族保留了许多古羌人的习俗,它与藏族、白族、景颇族同源。目前,学术界已经普遍肯定,彝族是氐羌支系的延续,它本身是很古老的。费孝通讲的“多元一体论”就是指中华民族是各民族融合形成的,所以彝族在中华民族历史的形成中所起的作用是相当重要的。

  我们现在是用今天的眼光来看历史,而以前是用昨天的眼光来看历史,也就是说实际上现在说的历史是用今天的视角赋予它意义,不同的人给出的历史也就不同。说彝族先民来源于氐羌就是用今天的眼光去看待历史。彝族是中华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历史上曾做出很多贡献,今后还将会做出新的贡献。以前是中央王朝的历史,将少数民族看做“蛮夷”,“非我族类,其形必异”的观点就是站在中原角度看历史。我们今天回过头再看,这种以汉族为中心的观点,就不科学了。

  认识了这一点,就能够认识到,要实现中华民族的现代化,彝族也必须实现现代化。彝族在历史上可以创造辉煌,也可以在现代化建设中再创造出辉煌。
 
火塘传承彝族文化
 
  从文字创造和起源来讲,彝族文字有着悠久的历史。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咨询委员会委员史金波告诉记者,彝文的创制和其他少数民族不同,它是中国少数民族创造最早的文字。文字来源分自源和借源,自源就是自己创造的,借源是改造其他文字而创制的。北方一些创制、使用较早的民族文字是借鉴了西方、印度文字创造的,例如在汉代及其以后,新疆地区使用的?卢字母、粟特文、焉耆 - 龟兹文分别来源于波罗米文字和阿拉美文字,而彝文是一种自行创制的自源文字。

  彝文还有个特点是使用时间很长,历史上曾经有很多文字使用后又消失了,但彝文与汉文一样,从创造开始一直使用到现在,其延续时间之长在少数民族文字中是绝无仅有的。它的应用范围比较广泛,涉及到云南、四川、贵州、广西等四省区。这四省区间文字大体上一样,但也有一些差别――其使用各有特点,横写竖写都有,书写不是很一致。

  南方气候潮湿,对文字文献的保存并不太容易。但彝文文献现存至少几万册,涉及的内容也相当丰富,包括哲学方面的 ,例如《宇宙人文论》用问答方式来论述自然观,对于天地的形成,万物的生长,日月的运行,日食月食的成因,年界月界的制定,历法的推算,风雨、霜露、雷电的形成,人体的构造等,都作了详细的说明,是一部具有朴素唯物主义思想的自然观著作;有文学方面的,例如手抄本《彝族诗文论》,它出现比较早,说明彝族在唐代以前已经有了文艺理论了;还有医药方面的,占卜方面的,宗教方面的;还有一些综合性文献,例如清朝康熙年间编写的综合典籍《西南彝志》,记述彝族历史、风俗的彝文书籍,被誉为彝族的百科全书。

  说到彝族文献,不能不提到其特殊的传承方式――火塘传承。过去彝族没有正规的学校,他们学习文字和文献都是在自家的火塘边,父教子、兄教弟,这样一代一代传承下来。彝族的文化代表人物是毕摩。毕摩文化的教学也往往是老毕摩做法事时在火塘等处进行传授。火塘是彝族生活中最重要的活动场所和家庭的象征,是饮食、起居、取暖、会客、议事、交流、宗教活动的中心,也是彝族民间最为重要的一种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传承的场所。这一特殊的文化现象让彝族文化在一直受到汉族强势文化影响下传承了下来。就连彝族的家谱也是口耳相传,父传子,兄传弟,反复背诵,代代相传。很多彝族男性都能背上传续几十代的家谱。

  历史上,由于北方少数民族曾经掌握过政权,所以蒙文、满文等文献都有刻印本,但南方少数民族的文献除了彝文文献之外,都没古代刻印本,明代的彝文刻本在西南地区是最早的,是西南少数民族印刷技术的一大进步。

  彝族先民在西南地区较为闭塞的情况下,凭着善于学习和创新的品格,对发展文化有强烈的追求,凭着克服困难的精神,创造文化,传承文化,接受先进科学技术,这是非常难得的。
 
让阿诗玛品牌带来经济效益
 
  石林文化有两方面,一方面是石林的自然景观,另一方面是阿诗玛。石林文化深厚,以阿诗玛为代表的彝族文化,内涵丰富,影响深远。关于石林文化以及阿诗玛,中央民族大学彝学研究所副所长黄建明说,《阿诗玛》是彝族叙事长诗,最早用彝语创作,1954年译成汉文。翻译成汉文后影响很大。长篇叙事诗《阿诗玛》是描写彝族青年男女的恋爱故事,诗中反映了彝族人民不畏强暴、追求幸福的愿望。石林文化就打了阿诗玛品牌作为其开发的切入点。

  《阿诗玛》千百年来历经民间口头传唱、手工传抄,其艺术魅力随时间的冲刷而历久弥新,不减光芒,成为我国民族文学百花园中一块璀璨的瑰宝,蜚声世界文坛。用彝文记录的叙事长诗《阿诗玛》被译成20多种文字在国内外发行,改编成中国第一部彩色音乐电影《阿诗玛》后更是享誉海内外。后来经过了不同艺术形式的传播,使之影响不断扩大,日本还将之改编成了广播剧。黄建明提到他在日本做访问学者时,看到日本有两个剧团在演出阿诗玛,说明阿诗玛的文化影响力已经很大。另外,日本有阿诗玛餐厅,是个连锁店,总部设在名古屋,其他一些城市也设有分店。

  由此可见,文化遗产是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在国外可以,国内就更应该把它做大做强。现在在石林,很多宾馆、饭店、艺术团也使用了阿诗玛这个名字。

  在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上,往往有两种误区,一种认为既然是“遗产”,就是非常落后的,对现代化建设没有什么意义;另一种是认为文化遗产不能开发,开发就等于破坏。事实上文化遗产如果不开发就会失传。比如刺绣,现在彝族穿民族服饰的人少了,因为彝族服饰耗时耗力也耗钱,除了过年过节,山区农民都舍不得穿,久而久之,彝族的刺绣就有失传的可能。这就需要用其他方式来开发它、继续使用它。例如彝族人在现代装扮中也喜欢使用有民族特色的手工艺,很多彝族人在领带上点缀一些彝族刺绣,标志出自己的民族身份。
 
科学准确地界定彝族文化遗产
 
  中央民族大学教授李耀宗感叹,能够保护民族文化遗产的法规“千呼万唤难出来”。他说,关于立法问题,据悉,文化部政策法规司早已着手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为此已经开了很多会。这个法的确有些“难产”。其原因之一,抑或就在民族民间文化的界说和分类太复杂了。一直在讨论、争议的,就是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糟粕会不会被保护下来了,也就是说我们不能用保护法保护一些不该被保护的东西。

  糟粕和精华的问题从古到今一直在谈。乾隆删去了很多本应入编《四库全书》而他认为是糟粕的东西,导致现在又续《四库全书》。我们还要走历史的老路吗?落后的东西怎么办?李耀宗认为,精华、糟粕应有一条理性的标准:界定它有没有价值,这个价值既包括传承价值即推广、弘扬价值,也包括研究、借鉴价值。对研究者而言,应该没有精华和糟粕。就像医生面前没有好人、坏人,只有病人。而在研究者看来,只要是文化遗产,都是有研究价值的。

  如果不是这样,我们还怎么面对历史?我们不能用现在的观点去苛求古人。这是不公道的。对待文化遗产,要有博大的胸怀,有高屋建瓴的学者视野。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包括两方面:一是活态传承,二是静态保存。要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眼光区别对待,不能用不符合文化发展规律的标准去随意权衡。

  毕摩可谓彝族的大百科全书。没有毕摩,凉山文化是难以传承下来的。毕摩是凉山彝族传统文化的活态载体。彝族由于许多历史原因,好多古旧文化只在毕摩的口耳中传承,比如,“尼木措毕”这一综合文化现象,主要应从精神层面研究,对研究彝族历史文化是非常重要的资料。彝族社会没有给我们留下来像中原汉族那样多的历史典籍,毕摩的口碑历史典籍是不可不听的。正因为如此,所以毕摩研究尤其重要。我认为,应特别强调保护传承人。但是提到人的保护就麻烦了。比如保护毕摩问题,有人担心在法律保护下他搞迷信活动怎么办?所以保护的“保”字是大有文章可做的,引导、教育也是一种保护。在有限范围内保存意义重大,这和弘扬是有区别的,而与博物馆展览性质相当的原生态静态保存、展示、展演,也很有必要。

  过去对彝族的研究书卷气浓一些,我主张用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目光审视彝学研究,让其再上一个台阶。过去分割若干小块进行研究,较少互相观照,难免支离破碎,这是不对的。首先要着眼森林,然后才研究树木。缺乏整体系统的审视,会阻碍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整个保护都还存在理论问题,应该加强基础理论研究,须知欲速则不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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