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3月8日,C2版
盗窃电信设施被制裁
近日,禄丰县人民法院分别以盗窃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收购赃物罪判处七名被告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的罚金和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有力地打击了盗窃、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的犯罪活动。
去年1月至6月,四川省会理县人谢训军单独作案4次,先后邀约安宁市人朱某、彭某、王某作案2次,邀约盐津县人吴某、昆明市西山区人童某各作案1次,盗割了禄丰县土官乡境内清水沟、寨脚和320国道2865KM附近闲置的通讯电缆600米、正在使用的通信电缆1850米,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5687元。去年6月16日夜间,当谢训军正在盗割土官乡寨脚后山刚修复正在使用的188—191号电杆之间的通信电缆150米时,被禄丰县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审查,抓获另外5名犯罪嫌疑人和多次收购涉案全部通信电缆的安宁市福兴废品收购店的马某,禄丰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以盗窃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分别判处谢训军、朱某有期徒刑七年和五年,按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分别执行六年和四年,分别并处罚金5000元和3000元,赔偿经济损失20000元、3000元;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分别判处彭某、王某等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张永学段玲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