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文艺》2014年第三期

日期:2016-03-08来源:本站原创作者:吴玉华点击:26872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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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在场·小说

 

明月几时有 / 王菊芬 4

刘寡妇和我 / 钱 海 12

林场人物(二题) / 苏 敏 26

神秘的哈达/ 桑杰才让·青海(藏族) 32

偷 碗/ 王 娟 42

 

味觉阅读·散文

 

历史,从南华走过 / 张永权 50

与太和街有关(外一篇) / 张尚锋 54

甲午话龙城(外一篇) / 李绍全(彝族) 59

流浪文豪笔下的镇南人 / 普显宏 63

这地,这人 / 陶付龙 68

爱河情思(外二篇) / 郭丽琼 70

 

刊中刊·诗高地

 

朱绍章的诗 / 朱绍章 77

楚小乔的诗 / 楚小乔 80

青春是明媚的忧伤 / 汤 琦(哈尼族) 83

李云川的诗 / 李云川 86

胡正刚的诗 / 胡正刚 89

罗婺,罗婺 / 普驰达岭(彝族) 91

 

第三只眼·评论

 

以个体沧桑烛照世相纷繁 / 杨荣昌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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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月几时有

 

                                      王菊芬

 

 

作者简介:

 

    王菊芬,禄丰县人。从小喜欢文学,特别喜欢中国古典文学。散文诗歌散见于《龙乡文艺》。《明月几时有》是作者小说创作的第一次尝试。

 

 

     我是骆家庄的大小姐,是爹爹的掌上明珠。爹娘相爱二十几年一直没有一男半女,娘四十二岁才生我,却为了保住我失去生命。爹爹对娘情深意长,一直未娶,只把对娘的爱全部放到我身上。

     那一年我七岁,爹爹将他领到我面前,让我叫他哥哥。

     我叫骆明月,爹爹告诉我,他叫骆明生,是我的哥哥,十岁。爹爹叫我以后谁问我都这么说,叫下人们也记住要这么说。

     那是一个小小少年,个子比我高一个头,年龄看起来并不比我大很多。我一直希望有个哥哥,就欢天喜地地去拉他,叫他哥哥。他却一副高傲的表情,淡淡地回应我。

     爹爹是骆家庄庄主,能文能武,而我却天生体弱,不喜习武,爹爹也不勉强我,只是说以后会给我挑个能文能武的夫婿,让他保护我。爹爹整天习武读书,哥哥来了以后也整天跟他习武读书。

     我却只读书不习武,然后和丫鬟小翠做一些自己感兴趣的女工。我从小都有点怪怪的,不喜欢读的书再怎么读也记不住,喜欢读的书过目不忘;不喜欢做的女工一点都不会做,喜欢做的女工第一次做就比别的女孩做得好得多。好在爹爹很疼爱我,从来不强迫我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我只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当然做得很好啦,所以别人看来我是个很聪明能干的女孩。

     哥哥到我们家后不久,有些官府模样的人曾经来过我们家,说是奉命搜捕捉拿朝廷钦犯,爹爹好酒好肉招待他们,等他们酒足饭饱之后说:你们搜吧,我这里除了一双儿女,几个下人,可没有朝廷钦犯。官差们就打着饱嗝走了。

     有哥哥的日子不再寂寞,爹爹有事外出的时候,我和哥哥可以相伴读书,可以在庄里躲猫猫。也可以带着一些银钱,悄悄溜出骆家庄,去五公里外的镇子上买些好吃的。

     我九岁那年的夏天,一天爹爹又有事外出。站在骆家庄的楼上,我看见离骆家庄两公里的后山上葡萄已经成熟了。紫色的葡萄挂满了枝头,沉甸甸的像是要把葡萄枝坠断。这片葡萄林是娘在世时和爹爹一起种的,因为娘很喜欢吃葡萄。我和娘一样喜欢吃葡萄。每年葡萄成熟,爹爹都要带着我来摘葡萄。今年爹爹一直很忙,没有空摘葡萄给我吃。而我已经很想吃葡萄了。爹爹出门后,看着大串大串紫色的葡萄,我对哥哥说我想吃。哥哥说我去摘给你吃。我和哥哥、小翠一起来到后山,哥哥上树去摘葡萄,我和小翠在树下等。哥哥摘了葡萄装在篮子里然后用绳子吊着篮子放下来,我和小翠在下面接住,把篮子里的葡萄拿出来,哥哥再把篮子吊上去。看着又大又紫的葡萄,我和小翠就坐在葡萄架下吃起了葡萄。就在我和小翠吃得开心的时候,突然我的小腿刺痛了一下,一看,天哪!一条绿色的蛇咬住了我的小腿!小翠和我吓得惊叫不已。哥哥赶快下了葡萄架,这时我的小腿已经肿得老粗,小翠吓得哭了,我又痛又怕,几乎要晕过去。哥哥叫我忍住痛,用小刀把我的小腿划开一个小口子,然后用嘴把蛇毒吸出,我的腿没有先前肿了,哥哥的嘴却肿了。哥哥顾不得许多,他背起我,一口气跑到七公里多的镇子上的诊所。医生帮我清洗了伤口后,给我的伤口上了药。再看哥哥,因为中毒,劳累,紧张,他已经晕过去了,医生赶紧给他解毒,他才慢慢醒过来。傍晚,爹爹回来了,他没有责骂我和哥哥,只是再三告诫我们,后山有蛇,以后不要随便去后山。有了这次教训,我看到绳子都怕,更别说蛇了。我和哥哥再也不敢去后山了。

     时间一年年过去了,很快就到了我十五岁生辰。生辰过后,爹爹给我举行了笄礼。奶娘说,笄礼之后,爹爹会为我挑选夫婿了。我可不想要什么夫婿,我只想和哥哥永远在一起。然而我十五岁生辰的第三天,我们家里突然来了好多人,他们穿着打扮不像一般人,很华丽,我从书本上的知识判断:他们是皇宫里来的人,果然,其中一人宣读了圣旨:奉天承运,皇帝昭曰,封子楚为太子,即刻回朝。我明白了,我的哥哥,他叫子楚,他是太子。哥哥接了圣旨,和爹爹拜别:“子楚八年来多蒙师父护佑,才免遭奸人之手,得有今日出头之日。大恩大德,永远铭记在心。以后师父有何事需要子楚,子楚定当极力报答。”爹爹看看我,再看看子楚,一字一顿地说:“为师已近花甲之年,自己没有什么欲求。只是膝下小女,希望她有个好的归宿。只希望你娶明月为妻,君临天下之日,立她为后。除此,再无他求。”哥哥看了我一眼,对爹爹说:“子楚记住师父的话了。”说完,哥哥就和来的人走了。我来不及和哥哥话别,却在他走出骆家庄大门的时候哭倒在地。爹爹扶起我安慰说:“你们只是短暂的分别,子楚很快会来接你的。”

     哥哥走后,我心里很乱,我从书上看过很多皇宫的悲剧,我不想进什么皇宫,当什么皇后,我只想永远和哥哥在一起,可是他为什么要是太子?他以后当了皇上,他还能永远和我在一吗?

     子楚回去后时有信来向爹爹问好,每封信的末尾都会提到我,有时说:“明月最近读什么书,身子可好?”有时候说:“明月可长胖些?叫她多吃点肉,她总不喜吃肉,尽吃素菜。”

     一年之后,一向身体健壮的爹爹,突然得了伤寒,病情来势汹汹,爹爹十几天以后就永远离开了我。我虽然生下来就是没娘的孩子,却在浩瀚无边的父爱沐浴下成长,爹爹对我百般爱护,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幸福的孩子,从来没有觉得自己可怜。可是爹爹去世后,我觉得自己没有家,没有亲人,就像一叶漂泊在大海中的孤舟,无依无靠。这时我想到了子楚,我托人带给他一封信,告诉了他爹爹去世的消息。

     一个月后的一个晴天,一大早喜鹊就吱吱喳喳叫个不停,当太阳暖暖地照在我闺房的时候,子楚出现在我面前。我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以为是太阳的光芒让我产生的幻觉,然而子楚牵住了我的手,轻轻唤我:“明月,明月!”小翠高兴得流泪:“小姐,太子来接你了!”哦,原来是真的,子楚真的来了!我拜祭了爹爹的亡灵,给了骆家庄的下人们一些银两,叫他们回自己的家,只带小翠和我一起去皇城,小翠比我更可怜,她是爹爹在路边捡到的弃儿,不知道家在哪里。

到了子楚的太子府,子楚叫我住在后花园里面的一栋小楼上。他好像很忙,但不管怎么忙,他总是每天来看我一次。只是每次都来去匆匆。虽然子楚又安排了很多宫女太监来伺候我,但是他们和我并不亲近,我还是只有小翠一人为伴,心里时常有些寂寥。只是在每天子楚来看我的时候,我才觉得寂寥一扫而光。

     我到太子府一个月后的一天,子楚来看我的时候神色沉重地告诉我:现在朝政不稳,当朝最有权势的王将军或刘宰相都想让自己的女儿成为太子妃,他父皇也希望他能够娶王将军或刘宰相的女儿为妃。而我,经他再三向父皇求情,又痛述我爹爹八年对他的护佑之恩,皇上答应他可以娶我为侧妃。子楚说:“明月,对不起,只好先委屈你了。”我虽然是一个山野女子,但是自幼饱读诗书,早知道帝王家很多事情,知道我不可能一个人拥有子楚全部的爱,我爱子楚,就算做侧妃我也还能和他在一起,我还奢求什么呢?

     皇上本来想很快替子楚举行封妃典礼,但是子楚感念爹爹对他的恩情,怎么也不愿爹爹去世后不久就大婚。再加上王将军和刘宰相两家的小姐都想当正妃,而皇上又两家都不想得罪,一直不确定太子妃是王小姐还是刘小姐,所以就一直拖着。

又是一年过去了。一天,子楚来看我的时候告诉我,今天早朝的时候,父皇决定昭告天下,封我为太子妃,王小姐和刘小姐都是侧妃。我半天没有回过神来。听了子楚的解释才知道,原来王刘两家都互相不服气对方选为太子妃,以至于最后刘宰相提出,干脆封我为太子妃,王小姐和刘小姐都为侧妃。王将军也觉得让我当太子妃比刘小姐当好,所以也表示同意。真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子楚很兴奋,我却高兴不起来。

封妃大典定于十天后举行。礼部的动作好快,不到十天,就准备好了子楚和我大婚的大典需要的一切。王小姐和刘小姐也在同一天嫁进太子府。虽然说她们是侧妃,但是结婚那天我有的她们都有,本来该她们二人对我行跪拜礼,但是她们只是神情傲慢地点头颔首致意。我知道她们心里是看不起我的,她们的家庭有权有势,有父兄做后盾,而我只是一个孤女,并且是一个平民的孤女,根本没有能力要求她们尊重我。好在,子楚很爱我,这就够了!可是新婚的第二天,子楚就被父皇逼着离开我去陪王小姐和刘小姐,弄得子楚和我都很郁闷。

     转眼又是一年过去,我十八岁生日到了,子楚在太子府为我举行了生日宴会,几乎所有朝廷官员都来祝贺,皇上也赏赐了我很多珍贵的东西,只有王小姐和刘小姐家,既不见来人,也不见礼物。子楚有些生气,我却劝他不要放在心上。

生日过后不久,我怀孕了。子楚高兴得像个孩子。皇上知道消息后,也很高兴,口谕内务府要好生照顾我。当初立我为太子妃本是王刘两家相争的权衡之计,因此皇上在内心里并不认可我,也就是说他觉得立我为太子妃是暂时的,子楚继承皇位以后还是不能立我为皇后。过去,皇子们因为争当太子,争斗激烈,最后几个皇子都死于非命。子楚现在是皇上唯一的儿子,因为逃到骆家庄才幸免于难,因此皇上很希望早点有孙子,现在知道我有了身孕,他高兴得竟流露出我母因子贵,他日也可居正宫的意思,这可气坏了王小姐和刘小姐。

     我怀孕两个月的一天凌晨,一觉醒来我感觉好闷热,就起床来到寝宫门口透透气。站在寝宫门口,见不远处的花香传来,就忍不住想过去采几枝鲜花插在花瓶里。小翠她们都睡得很香,我不忍心叫醒她们,就悄没声息地下台阶。下了两级台阶,我突然看见一条蛇一样的东西躺在台阶上。我在骆家庄被蛇咬过,平生最怕蛇,不要说看到蛇,就是听人说到蛇,都会害怕得发抖。现在这玩具跟蛇一模一样,我的心吓得怦怦直跳,腿也在发抖。我恼恨,是哪个调皮的小太监或小宫女竟敢把玩具蛇放在这里吓我,过一会查出来非好好处罚他(她)不可。可是就在我想从“玩具蛇”旁边快步走开的时候,突然看见“玩具蛇”动了!天哪!是真蛇,不是玩具蛇!我吓得大叫一声,慌乱中一脚踏空,滚下了台阶,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我醒来时已是第二天早上,睁开眼小翠和子楚都在身边。子楚痛心地说:“对不起,明月,我没有保护好你和孩子。你的寝宫周围从来没有蛇,我一定要查出是谁把蛇放在那里想害你,然后把他碎尸万段。”谁都知道是有人想害我,谁都知道害我的人不是王小姐就是刘小姐,可是,就算查出来又能怎样?还不是用个被胁迫的下人来担罪名。孩子没了,我心痛万分。只是让我欣慰的是子楚可以以此为借口整天陪着我,皇上也伤心他的长孙没了,也不再要求他去陪王小姐和刘小姐。

我醒来的那天下午,太监杨德林带着王小姐宫里的太监小树子来告诉子楚,是王小姐叫小树子把蛇放在我寝宫门口的。小树子本是杨德林的养子,他在被王家胁迫作恶后,告诉了杨德林王小姐家阴谋害死我和腹中孩子的罪恶,他觉得自己早晚会被王家灭口,就把此事告诉了养父杨德林。杨德林建议小树子向子楚自首,然后死个明白。小树子跪在我和子楚面前,向我们说对不起。我知道身为奴才的身不由己,对他是又恨又可怜。子楚把小树子和王小姐都关起来,向父皇禀明了他们害我的经过。皇上非常痛恨王家对皇长孙的迫害,但是却不知道该怎样处置王家。王家手握兵权,几十年来保边关平安,王将军南征百战,战功赫赫。王小姐残害皇孙,犯的是诛九族的大罪,可是如果诛王家九族,王家必定造反。王家造反,邻国必定趁虚而入,国家不保。如果不严惩王家,以后这种残害皇子皇孙的恶行还会发生,国家后继无人。

     这天晚上,皇上招刘宰相入宫,密谈了很久。第二天早朝的时候,刘宰相和一帮大臣群情激愤,他们提出,王家目无王法,残害皇孙,理应诛灭九族。王将军虽然一向飞扬跋扈,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但是在众大臣义正词严的弹劾下,也有些心虚。虽然强词夺理,但已经明显底气不足。皇上没有表态,等众大臣弹劾完毕,就宣布散早朝。可宣布退朝后,大臣们还是在宫门前长跪不起,请求严惩王将军一家。皇上多次叫太监严令他们回家,但是大臣们一直长跪不起。皇上只好叫人招来王将军说:“爱卿可看见宫门前的众大臣?可知道他们为何在这里长跪不起?”王将军早已经知道事情的原委,跪倒在皇上面前说:“请皇上念我王家几十年保家卫国流血流汗无数,宽恕小女一时糊涂做错事!”皇上双手扶起王将军说:“朕怎不知王家大功,怎不想宽恕令爱,可是众怒难犯。我几次叫太监去严令他们回家,他们却不动,难道我还能把他们治罪吗?说起来他们也是出于公心,也不是无理取闹。令爱的行为论家法已属大逆不道,论国法应诛灭九族,可是我怎忍心对爱卿一家动手!但不惩罚,众大臣不服,不如朕假意免去王大将军的职务,收回兵符,假意关押,以平息众大臣之口。待舆论平息一些后,再放你出去,任命你为大将军,还你兵符,恢复王小姐自由和身份,如何?”见王将军有些狐疑,皇上说:“放心,我朝少了谁都可以,少了你可不行,没有你谁来带兵打仗呢?”王将军一向自负,听皇上如此说,也觉得少了自己不行,就答应照皇上说的做。

     皇上和王将军一起来到跪在宫门口的大臣们面前,宣布免去王大将军的职务,收回兵符,即时起关押。大臣们欢呼万岁离开了宫门。皇上把兵符交给了禁军统领陈禄将军。皇上叫王将军的侍从回家告诉王家人皇上是不得以的假关押,叫他们放心。王家侍从走后,假的成了真的,王将军被关押起来,陈禄带兵严密看守。

     不过两三天时间,朝臣们就收集了大量王将军和王小姐的罪状,皇上赐死了他们父女二人,又叫陈禄带兵包围了王府,诛了王家九族。就这样,短短几天,王家就从一个人人敬畏的重臣之家变成了罪人之家,灰飞烟灭。虽然很多人拍手称庆,而我却没有太多喜悦,只能感叹人生的无常。当然有一家人比任何人都高兴,这就是宰相刘家。过去王家和刘家抗衡,现在王家没了,刘家自然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时间转瞬过去半年,半年来刘小姐虽然看不起我,非常跋扈,但是我百般忍让,虽然免不了受些闲气,但子楚很关心我,也经常来看我,日子也不算难熬。一天,子楚又来看我,带了吐蕃进供的西瓜来给我。我素来爱吃西瓜,看到那又红又甜的西瓜可馋坏了,一口气吃了好多。子楚看着我贪吃的样子,笑我还是骆家庄那个野丫头,一点不像个太子妃。

     刚吃完西瓜,有太监来传皇上招我和子楚进宫。进了皇上寝宫才知道,皇上病得很重。皇上是个精明的人,他不想在对手面前露出病态,所以来进贡的吐蕃人也好,刘宰相也好,都不知道皇上病得如此严重。皇上溺爱地看着子楚说:“皇儿,我的时间不多了,我想尽快把皇位传给你,我想亲眼看你登上皇位。”子楚悲痛得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只是流泪。皇上又对我招手,我赶紧上前,皇上说:“明月,你是个好女孩,但是子楚即位后却不能立你为后,朕和子楚都不在乎你的平民出生,况且你爹是子楚的救命恩人。只是如果立你为后,你会被害死,子楚的皇位和性命都不保。你明白我的一片苦心吗?”我流着泪拼命点头:“父皇,明月一个平民女子,不在乎地位,只要父皇安好,子楚安好就满足了。”父皇慈爱地看着我和子楚,眼里满是宠溺的爱意,满是不舍和放不下。谁说帝王家没有亲情没有爱,这一刻,我却感到浓浓的亲情,深深的爱意。父皇对我和子楚挥挥手说:“去吧,我也休息了。”我和子楚流泪忍痛离开了。

     一月后,皇上传位给子楚的大典如期举行。子楚,哦,应该称为新皇了,新皇封刘小姐为皇后,封我为淑妃。登基大典上,刘小姐傲慢地接受了我的跪拜礼。

     登基大典举行后的第二天早上,皇上就驾崩了。登基大典接着国丧,几天下来,子楚瘦了很多,我心疼得不得了,亲手为他熬制补品,想让他好好补补,恢复元气。可是,子楚刚到我的寝宫,刘小姐也跟着来到我的寝宫,我端出熬好的补品,递给子楚,刘小姐却一把夺过碗说:“什么东西啊,别把人吃坏了。臣妾那里有上好的补品,皇上跟我过去尝尝吧。”子楚说:“明月熬好了,今天就在这里吃吧,改天再去你那里吃。”说着接过碗要吃,刘小姐却从子楚手里夺过碗放到桌上,站起来拉着子楚说:“还改什么天,就今天去,这些东西有什么好吃的?一个乡下野丫头能做出什么好东西!”子楚甩开刘小姐的手说:“乡下野丫头怎么了?朕就喜欢吃乡下野丫头做的!朕这几天累得很,你别来添乱好不好?”说完,再也不看刘小姐一眼,端起碗吃起补品来。刘小姐自讨没趣,恶狠狠地看了我一眼,悻悻地走了。

     子楚做了皇上,虽然刘宰相飞扬跋扈,但是因为陈禄将军忠心耿耿,刘宰相也翻不起什么波浪。陈家世代忠良,世代任禁军统领,尽职尽责,保皇宫安全。现在全国所有兵权都交给陈禄,国家内外安全都由陈禄负责,子楚可以一心治国,为百姓造福。

     刘宰相为了拉拢陈家,多次屈尊降价去拜访陈将军,但是陈将军只是淡淡地还礼,并不和他有什么深交。更不和他在家里谈论什么国家大事,刘宰相仍然不死心,他听说陈家只有一个女儿,但是二十一岁尚未成亲,就给自己十八岁的儿子求亲。陈将军婉拒了。弄得刘宰相黔驴技穷,但仍然不死心。

     其实陈将军和陈夫人为陈小姐的婚事一直很烦恼,原来陈小姐从小就得了癞皮病,寻医问药无数也没治好。虽然有不知情的贵门公子来提亲,但是陈将军和夫人怕成亲后陈小姐被丈夫嫌弃,一直不敢给陈小姐定亲,一转眼陈小姐已是大龄女子,陈小姐自卑得多次想自杀,将军和夫人苦苦相劝小姐才答应不再寻短见。然而陈小姐的病却愁得陈将军和陈夫人整夜整夜睡不着。一天,一个年轻后生来到陈府,说自己是神医,专治疑难杂症,治不好以死谢罪。陈将军本不相信他,但是听他把话说得那么硬,就不由得有些动心。就把神医留下来给陈小姐治病。陈小姐内服外搽了神医带去的药,癞皮病一天比一天见好。陈家上下都很感激神医。陈小姐因为癞皮病错过了婚嫁的最佳年龄,见神医温柔体贴,英俊潇洒,就有以身相许的想法。神医治好刘小姐的病要走的那天,刘小姐不顾父亲的反对,坚决要留住他,并且不顾一切地告诉家人,她已经怀了神医的骨肉。陈将军气得差点对神医动剑,却被夫人再三劝住,无奈同意陈小姐和神医成亲。

     神医住在陈府,尊老爱幼,行为举止文雅有礼,很讨陈家上下的欢心,就连一向看不惯他的陈将军也慢慢改变了对他的看法。陈将军因为抽烟很多,肺部经常不舒服,神医就提出帮他调理。开始服药的前几个月,陈将军觉得肺部舒服多了,然而一年后,陈将军的病却突然恶化,皇上叫太医去调理也无效,最后陈将军竟不治而亡。陈将军的去世,不仅陈家上下悲痛万分,皇上也痛感朝廷失去了栋梁支柱,非常悲痛。

     陈家世代忠良,一直负责京城安危。陈将军掌握我朝所有兵权,他去世后谁来掌握兵权呢?皇上传旨几家将门之后比武,谁的武艺高谁掌兵权。没想到神医也来报名,按理说他没有报名的资格,因为仅限几家将门之后,他只是陈府的女婿,并不是陈家的儿子。然而大臣中有人说女婿是半子,就让他参加比武吧。皇上也痛惜陈将军壮年早逝,也就同意神医参加比武。没想到比武那天那些将门之后不知道怎么回事,个个都败在神医手下,神医就这样当上了统领全国兵权的大将军,负责整个国家的安危。神医到陈府后,有了新的名字:陈荣。所以神医也是陈将军。

     以后的日子,虽然刘小姐时时想无事生非,但我百般忍让,虽受些闲气,倒也没出什么大事。可是当我再次怀孕的时候,灾难就降临了。太医确诊我怀孕没几天,刘小姐就说自己浑身不舒服,太医看不出什么,请了一个什么道士来看,道士说是有鬼魅作怪。那道士胡诌一通,说那个鬼魅就是我肚里的孩子。刘小姐和刘宰相说我怀了鬼魅,极力要求皇上处死我。但是子楚早看透了他们的鬼把戏,对他们的话置之不理,这可激怒了刘家。

     那是一个明月当空的夜晚,我和子楚刚睡下不久,就听寝宫门口传来乱哄哄的人声,我们赶紧起来,尚未穿好衣服,就见小翠闯了进来说:“皇上,娘娘,大事不好了,刘家包围了寝宫!”子楚和我刚到寝宫门口,就见刘小姐,刘宰相在前,陈荣带着大批卫士在后。子楚大声说:“朕在此,尔等要造反么?”刘宰相上前两步说:“我等不敢造反,只是淑妃怀了鬼魅,不宜再伺候皇上,请求皇上把淑妃处死。”子楚说:“哪里有什么鬼魅,这是朕的骨肉,怎能听一个妖道胡说八道!尔等还不速速退下?”但一干人仍站着不动,刘宰相阴笑着说:“皇上被鬼魅迷惑,下不了手吧?”子楚不想再理他,对神医说:“陈将军,替朕请刘宰相出去!”没想到陈荣不仅不驱逐刘宰相,反而帮着刘宰相说:“请皇上处死淑妃!”子楚没有想到陈荣会帮着刘宰相,他还以为陈荣是来护驾的。其实所有的人都被蒙骗了,所谓的神医不过是刘宰相的一个亲信。他用尽心机到陈府,就是为了害死陈将军,夺得兵权。只可惜子楚知道得太晚了。子楚用犀利的目光看着这伙人说:“休得多言,朕自有决断。统统退下!”被妒火烧得要疯狂的刘小姐早已经按捺不住:“皇上下不了手,让臣妾替你下手吧。”话音未落,刘小姐一把夺过一个侍卫手里的剑,一剑刺在我的腹部,鲜血像水一样流淌,我只觉得腹部刺痛,浑身冰凉,脑子却分外清醒。子楚和小翠大叫着抱住我冰凉的身体。子楚抬起头来,愤怒地看向刘小姐,然后放开我,站起来抽出宝剑,一剑,刘小姐的头就滚出好远!刘宰相哀叫一声:“女儿啊!”然后就嚎叫着说:“反了吧!”陈荣叫:“放箭!”顿时,箭像雨点一样飞来,子楚倒在我身旁。

     刚刚还是明月当空的夜晚,瞬间一片黑暗。

 

 

                                             责任编辑:李学智

 

 

 

 

                    刘寡妇和我

 

                                        钱  海

 

     鸡喔喔喔地叫了几声,夜色像一张坚柔而又膻气味儿的老羊皮,还牢牢地覆盖着黄连箐村慵懒的黎明。睡在柔软的铺上,我仍不好睡,觉得自己就像摆在铺上的一块木板,孤零零的。

     我仔细琢磨,我这辈子好像没多少值得留恋的东西。都七老八十了,用我们山里人的话说:撒尿都要带马达,土都埋齐脖根骨了。对未来我还能有什么想头?除了向太阳挥霍日子,我还能干什么?!但有一件事,积压在我的心里太久太久,本想让它像一缕青烟不知不觉的被空气稀释,在人间化为乌有,或者让它慢慢熬着,毕竟这么多年,我已经习惯了,换句话说已经麻木了。我想让它成为一个谜,陪伴我奔赴黄泉,但我做不到。这就是我多年的心病,也是我老不好睡的原因。

站着说话不腰疼!这不是电影的一句台词,也不是喝醉酒后的醉话,是我对那些好轻描淡写说话的人的愤言。像我人生中的这种遭遇,也许全世界没有第二台,我不敢说我比窦娥还冤,这么一桩子事无论发生在任何人头上,谁能说忘就忘呢?别人不能,我更不能。

     发生在我头上的事关乎到我的名节。不!关乎到两代人甚至几代人的自尊。

 

 

     阿爹!要过年了,阿妈喊我杀了两只大黑山羊,叫我扛只羊腿来给你。我面前站着的小伙子长得敦敦实实,左一声阿爹右一声阿爹,我的心里不但热乎不起来,反而狂跳不止,和山里人撵麂子跑得最激烈那下子差不多。

     叫我阿爹的小伙今年二十出头,留着个板寸,从说话起就叫我阿爹。我想当这个阿爹,但我怕他在人前人后叫我阿爹。这是一个现成的阿爹,可这个现成的阿爹不好当,它会毁了我的清白。可想当不想当,我说了不算。要是我个人说了算,那倒是台巴之不得的好事。这么多年来,这个和阿爹有关的事无时无刻不在折腾着我。

     叫我阿爹的小伙叫王发林。顺便也介绍一下,我叫王强。王发林的阿妈叫刘明菊,与我同岁,都是属羊的。我住在村头,她们母子两住在村尾。我们黄连箐村小得可怜,只有十来户人家,一家和一家紧紧挨在一块,像怕冷似的。挨得近好倒是好,可就是村头放个响屁,村尾都听得到,村头撒一泡尿就能流到村尾。村里的人都认为我是刘明菊的男人,刘明菊是我的女人,说我不仗义,把一对孤儿寡母丢在三半边,是没有七情六欲的冷血动物、是木头……村民们的话炮弹般朝我袭来,我的脸上火辣辣的,是酸是甜是苦是辣,我分辨不清自己心里的感受,应该都有。我的心里乱麻麻的,高吊吊的,像被人掏空一样。说句老实话,说好大家可不要笑话我,我连女人下边那东西长得啥样都还不清楚呢。走着时搓脖搓脖,站着时是一合。村里结过婚的男人爱这样撩拨女人,我知道他们是在描叙女人的下边。王发林咋就是我的儿子呢?我解释不清,只有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打掉门牙自个含泪往肚里咽。

     说句实在话,当个现成阿爹对于至今还是一个鳏夫,还是一个老处男的我来说,很无奈。王发林叫我阿爹,可问题是我的确没有在刘明菊肚里播过种,我不是害怕承担责任,我不想别人说我和她是一对奸夫淫妇。刘明菊有结发的男人,我不想她男人戴绿帽子。我不想和任何人辩解,这事辩不清楚,只会像洗毛笔的黑水一样,越洗越黑。哎!这也许是上天的捉弄,也许是我命该如此吧!

 

 

     王发林呱呱坠地,王家人高兴得不得了。

     王发林七岁时上山找猪草。那一天,风和日丽,鸟儿在树梢上飞来飞去,有的双双抱成团,正肆无忌惮地交配着。一阵凉风吹来,凉丝丝的。漫山遍野的野花把山岗打扮得妩媚动人,空气中弥漫着的芳香把王发林给醉倒了。他想美美地多玩一阵,于是把装满猪草的小花篮往树下一歇,爬到了一棵高高的黄炼茶树上。他如饥似渴地把肥嫩的黄炼茶尖往嘴里塞,同时靠在弯弯的树枝上,沐浴着温暖的阳光的轻抚,不知不觉就睡着了。等他醒来已经躺在了医院。撒尿引出屎来,插曲就是从这引出来的。

     睡着后的王发林从树上掉下来后就不知人事了。抓松毛的王奶奶碰着时被吓傻了,哭喊着叫救命,才叫来了我和几个上山砍柴的汉子将王发林送去医院。好在树下的枯枝烂叶多,王发林才没被摔死,可送到医院差不多也是奄奄一息了。王发林摔下来后,身体的多个部位扭伤,流了好多血,医生要求输血。那时候不像现在,医院里有血库,要输血血液只能从患者亲人身上采集。由于受到惊吓,刘明菊看上去病歪歪的,脸上黑煞煞的,医生一看提出换人。换谁呢?见我红光满面的,身子骨结实,很高兴。

     我被叫进了医院的血液化验室。

     王发林是输了我的血才活过来的。我算得上他的再生父母。山里人重情重义,我被王发林拜为老干爹。我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我们那地方就兴这个,不是说笑,有的人五六十岁了还找老干爹呢,找不到人,找一棵树也行。村前山嘴上那棵高高的,要三四个人手拉着手才能合抱的苦楝子树就是阿妈给我找的老干爹。阿妈逢年过节都要去焚香跪拜。我觉得我的命和干爹结出的苦楝一样苦。

     王发林出院回家后,村里的人都在议论,说他一点也不像他爹。这话也不是空穴来风,我认真观察过,确实一点都不像,他父子俩一个塌鼻梁小眼睛,一个高鼻梁眼睛又大又鼓,像牛蛙的一样。嘴巴和下巴有刘明菊的遗传基因,嘴巴小而翘,下巴尖尖的。我都觉得王发林有点变种,但不敢说出口。你说怪不怪,我觉得王发林很像我,其实这也不是我的认为,而是村里几十号人的认为。他和我一模脱壳的像,叠模叠样的像。像同一个厂家不同时期生产出的同一类产品,把我的童年照片和王发林的近照相比,像同一个土基模子脱出来一般。村里的人也有同感。这一像,就把我这一生的命运鬼扯到一起了。

 

 

     苍蝇不会踪无缝的鸡蛋。所有的问题来源于我和王超和刘明菊之间扯不断,理还乱的关系。

     王超是我穿开裆裤起的好伙伴,好朋友,是刘明菊的男人。

     重重叠叠的青山和纵横交错的河谷是我们彝家山寨的地形地貌图。满眼的绿,一望无际的绿,青翠欲滴的绿是群山最美丽的外衣。彝寨或明或暗,像一颗颗明珠镶嵌在翠屏之上。我们的村庄似乎有点鹤立鸡群,没在翠绿的屏障中,而是危险静谧地安卧在光秃秃的半山腰。灰扑扑的瓦房和灰扑扑的土地为小村定下了灰扑扑的颜色。村前村后随便散落着的几棵树,有气无力地生长着。我们的村庄和所坐落的山,就像从天而降的牛屎,很难看。村前的群山馒头似的饱满坚挺。那一座座坚挺的大山见证了我们村的前世和今生,也见证了两个人从年幼起的纯真友情。

     提起王超,记忆横蛮地将画面切换到童年的往事中。

     夏日的山谷里百鸟的演唱会开展得异常热闹。表演者有黄鹂,有画眉,有布谷,有斑鸠,所有鸟儿的代表都来了。它们一会独唱,一会合唱,把演唱会一次又一次推向高潮。河谷的小溪边有两个男孩,他们在静静地观看着鸟儿们的精彩表演,他们是山谷里最忠实的观众,是这条小溪最亲密的朋友。谷底的小溪哗哗哗不知疲倦的流淌着,溪水清澈见底,活活泼泼地欢笑着流向我们村。鸟儿的演出还未结束,两个孩子早按捺不住了,他们光着屁股在水里尽情地嬉戏着,一会儿打水仗,一会儿扎山水坝,一会儿摘野果,一会儿唱山歌,可高兴啦!当然两个孩子也会为一点小事闹得面红耳赤,或者翻脸吵嘴,有时还会动粗,打得鼻青脸肿。但吵归吵闹归闹,隔不上多久,又粘在了一块。他们都割舍不了对方,这是实话。这就是我和王超的童年。

     我和王超的情感一直延续到他和刘明菊结婚前夕。然而她们的婚姻却是那样短暂。

 

 

     王超死了,有人说是发觉王发林不是自己所生,想不通才服毒自杀的,有人说是知道我和刘明菊不明道白的私情后,才恼羞自杀的。不管怎么说,我觉得王超的死和我都有联系。我相信事情迟早有个水落石出的时候。

     王超死了,刘明菊一下子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她找过我几次,大体是想和我重组一个家庭。我知道她爱我,我知道我无时无刻不在想念着她。强哥,我们结婚吧!这辈子我对不起你。你说啥屁话,你不觉得丢人现眼,我还觉得呢!你知道不知道,村里人每人吐一口唾沫,都会把我俩淹死。刘明菊还没把话说完,就被我大声武气地骂回去了。

     这里很有必要澄清一下我和刘明菊间的关系。

     刘明菊家是攒家户。

     那一年,我们县要在蚂蝗箐修建一个小二型水库,得征用刘家村所有的田地。刘明菊家就是那个时候搬迁到我们村的。

     刘明菊的爷爷和我爷爷是表兄弟。我们村少得可怜的田地养活原来的人就很困难,她们家搬来后就更困难了。村民们穷怕饿怕了。穷山恶水出刁民。时常有人天一句地一句,明里暗里在背后冷言冷语怨骂她家,在行动上排挤她家,把吃不饱穿不暖的苦命归罪在她家身上,她家成了村民们的出气筒。是我家的帮助她家才安稳地生活下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们两家的关系就是这样加深的,我和刘明菊的恋情也是那个时候开始的。

     在村里的几个小伙子中,我长得虽然不算太出众,可绝对不是虫包梨一类。刘明菊喜欢我,我爱刘明菊,孩子们喜欢,大人也高兴,老早百早两家人就为我们定下了终身。那以后,我的人生进入了最愉快的时刻。只要夜幕“嗖”的一声垂下来,我和刘明菊的罗曼蒂克就开始了。夜色是我们最喜欢的颜色,是黑夜把我两的心紧紧拢在了一块。如银的月光下,她望着我,我望着她,我们的心像两块磁铁相互吸引着,夜很深了谁也不肯离去。我们愣愣地站着,如同河滩边拴船的水泥桩子。强哥,你好坏!菊妹,我们迟早都是夫妻,哥想你的身体都快想着火了。在姑娘房里,她一次又一次把我不安分的手推开,她说她要等到新婚之夜给我一个完美的她,让我不要猴急,她那熟透的果子早晚都是我的。我的心被她的话缠得紧紧的,像一条蟒蛇勒得我喘不过气来。有她这些话,我像吃了定心丸。我煎熬着,忍受着,没敢越雷池半步。

有情人终成眷属。在我和刘明菊身上,它成了天底下最大的谬论。刘明菊嫁给了王超。命啊!我认为这是命,是上天在捉弄我,命中注定我和刘明菊只能是平行轨道上疾驰的车子,不可能交汇。强哥,下辈子吧,下辈子我一定做你的新娘!我要的是今生,我不想考虑下辈子。我听不进她的任何话,我觉得她的话一下子变得那么生疏,硬邦邦的,像砖头砸在我的耳膜上,砸得我的耳膜嗡嗡作响。她的话更像西伯利亚的寒流,将我的心冰封了。

     我不怪刘明菊。我知道她有难言之隐。

     那一天,刘明菊的阿哥刘明强周身冒虚汗,身体抽搐不止,请来草太医看过,太医说是打摆子,不打紧,过两天就好了。可过了几天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抽搐得更厉害了,后来居然发起了高烧,脸蛋烧得红红的,像一个醉汉。嘴唇烧得白生生的,翘了皮,说话像喷火,喘出的气热烘烘的,呼吸比较急促,像老水牛喘气。家里的人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再次请来草太医,太医说他从来没有遇到这样的怪病,嘱咐赶紧送县医院,说迟了人就完蛋了。

     我们村到县城有30多公里路,走路要一天时间,吆马车去少说也要五六小时。山里人整天吃山珍野味,享受美丽的大自然的抚慰,很少生病。生病也就是一些拉肚子感冒之类的小病,那些小病,随便找一点草药吃了就好了。刘明强是村史上大家看到的最严重,最恐怖的病人。村民们惊慌得不得了,生怕刘明强的病传染给自己。一时间我们村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云。

     村里养牛养羊养鸡养猪养马蜂的都多。可养马的偏偏只有王超家,当然只有王超家才有马车。村里人说马有夜眼。要连夜送人到医院,没马车不行。

     刘明菊的阿爹阿妈垮不下那片脸去求王家。在村里,他们两家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村里人都习以为常了。屋漏偏逢连夜雨。看着奄奄一息的儿子,刘明菊的阿爹阿妈一下子六神无了主。他爹,你就去求人家一下吧!他妈,你们女人和女人好说话,你就去开一下金口吧!刘明菊的阿爹阿妈相互推让着。哎!哎!哎!男的见女的没有动静,一锅一锅地咂着旱烟叹息着。他痛恨那个破坏两家情感的茅厕,那个陷阱般的茅厕,他的脑子里晃动起两家的恩怨。

     刘明菊家搬到我们村后,生产队分给她家两间保管室。山寨里各家各户的茅厕都盖在畜厩里。刘明菊家搬来后没有关牲畜的地方,没有关牲畜的地方,等于没有厕所。人吃了不不可能把屁眼扎起来,要排泄需要有茅厕。懒牛懒马尿屎多,每天跑得老远撒风景尿屙风景屎也跑急跑怕了,不方便不说,也不雅观。没法子,刘明菊阿爹打算在房背后挖个茅厕。茅坑砌好了,可天天下雨,土基晒不干,围墙没法围。茅坑里满当当的一塘雨水晃悠着。就是这塘该死的水把两家的关系搞僵的。

     放暑假了,山里的孩子高兴得不得了,又可以捉雀打鸟了,叫孩子们能不高兴吗?下了那么多天的雨,王超的弟弟小强实在闷得慌,要是天晴,他早就扛着梯子掏鸟蛋去了。那天雨突然停了。老天赏脸,小强自然很高兴。小强扛着梯子踏着泥泞的路朝刘明菊家的后墙走去。

     刘明菊家的后墙墙洞多,是鸟儿们产卵孵化的理想场所。孩子们把这里当成获取鸟蛋的首选场所。

     雨虽然停了,虽然还是夏天,但接连几天的连阴雨,把个天气搞得冷嗖嗖的。风刮在脸上,小强冷得接连打了几个冷噤,想返回去,可出都出来了,不能白跑一趟呀。掏鸟蛋!掏鸟蛋!小强觉得像是有人在背后催促着他,鬼使神差地把梯子树了起来。

     小强用木棍撬掉鞋底的泥巴后敏捷地爬上梯子。在梯子上,小强觉得手有点僵,有点笨,看了看已冻得红红的。小强轮换着把两只手逗到嘴边哈了几口暖气,感觉手灵活多了。扑突!一只受惊的鸟儿从墙洞里飞了出来,撞在小强脸上。鸟儿受了惊,小强也受了惊,只觉得脚底一滑,小强的双手脱离了梯子,身子在空中晃了几下,可手还是没有抓住梯杆,四仰八叉地就从梯子上栽了下来,十米跳台运动员般扎进刘明菊家新挖的茅坑里。

     小强死了!

     小强死了,王超阿妈哭得死去活来。悲凉的哭声犹如古戏中的唱腔,唱得全村人都留下了悲痛的眼泪。那哭声有点阴森,阴森的哭声如地狱中的呼唤。站在一旁的刘明菊全家,像被人点了哑穴,呆呆的站着。

     王超阿妈边哭边骂:刘有理(刘明菊阿爹的名字),你这个挨千刀挨万刀的,砍脑壳的,你挖坟坑埋你自己也还早呀!你这缺德鬼,你家是会得到报应的……那咒骂声不堪入耳,哭着双腿不忘在地上拉锯子般来回蹬着,等骂饱哭够,地上已留下战壕般的两条小沟。屁股上也糊了一层厚厚的乳胶般的鼻涕。王超阿妈的哭声好似冲锋的号令,平时气管炎(妻管严)的王超阿爹也磨刀霍霍,拿起一把菜刀冲进刘明菊家。

     王超阿爹砍死刘明菊家的狗,砍烂了刘明菊家的锅碗瓢盆和桌椅板凳。看到家里的家什被砍得稀巴烂,刘家没有人敢出气,刘明菊姊妹两被吓得抖成一瓢水。

     刘明菊的阿爹心里很矛盾,他想过去道歉几句,可他不敢,他怕道歉会搞成火上浇油。他埋怨自己不该挖那个茅厕,觉得自己有点坑人害人。

     刘明菊家和王超家都是女人掌权。吵过发泄过后,王超阿爹也看开了,可婆娘不得。从那时起旷日持久的婆娘大战就没有消停过。吵了十多年也没有完结,可谓创造了吵架史上的吉尼斯纪录。

     刘家有事需要用王家的马车。刘明菊阿爹愿意放下老脸求乞王家,可以向王家磕头作揖,可以接受王家责骂,要打一顿也行。只要能帮个忙救儿子一命,要自己的命都可以。刘明菊阿爹跪在王超家门口,希望自己的所为能打动王家。

     让这家狗日的也尝一尝白发人送黑发人是啥滋味!王超阿妈信马由缰地冒出这句话。但同情心还没有丧失。可怜天下父母心,毕竟自己还是一个母亲。说完那句话,她就后悔了,觉得自己有点幸灾乐祸,有点落井下石,觉得那很不像一个母亲说的话,她怀疑那句话是不是自己说的。其实王超阿妈就是这点样子:刀子嘴豆腐心。王超阿妈天天诵经吃斋,其间她明白一点: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其实她更清楚,儿子的死是命中注定的。

     儿子死后,王超阿妈天天到庙里烧香还愿,还请先生卜了一卦。先生说她死去的儿子前世是个作恶多端的女人,转世投胎后成了男人,这男人注定命不长。她的儿子只有早死早投生才不会被打入十八层地狱受苦受罪。算命先生支招,为了儿子来世能够大富大贵,只有在世的父母多行善积阴德。王超阿妈珍惜每一个行善积德的机会,在我们村是一个乐善好施的先进典型,谁家遇到困难,譬如红白喜事什么的,她都会去帮忙。刘明菊家现在有了困难,她是否会帮上一把,谁也不敢打包票。

     王超阿爹阿妈都想过了,儿子小强从梯子上摔下来要是不跌进茅坑也不会死。儿子是被茅坑里的雨水淹死的,儿子是个山猴子不会游泳。儿子的死王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可转念一想,王家有何责任呢,这个责任不就是自己强加上去的吗。王家在自家房背后挖个茅坑,有错吗?错了吗?儿子从梯子上摔下来不是跌进茅坑,而是像石头一样砸在坚硬的地上,还能活吗?王超的阿爹阿妈一次又一次像公安破案般分析设想,最后得出结论:从十多米的高空砸下来死的可能大,生的可能太小,即便能活下来,也是高度残疾,活着也只有发吆鸡了。别说儿子活在世上有多难过,也许为孩子看病早就倾家荡产了。想到这,觉得刘家也很冤枉,早想冰释前嫌了,可王超阿妈觉得自己像是吵嘴吵上了瘾,就像吸食毒品上瘾一样,一见到刘家人就想骂几句,已经刹不住车了。刘家现在需要帮忙,这正是积德行善的好机会,王超阿妈吃了秤砣铁了心想帮这个忙,但她不会自动找上门去。刘家找上门来跪在家门口了,她还是放不下面子。

     两家人僵了十多年,王超妈一时半间还转不过弯来。但她觉得自己有点过分。

     白给你夹着根鸡巴!男人膝下有黄金,一个大男人动不动就给人家下跪,还读过几年书呢?王超阿妈觉得刘有理窝囊。索性甩开膀子架马车去了。王超阿妈死水一般的心被男人这一跪搅起了涟漪,阴得能挤出水来的脸上立刻露出不满。

 

 

     蟋蟀一阵阵地鸣叫,犹如催命的丧钟,令人心悸不已。连夜半更,王超阿妈吆着马车把刘明强送到了医院。听回来的人说,医生说去晚一点点,刘明强就见马克思去了。

     刘明强是晚上出的院,也是王超阿妈吆着马车连夜接回来的。她们回到村是第二天天刚麻麻亮,我去水井挑水逗着。经过这事,王刘两家关系好了起来。两家人见面都笑呵呵的,多年来密布在脸上的阴云才到县城一趟,就被城里的风刮走了。

     刘明强好了,我却病倒了。煮熟的鸭子飞了,你说我能不伤心吗?

     我和刘明菊的爱日月可鉴,在村里也是家喻户晓的。我每天忙得脚打后脑勺,为的是多挣几个钱。口省牙省积攒了一点钱,买了一对玉手镯,打算在新婚之夜给刘明菊戴上,我满以为和她结婚是小马拴在大树上稳当当的事了,我没想到半路会杀出个程咬金。世事多变,真是世事多变!刘明菊和王超结婚了。听到这个不幸的消息时我如兜头挨了一棒。

     刘明菊和王超结婚那天,我没有到场。按王超的邀请,我是要参与讨亲的,我告诉他我病了,我不是想回避他们,而是我真的病了。听着那一声声迎亲的喇叭声,对我来说,是一声声刺耳的哀乐。我睡在床上,辗转反侧着,不争气的眼泪刷刷地流淌着。泪在不停的流,我在不停地揩。病好后的一天,我在后山上遇着刘明菊。冤家路窄,见到她那一刻,我心里的火一下子直冲顶门心。我的步子一下子快了起来,我要上去揪着她的头发问一问,为啥耍我?为啥抛弃我另嫁他人?然后甩她几个脆生生的耳刮子,解一解窝在心里的鸟气。然而冲到她面前时,我站住了。刘明菊像一个罪犯站在我这个狱警面前,等待着我的批评教育。她没敢看我,头埋在胸前,脸红到脖子根。看到她这点样子,我起了恻隐之心,冲到顶门的火一下子降到脚底板。可这个时间太短,还不到半秒钟,我的心潮又涌动起来。我一把抱住了她……

     我的心狂跳不止,呼吸特别急促。我看到刘明菊的泪水哗哗哗一个劲地往下流,那一刻,我狂涌的血液减速了。我这样做和强奸有什么区别?我放弃了顺理成章的念头。我抱着脑袋蹲在地上呜呜地哭了起来。

有人说我是猫扳甑子狗沾光。我不想责怪刘明菊,我想通了。再说刘明菊又没和我签过卖身契,女人是大家的,对婚姻她有抉择权,有变更权。婚姻法规定:结婚自由,离婚自由。我只不过是一个山里的老农民,我觉得自己有点荒唐。阿妈说强扭的瓜不甜。我不怪王超,在恋爱上人人都享有公平的权利,刘明菊不是一件商品,就算是一件商品,人人都有购买的权利,那就要看谁出得起价。刘明菊不是我个人的刘明菊,是全世界的刘明菊,是全中国的刘明菊,是整个山寨的刘明菊。她爱谁嫁谁,谁爱她娶她,这是上天的安排,我无法战胜天,理所当然就不可能得到刘明菊。还有一个无争的事实,王超家有恩于刘明菊家。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虽说报恩和婚姻没法混为一谈,但除了把刘明菊嫁给王超,刘家恐怕几辈子也还不清王家的恩。再说王超对刘明菊那火辣辣的爱一点也不亚于我。王超浑身都是肌肉和力气,不像我,除了个子比他高出点外,就没有多少优势了。王超长得矮且黑、胖,我长得高且白、瘦,我们两站在一起就像一只黑山羊和骆驼在照合影照。

我为王超家的义举所感动。其实这才是我真正想通的原因。

     刘明强送去医院的当天,光医院的门槛费就花消了两千块,住了几天杂七杂八医脱了两万多块。刘家的境况本就老火,不是我夸张,一个石头砸进屋尿罐子都打不烂,干狗屎都有不起。要缴纳清两万多块的药子钱,就算去偷狗卖一时半间也凑不够。医院几次三番三番几次的催款,生怕看了病付不起钱。医院说再不交钱就要终止治疗了,到时候患者有个好歹死活他们不管。火烧眉毛之际,是王家救了刘家。

     王超家掏出家里所有积蓄,向三亲六戚借了几千,加上刘家卖猪卖牛的几千块,药子费的事才搞定。

     为了还借下的债务,王超家把立下汗马功劳的老马也卖了。这是后话,但让我感动不已。

 

 

     王超和刘明菊结婚是上天的安排,上天的安排就是理所当然的事。上天不安排,刘明菊也应该嫁给王超。虽然这样想,我还是觉得这是一桩凄惨的婚姻,对刘明菊来说是一桩不幸的婚姻。

     小强死后,王超家就只有王超这么一根独苗。王超在家里责任重大。这接宗传代的重任就落在他身上。王超觉得这重任太重了,他害怕完成不了。不错王超是爱刘明菊,可爱不一定就要结婚。王超想和刘明菊结婚,盼这天,王超盼得太久了,可王超最终还是不想和刘明菊结婚,可他没有办法。和刘明菊结婚是父母之命,是消除两家隔阂的需要。王超从小就是个孝顺的孩子,要孝顺就得听父母的话,否则谈什么孝顺。一想到要孝顺父母,王超也就稀里糊涂地接受了两家老人安排的这桩婚事了。王超不能接受这桩婚事,一方面处于我俩是最好的朋友,刘明菊是我快过门的女人。其实这都是次要的。王超有苦衷,王超的苦衷只有他知我知天知地知,当然还有我们闭塞的小县城知。

     那一年,也就是我18岁时。那一天,我和王超到县城去找工作。刚下过雨,被雨水冲刷过的树木已长出嫩绿的新芽,把远近起伏的山岗打扮得如一块块无瑕的翡翠。这一切对城里的人来说是美好的,美丽的,而对于被好山好水好景宠坏的山里的王超和我来说,心里一丝丝的兴奋都没有。大山是牢笼。我和王超像从牢笼放出般激动,因为我们身上都有钱,想在县城好好地溜达一天,熟悉一下地方再找工作。这一天我们苦苦等了18年,等到了,心里自然无比高兴。

在城里,我们摘下从走路起就戴在头上的“解放军帽”,脱下了臭烘烘的“解放鞋”,每人买了一顶遮阳帽,买了一双回力鞋。这一换,人一下子精神了许多,走在繁华的大街上,不再显得勾头低水了。那天我们到电影院看了一场电影,以前只在露天下看过电影,相比之下在电影院看电影很惬意,很舒心。我们到书店看书,书价很贵,我们舍不得买。我们出了五毛钱到白塔公园逛了逛。在城北一家小吃店里,由于特别饿,我们如饥似渴地每人甩(吃)了两碗凉米线。那是我们第一次到县城,我们是带着使命去的。十八岁了,可以到山外打工了,在没找到工作之前,我们是不会乱花一分钱的。山里人风餐露宿惯了,住旅社,我们是不会去花那冤枉钱的。我们打算在蛉河岸边的大树下靠一晚。

县城光怪陆离的霓虹灯像一只魔爪抓住我们的眼睛。睡觉还早,我们想到工人文化宫再玩一会。想到如果找到工作,我们就没有多余时间逛了。那一晚我们在工人文化宫玩得很晚,连文化宫关门我们都没晓得。问题就在那一夜发生了。

文化宫关门了,只有翻越铁围栏出去。爬墙爬树,这些历来都是山里人与生俱来的绝技。可就是这绝技让王超绝了根。

     我人瘦,王超让我先翻。不费吹灰之力我就翻出来了。王超爬了半天才翻到围栏的顶端。看他那样子,像是有点累。他骑马般骑在围栏上。快下来呀!对我的叫唤他像没听见。看到他一下子变得寡蓝寡蓝的脸色,我不好得再催他。哎哟!只听到哎哟一声,王超就从围栏上栽了下来,像一坨铁般重重地砸在水泥地板上。我赶忙去搀扶他,可他却一个劲把我推开。看着他那苍白的脸色,我知道麻烦事来了。

我闻到一股浓浓的血腥味。血是从王超的裤管里流出来的。我看看他的裤裆,开裆裤!他的裤裆已经撕开了一个大大的口子。我看看围栏,围栏顶部刮下的一小块蓝布像一面黑色的旗子随风摇晃着,好像在得意地说:看看吧,这就是贪玩,这就是大门不走爬围墙的下场。

     嘴皮子都磨破了王超也不到医院去瞧。没办法,我们住进了10块钱一晚的小旅馆。

     睡到半夜,我被一股杀猪般的嚎叫声惊醒。床铺上王超像驴打滚一样一个又一个打着滚。我被眼前的情景吓懵了,吓傻了。我像看魔术表演般呆呆地看着他,残忍地看着他,手足无措地看着他。嘟——嘟——嘟嘟!窗外的汽车喇叭声似一声惊雷把我惊醒。

     救命——救命!我的救命声有点难听,还带着点哭腔,有点鬼哭狼嚎那种风格。

     我的救命声很奏效。一下子我们的小房间里挤满了人……

     虽然已是春天,夜里还是显得特别冷,冷得让人嘴皮颤抖不已,冷得说话的声音才脱口立马就在空气中结成了冰。我知道这种天气就是阿爹说的倒春寒。县城的大街上灯光有点昏暗,像阿爷去世时棺材前的香油灯,黄差差的。昏暗的灯光和灰蒙蒙的天空狼狈为奸,把我的心搞得灰蒙蒙的。在旅馆老板娘的帮助下,我把王超连夜半更送到了医院。平时我不敢照镜子,在镜子里只要看到自己那一根根嶙峋突兀的肋巴骨,就觉得自己像一个饿形十足的病痨鬼,为这常感到自惭形秽。那一晚我不知道哪来的力气,50公斤不到一点的人竟然把一个80公斤出头的人轻轻松松地就送到医院。

     经过医院的救治,命倒没事,可作为一个男人,王超最宝贵的东西没了。就像女人骂男人说得:白夹着一根鸡巴了。

     王超下身的两个蛋被挤出来后,在外边呆的时间太久,已经严重感染,送到医院时已经坏死。要保证王超的健康医院只能让王超忍痛割爱。医院征求我们的意见,命都快没了,我们还敢有什么意见,只能听取医院的意见。

     在医院那几天,王超面容憔悴,人也一下子瘦了几圈。我的心里很矛盾很难过,要是我们不贪玩就不会有事发生,要是我们不省那几个钱,就不会发生这档子馊事。我知道那个时候说这些有点马后炮,可我总觉得自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也许就是后来我心甘情愿地把刘明菊这块肥肉让给王超的另一个原因吧?

     出院那天,王超再三叮嘱我,叫我千万不要把他的事和人乱讲,更不能让他阿妈阿爹知道。我知道他怕人知道他是一个“太监”类人物,我知道他是家里唯一的儿子,他不希望看到阿爹阿妈在无助痛苦和失望中度过,他不想让人知道,他怕别人嚼舌头。我不想让王超家的生活再起涟漪,这么多年来,对王超的事我守口如瓶。

     其实最痛苦的还是我。我明明知道王超没有了生育能力,明知道他不可能给予刘明菊作为一个女人最需要的,最渴盼的东西,我没有吱声。刘明菊和王超结合,这是一个孽缘,它意味着刘明菊失去了做母亲的资格,他们俩在一起,形同两个道具摆在一起,注定刘明菊要在难耐中煎熬。刘明菊是我一生的最爱,你说我这不是煎熬是什么?

 

 

     从刘明菊婚后的眼神中,我看到了哀怨。从她那一丝丝从未干过的泪痕里,我能体会到她的落寞和惆怅。从她看我时的眼波中,我知道她渴望什么。每次看到我,最初她有一丝激动,好像有话对我说,有点欲语还休,旋即就逃命般大步离去,就像一只受惊的小鹿。她怕别人说闲话。她心里有愧,觉得对不起我。每次相遇,我感觉得到她的心在剧烈跳动,我的心也平静不下来。我的体内似一个波涛汹涌的大海,一个欲望奔腾咆哮的大海。我好想紧紧地抱着她,任由我的欲望尽情释放,用我的欲望去扑灭她心里熊熊燃烧的大火,尽情地享受那本该属于我的东西。

     这一天,我知道一定会来,但我没想到来得这么早。

     挖了几天老板田,我感到腰酸背痛,想美滋滋地睡一觉,酣畅淋漓地睡一觉。梦头涩耳中,听到有人嚎丧。我这个人平生有一怕,就是怕女人哭丧,那声音阴森森的,像从地狱中发出来一样,像是在招魂,像是在和死人说话,有时做唱,有时做吼,一会儿骂天,一会儿骂地,哭叫声撕心裂肺,很恐怖。快起来!别睡了!起来后到刘明菊家打帮忙去!我被阿妈的叫声叫醒。打啥子帮忙?我问阿妈。刘明菊的男人死了,是吃敌敌畏死的。哎!这好人多薄命呀!阿妈的话如晴天霹雳,把我从梦幻中唤醒。我弹簧似的从被窝里弹起,边套裤子,随手胡乱扯了一件外衣向门外跑去。也就在那时,我好像才听到村尾的声声哀嚎。

 

 

     王超死后,王家人整天愁眉苦脸。刘明菊就更不用说了。男人属羊吃四方,女人属羊守空房!村里人都这样议论。刘明菊是属羊的,是她克死自己的男人。村里人把王超的死责任归到了刘明菊身上。山里人的这种说法我早就听说过了,也见证过。我大姨也是属羊的,我大姨爹才五十多就走了(死了)。丧门星!王家讨了个丧门星!村里人说得没有半点理论依据,但从大姨爹身上,属羊的女人要不得,这句话在我脑中成了比真理还要真理的训诫。

     我认为王超是我的牺牲品,要是他不娶刘明菊,我娶刘明菊,那现在躺在棺材里的就是我。女人是祸水!我的心里冒出一个感叹。我庆幸没有和刘明菊结婚。王超死后,刘明菊对我的表现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以前见我就跑,王超死后就不同了。一看到我,刘明菊的脸上春潮荡漾,粉红的脸蛋如桃花般妩媚动人。我害怕出门,一出门都会和她撞到一起。一直到现在,我都像躲瘟疫般躲着她。

     其实,我心里很清楚。王超的死与刘明菊没半点干系。王超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他不愿成为刘明菊身边的一个道具。王超爱刘明菊,他不想让刘明菊活守寡,他不想让刘明菊承受没有性爱的煎熬。他知道刘明菊爱我,刘明菊嫁给他起,他就觉得对不起我。每次喝酒过后,王超都要和我提起这事。开始他之所以娶刘明菊,是不愿让阿爹阿妈看出他身上的端倪,尽一尽儿子的孝道。可婚后刘明菊整天愁眉不展的样子,觉得刘明菊就像一只被自己囚禁于鸟笼的鸟,他过意不去,他很痛心,他想把刘明菊还给我。说句实在话,王超是为我而死的。

迷信的思想只能镇住我一时,却镇不住我一世。

     我的心里仍然装着刘明菊。别说她是克夫的命,就算她是狐狸精变的,我也不会抛弃她。

     一个月色迷人的夜晚。我独自一人来到了刘明菊家房背后。

     阿爹阿妈,你们是赶不走我的。王超死了,我还是王家的媳妇。这是刘明菊说话的声音。

     王超尸骨未寒,王家就要清理门户了,真他妈的不是人!我愤愤不平地咕哝着。我想冲进去评评理。可这是人家的家务事,我算老几,我扪心自问道。再说我一个大男人这个时候不好好在家里睡觉,鬼鬼祟祟地到人家房背后听小话,也有点哪个。于是决心再听下去。

     菊花(刘明菊的小名),你还年轻,还有许多好日子可过,你守着我们会葬送你一生的!

     听到王超阿妈的话,我觉得自己有点神经质,有点说风就是雨。

     阿妈!快别说了!呜——呜呜——呜呜呜……

     听到王家人的哭泣声,我的心碎了。那晚我在王家房背后的石头上整整坐了一宿。王家屋里的灯光斜射出来,射在我的脸上。透过浅蓝色的窗帘,我看到灯光下一个人脱去了上衣,紧紧的内衣把她本就迷人的身材修塑得更加迷人,该凸的地方凸,该凹的地方凹。只可惜再好的身材只能自己欣赏。

     刘明菊有了!阿妈很高兴,像是自己有了似的。可我不知道阿妈说的刘明菊有了究竟有了什么。直到看到刘明菊挺着大肚子时,我才悟出那个有了的含义。

     几个月后,我看到刘明菊抱着一个孩子,老远就听到孩子哇哇哇的哭声。见到我,刘明菊的脸红红的,红得像天边美丽的晚霞。

     看到刘明菊和她抱着的孩子,我迷惑了。

     我在想,难道说医生糊弄了我们,可我是亲眼看着医生把王超下边哪两个蛋丢在垃圾箩的。有了就好!有了就好!老天开眼了,我为王家感到高兴,为刘明菊感到高兴。

 

 

     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随着狗崽(刘明菊儿子王发林的奶名)的一天天长大,麻烦事一天天朝我逼来。逼得我喘不过气,逼得我颜面扫地。

     又是一个迷人的夜晚,我和阿梅(我女朋友)在村里的小路上散步。呱——呱——呱——呱,远处稻田里的声声青蛙催命般叫着,把山寨的夜烘托得异常热闹。村中那块平整的场院里,歌声笑声此起彼伏。熊熊的篝火把村里男女老少的脸庞照得红扑扑,张张笑脸像熟透了的大苹果。哪呢等?高山头上等。哪呢遇?牛圈楼上遇,牛圈楼上蚊子叮,蚊帐背着来!在一曲曲美妙的彝族歌谣中,人们跳着奔放的三跺脚。难得有这么好的景致,我和阿梅想多逛一会,多享受一会空气中流淌着的浪漫气息。那一天是我们彝族最隆重的传统节日,彝族火把节。

     阿梅活泼爽朗,笑起来嘴角边露出两个醉人的小酒窝,两个酒窝像是两个迷人的陷阱,把我和我的心都陷了进去。阿梅的笑脸上透着温柔,透着性感,那是蒙娜丽莎般的微笑,令人想入非非的笑。我和阿梅手牵着手,我的嘴里唱着爱情恋歌:小妹呀依呀小妹,真美呀依呀真美,一双大眼睛,弯弯的柳叶眉,小小妹那个妹,问你有几多岁,我最爱你这一位……

     阿梅是到我家踩门子来的。晚上,阿爹特意杀了只麻母鸡当夜宵。我和阿梅回到家,家里有好多人。刘明菊的公公婆婆也在。见我们回去,他们好像没看到一样,没人理会我们。虽然火塘里的火熊熊燃烧着,但屋里的空气还是凝固了。火塘里,跳跃的火苗犹如精灵古怪般争相舔舐着黢黑的土锅底,土锅里咕嘟咕嘟地冒着泡,鸡肉的清香缭绕在昏暗的烟雾里,令人垂涎欲滴。除了土锅的咕嘟声外,就是几个蚊子轰炸机般在大家头上得意地盘旋着,那嗡嗡嗡的叫声让人恶心。啪!我顺势给了自己一耳光,蚊子被打死了,我的脸上也印盖上了一朵血色的小花。我不知道自己为何要使那么大的力,感到嘴巴火辣辣的,有点痛。

     我的这一耳光,作用特大,先前还是一伙哑巴的人突然间会说话了。

     宏文(我的小名),我跟你阿爹阿妈都说过了,你和小超(王超的小名)从玩尿窝窝就在一起,你们是好兄弟,我们也把你当成我们的儿子一样。见我没吭声,她的脸色难看起来,像笑,更像是哭,我分不清是笑还是哭,是笑是哭都是世界上最难看的笑和哭。我不知她想表达个啥意思,但有一点,没安好心,有黄鼠狼给鸡拜年的嫌疑。我不想再听下去,但我没法不听下去。

见我不出气,王超阿妈像是底气更足了。

     小超走了,你就上门到我们家一起过吧!这时,我啥都明白了。我得表一表我的态度。

     不!婶子,我已有女朋友了,你就成全我们吧!我近乎以哀求的口气说道。

     我晓得,就是因为你女朋友来了我才来找你的。

     婶子!这又何必呢?!

     宏文,你可要对你干的蠢事负责哪!你把菊花肚子搞大了,现在娃娃都会打酱油了,你却不要了,你是个畜生!你畜生都不是!

     谁把谁肚子搞大了?婶子你可不能荞粑粑吃多了喳黄腔啊!饭能乱吃,话可不能乱说!你家的肚子咋个大起来的鬼晓得。另外,请你说话文明一点,我是人!人不是畜生!

     王超阿妈被噎住了。

     大侄子,我们两家从来没红过脸,就算婶子求你给得了?

     婶子,这不是求不求的问题,你还是请回吧!

     阿呸!王超阿妈一拍大腿,一口浓痰向我喷来,像一发炮弹击中我的衣领。这人好像几天没漱口了,浓痰里还有韭菜,怪不得她和我说话时,她的嘴臭烘烘的。浓痰粘在我的衣领上,晃当晃当的甩着。

     滚出去!这地方不欢迎你!

     见我下了逐客令,王超阿妈凶了我一眼,走了。走时丢下一句话,让我走着瞧。整个过程,王超阿爹像是收看精彩录像的影迷,没说一句话,只是脸色随着剧情的变化而变化,一下子变红,一下子变白。王超阿妈走时,他紧紧地尾在后面,像一条怕走失的狗。在我和王超阿妈吵嚷的过程中,阿梅没有说过一句话,像一个观看吵嘴比赛的裁判。阿妈说这才是聪明人。这聪明人看完比赛,嘴翘得可以挂上二十四把小油壶。阿梅嘴努了一下,鼻孔冷冷的哼了一声,逃命般跑出去了还不快去追!阿妈发话。吹灯就吹灯吧,有什么好追的!我无奈地说道。那晚,阿梅去了她姑妈家(阿梅姑妈家在我们村)。这是后话。

 

 

     王发林到底是刘明菊和谁的孩子呢?可这孩子像我,看来我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我家的院里有好多菊花,盛夏时节,一朵朵花儿争奇斗艳,无数只花蝴蝶在花朵上空无忧无虑地飞来飞去。好美丽的菊花呀!我随手摘起一朵闻了闻,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让我不忍把它丢弃。这些菊花很美,另外一朵菊花也很美,这些菊花通过轮回,它们依然盛开,而另一朵则在岁月中一天天老去,手上这一朵菊花触手可得,而另一朵菊花却离我越来越远。那一朵菊花本来也能轻而易举摘到手,可我没能把握住,或者说我是色大胆小。

     阿爹阿妈出远门去了,家里只有我一个人在家。菊花端着一碗羊肉来了我家,她说我煮不成饭,她帮我饭煮熟就回去。那天我俩在一起吃了饭,睡在我的床上侃大山。我冲动了,我扒开她的外衣,那一刻她闭上了眼睛,我脱去她粉红色的内衣,我看到了菊花乳白色的文胸,还有她起伏剧烈的胴体。那一刻,我看到菊花哭了。菊花哭了,我的激情也没了。

     我好后悔,后悔没有掏枪,要不菊花也不可能嫁给王超。想想现在羊肉没吃到反倒惹了一身羊膻气,心里说不出是啥滋味。

     阿爹阿妈是我最亲的人,另外我还有一个大伯。阿爹阿妈大伯都死后,大伯的儿子,我的堂哥也就成了我唯一的亲人。

     堂哥叫李成五,比我大两岁,我们俩长得很像。我们一起长大,但挨不到一块。他性格孤僻,像一个大姑娘,说话三捶打不出个冷屁,我不喜欢听他说话,他说话就像鸭子叫,人们说那叫娘娘腔。

     堂哥家里困难,说了好多姑娘,姑娘都嫌他家里穷不嫁他,到四十岁时,有人给他介绍对象,堂哥已看破红尘不想娶了。这样一来,我们这个家族就有了两个单身老男人。几天前,我的老男人伴也死了。

     堂哥是一个人在家里喝闷酒醉死的。

     堂哥是村里出钱安埋的。村委会主任王顺给堂哥换寿衣时,从他内衣口袋里搜出一封皱巴巴的信,是给我的。那一刻,我感动了。打虎不离亲兄弟,上阵还需父子兵。难得堂哥还在想着我。

     打开信那一刻,我惊呆了。

     王发林是堂哥的儿子,是堂哥播进刘明菊肚里的种。

     事情是这样的,王超阿妈见儿子和刘明菊结婚多年,刘明菊的肚子还是平塌塌的,想孙子想得发疯的王超阿妈每天见鸡骂鸡,见狗骂狗,每天指桑骂槐的骂,骂刘明菊是不会下蛋的母鸡。温柔贤淑的刘明菊只有忍受,要么暗自落泪。王超觉得对不起刘明菊,但不好得说出实情,百般无奈时,他想起了我,但他说不出口。他明白只有我才能让刘明菊幸福,刘明菊最需要我,但他知道我是一个要强的人。开弓没有回头箭,刘明菊嫁给他那一刻起,就注定我不可能再接受刘明菊。为了满足爹妈的心愿,为了逼迫我接受刘明菊,王超做通了刘明菊的思想工作,使用了一个三全齐美的法子——借种。

     为了王发林这个种,王超给了堂哥3000块借种费。

     现在,一切都尘埃落定了,但我的心埃仍未落定,心里满是酸楚。刘寡妇老了,我也老了。为啥村里的所有怪事都和我沾上边呢?哎!这也许就是我的命之所归吧!

     屋外凛冽的寒风鬼哭狼嚎地呼啸着,灰蒙蒙的天空下门前老柿子树上的两片黄叶在摇曳中即将飘落,我看到一个佝偻而熟悉的身影消失在深秋的核桃林中……

 

 

                                              责任编辑:李学智

 

 

 

 

 

                  林场人物(二题)

 

                                      苏 敏

 

黄二

 

     黄二听起来像狗的名字,是林场一患。

     提起黄二,林场上的人,无不带三分惧色。

     他简直就是一个混世魔王,霸气十足,蛮不讲理,动则使浑撒野,拳脚相加,天王老子也不敢惹他。

     他打起架来,那股狠劲,真是让人害怕,白刀子进红刀子出,连自己的命也可以不要。

     他曾因两次参与斗殴,差点进了“班房”。一次参与小镇上的地痞作乱,未满18岁,被判监外刑,并处以罚金。另一次是用刀子砍伤了刘副场长的手腕。

     这样一来,他胆子更大,性子更烈,总想着犯了事只需花点钱,就相安无事,依然匪气十足,不把人放在眼里。

     就连场里分管生产的刘副场长也奈何他不得。

     场里每到三、四月份是最繁忙的季节,各科室都紧锣密鼓,加班加点,要抢在雨季到来之前,把木料从山场运到场部料场,再从料场往外运出。能否顺利,全凭决策者的能力好坏。

     生产科就专门有个汽车组,那些大车师傅,个个技术精湛,驾驶技术全都是从正规驾校学来,几十年如一日,在坎坷的山道上,拉着重重的木料,从未出过差错。

     黄二虽师从赵师傅,出师后,在林区路上,正儿八经没跑过几趟,行起车来还不那么顺溜,磕磕碰碰,让跟车的人急忙跳车,把眼都吓花了。生产科长只安排老师傅去山场倒短,让黄二去修路,黄二不肯,认为自己也是师傅,就要去拉料,修路没门?二话不说,立即去找刘副场长。

     刘副场长是九十年代初从省林学院学成回来的,属科班出身。年轻气盛,公务繁忙,弄得焦头烂额,对他叫板了几句,不料他可不吃这一套。刘副场长拍桌子,他也拍桌子,而且拍得更重,更响,把刘副场长办公桌上的玻璃板拍碎了,茶杯拍飞了,茶水溅了刘副场长满身。

     刘副场长怕事态扩大,不好收场,就任由他吼,任由他拍,转身走出办公室,想就此作罢。

     谁知这黄二哪肯善罢甘休,在衣服里藏了一把砍刀,直朝刘副场长住处而去。刘副场长见黄二霸气十足,杀气腾腾,就知事情不妙,急忙让座,端茶递水,和颜悦色。笑着对黄二说:“有话好好说,有事好商量。”

     黄二说话充满火药味:“好好说,好商量,就不会这样。”

     刘副场长急忙说:“考虑到你是新手,安全第一,下次吧!下次让赵师傅带你,一定让你出车。”

     黄二一个箭步上前,照准刘副场长的手腕就是一刀,幸亏隔壁住着二位林区派出所的森警,及时赶到,制止了这场暴力事件的再次蔓延。

     所幸伤势不重,只划破了一道口子。

     刘副场长是个有知识有文化的大学生,还是个好人,在家里又是个孝子,对母亲和妹妹很好,工友们对他口碑不错,一直认为他好人会有好报。至于那次事件,有人提议,应将黄二扭送司法机关,不能让他逍遥法外。

     刘副场长并说:“算了,得饶人处且饶人,黄叔也不容易,一人将两个孩子拉扯大,黄二又没多少文化,读的是场里的子弟学校,等年岁再长些,成熟了,会改变的。”

     这事就这样不了了之,算是平息了。没过多久,不知怎的,上边来人了,要将刘副场长调回城里,说是局里下派锻炼的人,这样针尖对麦芒的,怕是不好开展工作,再呆下去,棱角都快磨没了。红头文件一下,刘副场长被任命为林业局副局长,专职分管各个林场的生产工作。

     从省城学成归来,就分配到林场,整整三年,在那一千多个日子里,刘副场长始终尽职尽责,无事从不离开林场,也没有请过假回城探亲,工友们都夸刘副场长一心扎根林场,刘副场长要走马上任了,工友们倒觉得这事很合理。刘副场长人好,好人自有好报,到上边更能发挥他的才干。

     临走前,刘副场长找到黄叔说:“黄二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该给他找个媳妇,或许会好一些,这样您老也少操点心。”

     黄叔拉着他的手说:“多谢了,小刘,我这就着手操办。”

     不久,黄叔就开始张罗着给黄二找媳妇,虽说新时代,男欢女爱,自由恋爱。可小镇上和林场上的姑娘,对黄二知根知底,个个畏而远之,怎么个自由法?黄叔只好找小镇上的媒婆,说破了嘴皮,才在离林场五六十里地一个叫清香树的山旮旯里找到个姑娘,姑娘一家看到黄叔这样忠厚老实,为人诚恳,有儿子仿老子一说,又是糠箩跳米箩,就答应了这门亲事。

     黄二也老大不小,看着别人成双入对,自己形单影只,也不想当个孤家寡人,连个暖被窝的人都没有。经黄叔和媒婆的再三劝说,撮合,也应下了这门亲。

     媳妇过门后,黄二还是狗改不了吃屎性,恶习发作,常打老婆。在林场人的眼里,黄二的老婆人比黄花瘦,低眉顺眼可怜兮兮的,给黄二做媳妇,如同狼口中的绵羊。黄二咳嗽一声,她也要抖三抖,黄二让她往东,她绝不敢往西。

     就这么个柔弱温顺,俯首帖耳的老婆,稍不顺眼,不足意,就要挨黄二打。

     工友们常听见黄二老婆挨打时,那种凄厉的惨叫声和凄楚的哀号声,还看见她挨打出门后披头散发鼻青眼肿的可怜样,怜悯之意掠过心头。

     看着黄二老婆病怏怏娇小瘦弱的身躯,工友们都说:“真难以想象她怎么承受得了黄二的拳打脚踢。黄二为什么讨了老婆还恶习不改,不会心疼人?那样冷血,怀疑他的心是不是肉长的?”

     黄二为什么连自己的老婆都打?他老婆又为什么忍受着,始终不与黄二离婚?人们不敢问,更不敢管。一看见黄二那狠嘟嘟的样子,躲都来不及,谁愿意当傻帽,敢惹火上身?自讨苦吃。

     黄二家隔壁住着的一位老林工退休,搬回老家去了。又搬来了一位,还是个女的,挺青春靓丽,挺优雅时尚的一个,是刚从农校学果蔬与病虫害防治专业毕业的。

     这样一个如花似玉般的女子,住在那么一个如狼似虎的黄二家隔壁,工友们都着实为她捏了把汗,叹息声不止。

     这个秀外慧中的女子叫吴小莉,她初来乍到,不听闲言碎语,只凭自己的直觉,远亲不如近邻嘛!她有事没事的经常去找黄二老婆,有时借针线,有时借菜刀类的一些日常用品,与黄二老婆很合得来。

     工作之余,她常带黄二老婆出去玩。春天带着黄二老婆去小河边摘野菜;夏天与黄二老婆一起到山上找菌子;秋天教黄二老婆打羽毛球;冬天上山砍柴回来烧个火盆,端到自己屋里,把黄二老婆叫过来一起烤火,火盆暖暖的,把俩人的脸蛋都烤红了。借着夕阳的余辉,吴小莉叫黄二老婆站到屋外别动,拿出数码相机,要为黄二老婆照张相。咔嚓一下数码彩照出来了,恰好黄二从外面回来,吴小莉把黄二老婆的彩照递给他看。黄二不看,并不假思索地说:“丑婆娘,有什么好看的。”

吴小莉说:“照相是一门艺术,通过采光会把景物美化,还不欠逼真,不信你瞧瞧,到底好不好看。”

     当吴小莉把彩照交到黄二手上时,黄二惊呆了,嘴里嘟嚷着:“这是自己的老婆吗?”

     相片上的人有一种韵致,微显憔悴的脸面,却掩饰不住青春的光彩,淡淡的微笑中隐藏着莫名的忧愁,柔弱娇小的身材惹人怜爱……黄二这才一边看相片,一边端详着自己的老婆说:“她真要像相片就好了。”

     吴小莉看出点端倪,就趁热打铁,跑回自己屋里,迅速从墙上摘下相框,取出自己的玉女照,把相框递给黄二,让黄二把老婆的相片装在相框里,钉在墙上,时时欣赏。黄二拿着相片,呆呆地盯着,自言自语地说:“好看,还真是好看!”

奇怪,从那以后,林场上的人,再也没有听到黄二老婆挨打的哭声了。

     到了开发林区经济时,吴小莉去找林场场长,建言献策,设立林区商店,对职工承包,既方便附近村民,又解决职工购物难的问题,承包合同一订出,大伙立即就想到了黄二夫妻。

     黄二夫妻承包了林区商店,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一天比一天火,场里也盈利了,除去交承包费,黄二夫妻也获得不薄的收入。

     后来,黄二老婆给黄二生了孩子,人也逐渐丰满起来,气色也红润了,坐在商店里,抱着孩子,不卖货的时候,逗孩子玩,一家子其乐融融,经营着商店,也经营着那个家。

 

萌萌

 

     高中刚毕业,萌萌就来林场工作。

     萌萌来工作的林场,距乡镇很近。从她所在的林场场部到街上赶集,乘大汽车要一个多小时,坐摩托车只需五十分钟。场部大院停着几张拉货的大汽车,最显眼处还停放着不少的摩托,摩托车手都是场里的年轻人,他们穿着潇洒的迷彩服,头带红色保险盔,下晚班后,或是街天他们都骑上摩托到乡镇赶集。

     场里的女工到镇上赶集,大多是步行或碰上拉货的大汽车就搭一程,山高坡陡弯拐的林区路谁也不敢骑,只是有男工请坐,才去坐的,虽然他们都是正派人,即便如此,还是不敢随便乱坐。

     萌萌常坐一个名叫祥的小伙子的摩托车。

     祥二十六、七岁,身材很瘦,个子高挑,皮肤红黑。不爱说话,不像别的男工骑在摩托上油嘴滑舌地挑逗姑娘,然后很赖皮的样子,骑着摩托跟在姑娘们的身后让坐他的车。唯有祥不叫,只是用他的眼神看着你。他的眼睛明亮大又圆,眼神很具穿透力,萌萌第一次坐摩托去镇上赶集,就是被祥的眼神给“勾”得不好意思推脱,很直接地向祥走过去的。

     一来二去,坐的次数多了,萌萌对祥说:“你的眼神平和善良,一看就不像个坏人。”祥听后只是笑笑,没吭声,发动摩托由慢到快开走。

     后来熟悉了,祥就邀请萌萌去他家玩,萌萌摇摇头说:“我不去!”祥遭到直接拒绝也不生气,只是淡淡地说:“去不去随你。”

     和萌萌一起工作的还有个叫菲菲的姑娘,也经常和萌萌一起去镇上赶集,也坐过祥的摩托车,和祥也很熟。祥也邀请了菲菲,菲菲没推脱,就去了祥家。

     菲菲从祥家回来后很高兴地对萌萌说,样家就住在小镇的东北角,祥是个好人,也是个孝子。姐姐出嫁后,家里就母子二人,母亲七十多岁了,且常年生病,就由祥一个人照料,祥的工资多数给母亲买药了。俗话说:能养千口,不养药罐子。祥真是很难得的一个人啊!

     萌萌听后很后悔,当初真不该拒绝祥的邀请。从那以后,萌萌就不好意思再乘坐祥的摩托车,还有意无意的躲着祥,等到祥带着菲菲走了,再走山路或搭乘其它车子去小镇赶集。

     这样没过多长时间,菲菲就和祥结婚了。祥的自身条件比菲菲好,是财校毕业的中专生,来到场里立马就是财务科的会计,一路走来干的还挺得心应手,按场里的意图,历练历练,以后作后备力量使用,可不知怎的竟练了五年,已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棱角都磨平了,五年了还是一会计,祥也心灰意冷了,没有奔头,祥说:“那就成个家吧!”

     其实菲菲能嫁给财务科的会计祥,是件求之不得的事,祥有知识有文化,业务能力又强,心眼还好,说不定哪天老天爷一开眼,祥就飞黄腾达了。再说,姑娘总是要嫁人的,嫁个有学问的如意郎君,总比嫁个粗粗野野的男人要好得多。

     萌萌看到菲菲和祥整天甜蜜蜜的样子,心里很失落,觉得日子过得一点意思也没有,心灰意冷,对什么也提不起兴趣。

     正当菲菲和祥还沉浸在幸福的日子里时,真正的好运来了,那可是挡也挡不住的大好事,在千禧年里,听说大中专生可报考国家公务员的喜讯,消息确切后,菲菲就催促祥赶快到有关部门报名,购书、几个月后参加考试。

     菲菲可比任何时候都懂事,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家务活全包了,连生病的婆婆都被她照顾得很周到,病也减轻了不少,祥的母亲逢人便说:“我有福气喽!我儿媳妇……”

     这下,祥可专心干工作,复习考试。祥又是个对啥事都专注的人,怎么会有干不成的事情?

     几个月后,祥到城里考试,听说在考场上差点考晕了,满头大汗,这都是专注所至。

     年底,发榜了,祥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是所报考职位的第一名,这个好消息不亚于在林场投放了一颗炸弹,工友们奔走相告,欢呼雀跃,都说祥好人有好报,连老天爷都来帮他。

     祥在城里的工作干得很出色,他的知识分子领导惺惺相惜,又十分爱才,且深得广大干部爱戴,群众呼声很高,两年后破格提拔为副科级干部,为解决祥的后顾之忧,领导还把菲菲调到城里的图书馆,当图节管理员,祥把久病的母亲也接到城里一起住,这样条件更好些。

     祥和菲菲都走了,萌萌还是一个人,场里的小伙子门槛都踏破了,萌萌就是不嫁,后来,在小镇上认识了一个叫宝富的土老板,专做菌子生意,不赔,多少能赚到点。萌萌听其他生意人说如果生意做好做大的话,可以到城里买商品房,子女也可以享受良好的教育,萌萌一听心动了,接触几次后,都觉得很谈得来,就订了终身。

     一年后,萌萌和宝富结了婚。那时候的萌萌有理想、有抱负,心里充满了憧憬,只要宝富能赚到钱,就可以到城里买房子,就可以和菲菲—样在城里生活,养儿育女。萌萌和宝富商量后,与场里签订了停薪留职合同书,就夫唱妇随,与丈夫一起做生意,二人起早贪黑,去各地赶乡街,两文倒来五文买,一天下来还真是赚了不少,后来索性买了一张客货两用车,加之野生菌也打成生态品牌特色菜,生意就越做越火,眼看萌萌的幸福生活就要到来了,可她万万没想到,宝富的赌瘾发了,三天两头有麻友三缺一,萌萌对他也没办法,不过宝富手气好,常把赢钱交到萌萌手上,萌萌也觉得好奇,只要在桌子上那么稀里哗啦一下,就有钞票飞来。起初萌萌只是去帮宝富数钱,后来看会了,心痒痒的,就让宝富放手给搓一把,萌萌果然厉害,很是得心应手,一晚上能赢好几百块甚至上千块,后来索性各玩各的,再也懒得去赶乡街,做菌子生意了,夫妻俩发誓要转业,决心在麻将桌上把生意做强做大,这样一来,不分白天黑夜,时差颠倒,只要麻友的电话一响,有呼必应。

     这样没日没夜的奋战,没过多久,萌萌的美梦彻底破灭了。俩人只知道各玩各的,到最后全输光了,连老本都赔进去了,一夜之间倾家荡产。就为这事,萌萌和宝富吵了一夜,也哭了一夜。

     过年了,菲菲和丈夫祥带着母亲一起回小镇老家,恰巧在街上碰见萌萌和宝富。菲菲和祥坐的是有专职驾驶员的小轿车,穿的很“城市”,也很绅士,一看就是有头有脸的样子,赢得小镇上的人不少羡慕和赞许。

     与菲菲和祥相比,萌萌和宝富就显得土气和寒酸,又加上刚从“火坑”里爬出来,一时间还没缓过气。为此萌萌就觉得很失落,头都抬不起了。

     吃过年夜饭,菲菲和祥拎着礼物专门去给萌萌家拜年。萌萌见逃不脱,只好让宝富先到外面看礼花,自己留下硬着头皮接待菲菲和祥。三个人坐在屋子里,菲菲一惊一乍,倒是萌萌和祥却很冷静,只是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不知过了多长时间,萌萌才开口对祥说:“时间如流水,一晃几年过去了!”

     祥怅然地说:“是啊!多想再回到从前!”

     菲菲对萌萌惊呼说:“几年不见,你显老相了。”

     萌萌叹着气说:“我也不想这样,是时光催人老,岁月不饶人啊!”

     话说到这份上,三人都沉默着,窗外传来阵阵鞭炮声,笑声……

 

 

                                              责任编辑:李学智

 

 

 

 

                  神秘的哈达

 

                             桑杰才让·青海(藏族)

 

1

 

     一个月明风清的夜晚,我正在家里看电视,突然接到了一个陌生女人的电话,声音很急促:阿吾扎西,我是梅朵,快来救我,快来救我啊!我迅速扫描了一下记忆,我认识的女人中没有一个叫梅朵的。我从来不接陌生电话,即便接通了,听到对方陌生,就会立即挂掉。但今晚不知道为什么却接了,而且还耐心地听完了对方的话。也许是人有恻隐之心吧!我一听到“救”字,就不管什么陌生人了,赶紧回问:梅朵,你在哪儿?电话里的声音变得微弱了:阿吾扎西,我在格萨尔广场。地点确定后,我开车火速赶往目的地。到了格萨尔广场,我立即回拨,对方已经关机了。我突然有一种被人欺骗的感觉,忍不住脱口而出:她妈的,今晚见鬼了。

     我刚要上车,对面的马路边隐隐约约传来了一个女人的抽搭声。我立马想起那个叫梅朵的陌生女人,于是顺着抽搭声走过去。看见一个女人蹲在地上哭哭啼啼。女人的上衣已经撕烂了,乳罩的位置偏移,可以看见乳房的半个面。那是一个丰满而鼓起的乳房,对一个即将奔三的单身男人确实有一定的诱惑力。女人见了我,用恐惧的眼神看了一眼,就低头哆嗦。我问女人刚才电话是你打给我的吗?女人摇摇头,说不知道。我把她电话里对我说的话重复了一遍。她似乎想起来了,说手机已经被抢走了。我断定她就是电话里那个叫梅朵的女人。我问你叫梅朵?女人点了一下头。我从梅朵撕烂的衣服和松开的裤腰中已经确定她被歹徒强暴了。我说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家。梅朵哭泣着说我没脸回家。我把自己的上衣披在了她身上。说如果你相信我是好人或不介意的话,今晚去我家住下,明天再想办法。

     我把梅朵带到我的家,准确地说是单身房间。我给梅朵倒了一碗奶茶说:先喝碗奶茶,暖暖身子。梅朵边喝奶茶边仔细地看了看房间,犹豫着问:这就是你的家?我说是的,房间有点小了。我再次给她续奶茶的时候,不经意间看了一眼她。她以为我在看她撕烂的衣服和暴露的乳房,羞愧地低下了头,用衣服紧紧地裹了裹自己的胸部。她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这衣服先借我一会儿。我立马无所谓地说:没事儿,你先穿着。我其实没有心思看她身上的任何物件,我很想知道她是怎么有我的手机号。于是我委婉地说:你刚才是用谁的手机打的电话?她说:用自己的手机,怎么,有什么问题吗?我说:也没什么问题,随便问问。她说:你是在问我是怎么知道你的手机号是吧?我点头表示承认。她说:其实我不是打给你的,因为当时太仓促,拨错了一个号,就阴差阳错地打给了你,没想到你来了,真的谢谢你。我说:在我认识的女人中没有叫梅朵的,但当时听你声音很急促,我就立马赶了过去。她这才正面看了我一眼,说:谢谢你。我说:不用谢!遇到这种事情,只要有良知的人谁都会去帮一把。她说:不管怎么样,今晚真的多亏了你……后面的话她没有说下去。

     这时候,我才清清楚楚地看到了她的脸。她长得确实漂亮,年龄也就二十来岁吧。说实话,在我认识或见到的所有女人中还真没有她这么漂亮的。于是我在想一个问题,这么漂亮的女人,一个人晚上在大街上干什么?说“红灯区”的吧也不像。于是我说:这么晚了,你是在走亲戚吗?她稍微停顿了一下说:不是的,我刚从男朋友家出来,突然被什么东西砸在了我的头上,之后我就晕过去了,等我醒来时候,已经被两个歹徒糟践了。我赶紧掏出手机给男朋友电话,就打到了你手机上了。我发现号码拨错了,重新给男朋友拨打的时候,手机被两个歹徒抢走了,留下了一条哈达,说我赶紧上吊自尽。我试了几次,还是没有勇气。我说你看清他们的面貌了吗?她说:当时在一个阴暗的空房里,根本看不清对方的脸。其实真正的强暴现场不在格萨尔广场,而在一间房子里。那两个歹徒为了掩人耳目,强暴结束后就把她拖到了格萨尔广场。

     我听完她的叙述。我很好奇那条哈达。两个歹徒办完了事情,应该迅速离开现场,为什么要留下一条哈达给她,还说用哈达上吊自尽?根据我看侦探小说的经验,这两个歹徒显然是有备而来,而且我敢断定两个歹徒是被人雇佣的。我问:你平时有没有得罪过什么人?她仔细想了一会说:没有,我每天除了去一些地方收集新闻材料,就是在办公室里写稿子,应该没有得罪过什么人。那可就奇了怪了。于是我想在那条哈达上寻找线索,我问:哈达在哪里?她说:哈达就扔在了格萨尔广场,我怕有晦气,就没带来。

     当天晚上,我让她睡在床上,我就睡沙发。

     我躺在沙发上,越想越觉得那条哈达上一定暗藏着什么秘密。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三更时分,梅朵已经熟睡了。我开车去格萨尔广场把那条哈达找回了家藏匿起来。

     第二天早上,我出去买来两笼包子,简单做了西红柿鸡蛋汤。

     吃完了早饭,我准备去上班。梅朵说:我求你一件事情好吗?我说:你需要什么就直说吧!不用客气。她说:麻烦你帮我买一套衣服,我今天没衣服穿了,明天我把钱还给你。她还把衣服的尺寸告诉了我。我说好的,早上我有三节课,等上完了课我就去买。她说:你是个老师?我喜欢老师这个职业。我说:当老师有什么好的,天天吃粉笔灰。对了,我还不知道你是干什么职业的,不会介意问吧?她说:我是记者。我很想问她男朋友的一些情况。她也明白了我想问什么,就说:我男朋友是公务员,在公安局上班。我说:这下事情就好办了,你是记者,他是公安,昨晚的事情很快会查出来的。她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知道她有难言之隐,就没有继续追问,我去上班了。

     中午,我给她买来了一套粉红色的衣服。我说:怎么样,喜欢吗?我还是第一次给女人买衣服,实在不会挑选,你就将就着穿吧!她穿了衣服,很合身。她说:衣服很好,谢谢你!

     午饭我请她吃了一顿火锅。

     我说:我送你回家。她说:不用了,太麻烦了,我家很近,走过去就到了。

     回到房间,我拿出那条红色的哈达,翻来覆去仔细查看了一遍,也没有看出什么特别的地方,跟平常的哈达一模一样,只是哈达上刻有一些看不懂的花纹。刻有各种花纹的哈达多了去了,这说明不了什么问题。但我不甘心,又把它藏匿起来。

 

2

 

     之后的几天里,我脑子里一直被这个叫梅朵的女人缠绕着,觉得时间过得非常缓慢。我期待早点跟她见面。我不是稀罕那套衣服的钱,而是担心她被人强暴后想不通,会做出一些极端的事情来。当然了,我说的极端指的是她自杀。

     我无法继续等她了,就按照她拨给我的号打过去几次都是关机,毫无疑问,那个卡号已经被歹徒换了。我不知道她家住在哪里,但是我知道她是个记者,记者上班的单位只能是电视台、广播电台、杂志报社之类。于是我首先将目标锁定在电视台,就开车去了电视台。电视台规模不大,保安问我找谁。我说找记者梅朵。保安说电视台没有一个叫梅朵的记者。根本不让我进去。我又去了广播电台,还是没有这个人。最后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去了三江源报社。我问报社的人有没有一个叫梅朵的记者。报社的人说有这个人,但是好几天没来上班,请假手续也没有。

     我突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她会不会已经……我不敢继续往下想。我现在能做的只能等待她来找我。我开始留意新闻、报纸的报道。每天晚上的玉树新闻必须看完,每天的三江源报必须阅读。

     可是一个多月过去了,仍然没有梅朵的消息,我就确定她已经离开人世了。虽然我们不太熟悉,我还是去结古寺院给她点酥油灯,烧佛香,祈祷她早日轮回。

     然而我刚从结古寺院出来,手机铃声响了,是一个陌生号码,显示区域是西藏。我懒洋洋地接通了。对方不说话。我把手机挂了。我刚上车,手机又响了,还是那个陌生号码。我说:谁在闲得没事干乱拨跨省电话,你以为移动公司是慈善机构啊?对方终于说话了:阿吾尼玛,我是梅朵啊!你怎么挂了电话?我突然毛骨悚然,浑身开始鸡皮疙瘩起来。下意识地说:你是人是鬼?梅朵说:阿吾尼玛,你在胡说些什么呢,什么是人是鬼,你想让我死啊?我立刻改变语气说: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你过得好吗?梅朵开始抽抽搭搭地哭了起来。我说:梅朵你先别哭,有什么事情跟我说,我会帮助你的。梅朵说:阿吾尼玛,我出大问题了。我说:出了什么问题,你在哪里,我来找你。梅朵说:我不在玉树。我不假思索地说:你哪怕在天涯海角我都来找你。梅朵说:谢谢你的关心,过几天我回玉树。

     得知梅朵还活着,我很高兴,期待她早点回玉树。

     回到办公室里,卓玛对我说:你最近神神秘秘的在忙些什么,一下班就不见人影,到底去了哪里?我说:跟几个朋友一起喝了些啤酒,很晚才回家。卓玛说:你平时不怎么喝酒,最近怎么老是在喝酒,出什么事情了,告诉我,也许我能帮忙。我说:谢谢你,没什么事儿,就是随便跟朋友聚一聚喝喝酒而已。

     我知道卓玛喜欢我,就是不敢说出来。其实我也对她有好感,只是最近忙活着梅朵的事情,就没有时间跟卓玛约会聊天。

     几天后,梅朵来了。她回到玉树第一时间给我打电话,要我去车站接她。我开车去接她,她说不想回家,先去我房间。

     我们到了房间,梅朵一把拥抱了我,然后哭了。

     我一时之间不知道怎么样安慰她,因为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哭泣。我就任她抱着我哭。有时候想哭就哭出来,总比欲哭无泪好多了。

     梅朵抱着我酣畅淋漓地哭了一番后,我给她倒了一碗奶茶。

     梅朵说:我不想活了,真的不想活了,活着也没什么意义。我说:千万不要这么想,你还年轻,人生的路还很长,很多事情还等着你去做呢,你要勇敢地走下去。梅朵说:他不要我了。我说:为什么不要你?梅朵说:他知道我不是第一次后,就坚决跟我分手了,我很爱他,我不想失去他,可我现在怎么办呢!我说:他怎么能这样,只要两情相悦,是不是第一次有什么关系。梅朵突然咬牙切齿地说:既然他不要我了,我就死给他看,让他忏悔一辈子,让他感到生不如死。我说:你就那么恨他?梅朵说:爱的背叛就是恨,恨的最高境界就让他也死。我突然对眼前这个漂亮女人感到恐惧,她好像是一把刽子手,她说的这些话很是瘆人。我就转移话题说:西藏现在怎么样?梅朵说:不知道,到了西藏后我廉价租赁了一家宾馆的小房间,除了一日三餐就整天呆在房子里看电视,外面的事情一概不知……

     下午的时候,卓玛给我打电话,说一起去吃顿饭。我说我不在房间里,跟朋友们一起喝酒。卓玛说:你们在哪里喝酒,我来找你。我说:算了吧!这里一大堆男人在喝酒,你一个女人来了不太方便,还是改天再吃吧!卓玛生气地说:有什么不方便的,顶多也就是个强奸吧!我知道卓玛真的生气了,否则她不会对我说那样的话。我说好好好,我马上去,你在学校大门口等我。

到了一家餐厅,我们点了三菜一汤。

     卓玛说:我怎么觉得你最近上班总是心不在焉,一下班又慌慌张张地离开学校,你是不是加入了黑社会或者是干一些违法的事情?我可警告你,做事情要理智,要三思而后行,不要被花花世界所迷惑。人的欲望是满足不了的。今天有十万的车,明天想要二十万的车,今天有一栋楼房,明天就想要一栋别墅。我说:你都扯到哪里去了,什么黑社会犯法的,你觉得我是干那种事情的人吗?我最近只是跟朋友们聚一聚喝喝酒而已,你就别想那么多了。来吃菜。我把一块牛肉夹在了卓玛的米饭里。好像卓玛暂时相信了我的话。

     回家的时候,我打包了一碗面,说看电视到了半夜会饿。卓玛说:你这样没有生活节奏,对身体不好,以后改掉这种半夜吃东西的习惯。我知道她在关心我,我很感谢她。

     回到家里,梅朵不好意思地说:阿吾尼玛,对不起,给您添麻烦了。我说:咱们朋友一场,这点算不了什么。来,快趁热把面吃了吧!我们看电视到了半夜。梅朵说:阿吾尼玛,我睡沙发,你睡床上!我说:没事儿的,我经常看电视到半夜就习惯睡在沙发上,还是你睡床上吧!

     就这样,梅朵在我的小屋里呆了半个多月。我这么关心梅朵,很多朋友也许会说我已经爱上了梅朵,我的所作所为都有图谋。我发誓我关心梅朵绝对没有非分之想,我在为她的人生遭遇感到同情。你想想,一个曾经很风光的记者,被歹徒强暴,被自己深爱的男朋友抛弃,如此沉重的打击,搁在谁身上都是一种灾难。

 

3

 

     我承认梅朵长得漂亮,男人在漂亮女人面前会失去自控,难免做出一些冲动的行为。但是我感兴趣的不是梅朵这个人,而是歹徒留下的那条红色哈达。梅朵回去后,我天天拿出那条红色哈达,翻来覆去寻找破绽。我回忆了一下那天晚上的所有经过,以及歹徒对梅朵所说的话,梅朵自己跟我说的话,前前后后串联起来分析了一番。我自认为地推断了这样一种可能性的假设与结论:

     假设:1、一般情况下,熟人之间哄骗到酒吧或舞厅,等对方醉得神志不清的时候当场强奸或几人带回房间轮奸;2、一些未成年人渴望性欲,而发生强奸行为;3、夫妻之间女方红杏出墙,不愿与丈夫发生关系,而丈夫强迫与妻子发生关系,也属于强奸行为。

     结论:1、梅朵作为记者,社交范围广,新闻内容牵扯社会各种层面;2、梅朵长得漂亮,肯定吸引男人的眼球,尤其那些成功人士;3、梅朵已经有了男朋友,感情应该专一。

     这样的假设与结论似乎对本案没有实质性地关联。那好,我们就从红色的哈达说起:1、哈达在通常情况下更多的是黄色、白色、蓝色三种,偶有红色哈达但不会有符号和读不懂的花纹。显然,有人特意制作;2、强奸梅朵的两个歹徒,完全可以先奸后杀,为什么特意留下一条哈达,还说梅朵自己用哈达自尽。显然有人特意安排。3、哈达上一般刻有六字真言或十相自在之类的吉祥符号,而这条哈达上为什么刻有一些让人读不懂的花纹。显然,有人特意设计。这样一番推理,我们不难得出一个初步结论:这次强奸案,有人在幕后操作,而且手段新颖毒辣。

     有一天,我特意约梅朵去赛马场散步。在散步的过程中,我有意无意地把话题涉及到那天晚上的强奸案。梅朵刚开始根本不回应,或者说有意躲避这件事情。不过我再三地说起强奸的事情后,梅朵也就不回避了。

     我说:你认为这件事情是偶然的吗?

     梅朵说:应该是吧!总之我自己命苦。

     我说:千万别把所有事情的发生跟命运联系在一起。其实任何事情的发生或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他的原因和存在的理由,我们不能总认为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梅朵说:你想问什么就直接问吧!别再拐弯抹角了,我知道你今天约我来这里肯定不是散步那么简单。再说了,即便你想散步,该约的人不是我,而是你的卓玛。

     我说:那好,我就打开天窗说亮话。我认为这件事情的发生不是偶然,而是有人在暗中操作,而且操作的这个幕后人应该势力不小,或者说这个人对你有恩怨。

     梅朵停止了走动,突然盯着我说:什么意思?我没有跟任何人有过恩怨。

     我说:走吧!你先不要用这种眼神看我,我们边走边聊,我会把事情跟你讲清楚的。

     梅朵说:可是我真的没有仇人啊!

     我说:这个你还不能确定,你身为记者,平时会采访和收集很多新闻资料,而采访的对象大多是社会焦点人物或成功人士,你难免跟他们一起就餐啊或者公开场合跳跳舞,说说话之类的,说不一定,有些人因为你的长相出众而有进一步跟你交流的欲望。可是你在工作之外,一般不会跟那些人交流,很多时间跟男朋友在一起。所以有些人就难免产生嫉妒心理,而他们对一个公安人员又做不了什么,就干脆把矛头指向了你。

     梅朵说:事情没有这么复杂吧!也许就是一件平常发生的强奸案。我不想再追究这件事情,我不想再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件事情。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就当作为场噩梦吧。

     我说:有些事情的发生,看起来简单,但事情本身并不简单,只是我们习惯性地用正常思维去判断分析,而正常思维恰恰会忽略或抹去很多破绽,就认为事情的发生很正常,所以也就归结为命运。

     梅朵听完我的一番言语,沉默了。很显然,她在按照我分析的思路去搜索记忆里的蛛丝马迹。

     梅朵突然说:照你这么说,我还真想起了一件事情。

     我迫不及待问:什么事情,快说来听听。

     梅朵说:就在事情发生的一个多月前,我们报社派我去采访一位做冬虫夏草生意的暴发户,当时我采访的对象是一位年纪轻轻的小伙子,岁数也应该不到三十。我们采访完后,他特意给我请了一次客,当时就在雪域大酒店,一桌就餐消费下来一千多。我还不好意思自己去结账,他死活不让我结账。分手的时候,他还要了我的手机号。之后的几天里,他总是给我打电话邀请吃饭,我因为工作繁忙,就一次次推辞。有一天他找到了我们报社,我就跟他去了一次。他说想追求我。我说我已经有了男朋友了。可他怎么也不放弃。也因为他频繁地给我来电话,我和男朋友吵架了好几次。他知道我男朋友跟我吵架的事情后,就更是对我疯狂追求。最后我没办法,就把他的手机号打入黑名单。

     我说:之后呢?

     梅朵说:之后我们见过几次面,我都没有跟他说话。

     我说: 这就对了。这就是本案的关键所在,但还不是问题的核心。

     梅朵说:这有什么可奇怪的,一个男人追求女人,最后没得到,很正常啊!

     我说:就因为我们用这种正常思维去分析问题,所以往往找不到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而让那些犯罪分子总是逍遥法外。

     梅朵说:我怎么看你都不像个当老师的,应该是在公检法一类的单位里工作。听你的分析,我怎么就觉得像一个法官在分析案件。

     我说:谢谢夸奖。我是在用另一种思维方式分析问题。

     梅朵说:听你的意思,这件事情跟那暴发户有关了?

     我说:暂时还不能下结论,但是绝对不能忽略这个人。

     事情初步有了端倪,我又在那条红色的哈达上找破绽。

 

4

 

     我终于在哈达的花纹上找出了端倪。但是我又看不懂花纹的意思。于是决定去找结古寺院的活佛,让活佛看看哈达上的花纹到底是什么。

     活佛看完哈达,惊奇地望着我,说:这条哈达你是怎么得来的?

     我说:是我捡到的。这哈达上的花纹是什么意思。

     活佛说:这不是哈达,这是专门用来祈祷鬼神嫁祸于所恨之人,一旦被某个人围在脖子上或者带回家里,会发生灾难。

     我说:一条哈达有这么厉害吗?

     活佛说:这种事情跟你讲也讲不清,反正只要这条红哈达到达的地方,就会发生一些不顺的事情。

     我带着那条刻满诅语的红色哈达,半信半疑地离开了结古寺院。

     后来的日子里,卓玛天天跟我发脾气。有一天我和卓玛在赛马场散步的时候,因为我说错了一句话,卓玛就跟我没完没了地吵闹。我实在忍无可忍,就对她说:我们分手吧!这样谈下去实在没什么意思。与其天天吵架,不如各自离散,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卓玛说:你欺骗了我的感情,你要向我赔偿感情欺骗费。我很纳闷,长这么大了,还从来没有听说过什么感情欺骗费这种说法。

     我和卓玛的感情越来越边缘化。但是正当我正式提出分手的时候,卓玛说了一句让我很吃惊的话。她说如果分手,我就死给你看。这种用死亡来威胁的话,几个月前梅朵也说过。我很担心卓玛因为感情失去理智,会做出一些极端的行为。如果真有一天发生了那样的事情,我可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学校所有同事都知道我和卓玛已经恋爱了,而且卓玛对我百依百顺。要是我和卓玛之间发生了矛盾,相信大部分同事都认为错误在于我。这让我在卓玛面前只能表示妥协。

约摸十天左右吧!梅朵打来了电话,说她一定要跟我见个面。于是我们相约在雪域大酒店。她在酒店接连喝酒不说话。我问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她只是默默地一个劲儿喝酒,到最后她浑身都是酒精的味道。我劝她不能再喝了。她突然一把握住了我的手,含情脉脉地说:阿吾尼玛,你喜欢我吗?我赶紧松开她的手说:梅朵,你已经喝多了,我送你回家吧!她说:我没有喝多,我没有喝多。我说:那你说到底有什么事情或线索告诉我。梅朵带着酒腔说:我知道,大家都在嫌弃我,连你也嫌弃我,我活在这个世上还有什么意义。说着,她趴在酒桌上呜呜地哭泣。我实在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安慰她,于是就索性让她哭泣。最后她突然对我说,我今天不回家。我知道她的意思,她想去我的房间。但是她喝成这样,我怎么带回家。邻居们看见了,一定会说我在占她的便宜。其实我在梅朵身上自始至终没有想过得到什么或做点什么,我只是同情她的人生遭遇。

     最终,我还是把她带到了我的房间。我把她安放在我的床上,脱掉她的上衣和鞋子,盖上被子让她睡觉。我做了两道容易醒酒的凉菜,熬了一壶奶茶。打开电视看央视13套新闻。中日两国还在为钓鱼岛主权问题争执不休。我说:小日本,钓鱼岛是我们的,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少惹我中华大国。

     晚上十点左右的时候,梅朵醒来了。我把已经备好的凉菜端放在茶几上,倒了一碗奶茶,说:你醒了,来吃点凉菜吧!你今天怎么喝那么多酒,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尽管直说,不用客气,谁叫咱们是朋友呢!梅朵似乎被我一番言语感动了,静静地看着我说:阿吾尼玛,这个世界上只有你对我最好。我明白她想说什么,就立马转移话题说:你看,小日本还不妥协,我敢断定中日之间迟早要做个了结。

     我看她酒醒得也差不多了,就看着窗外说:天已经黑了。我的意思很明显,就是让她回家。梅朵当然听出了我的意思,她有所生气地说:我知道天黑了,想赶我走就直说,没必要拐弯抹角。我说:你一个姑娘家,整夜不回家,家人会担心的。梅朵说:我没有家,我是个孤儿,从小失去父母,是爷爷抚养我长大的。三年前,爷爷离我而去。我现在孤家寡人,没有人担心我的死活。这让我又对她产生了同情感。

     我说:你别误会,我没有赶你走的意思。你想呆在这里,完全可以。你睡床上,我睡沙发。其实我再一次给她提醒,请不要有非分之想。

     晚上,她执意要睡沙发,我也就没有勉强。我一躺下就迷迷糊糊进入梦想。然而这个时候,梅朵说话了,她说:阿吾尼玛,其实我今天有个无耻的要求。我说:你说吧!她说:我已经怀孕了。我突然坐起来说:什么,你怀孕了,那还不赶紧找你男朋友去。梅朵说:不是他的孩子。我说:那怎么回事?梅朵说:阿吾尼玛,现在就你知道我的事情,我也不瞒你说,我肚子里的孩子应该是那两个歹徒的。我的头突然嗡了一下,说:怎么可能呢?梅朵有点生气地说:什么可能不可能,这种事情我自己知道。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我对这些根本不感兴趣,我感兴趣的是那条神秘的哈达。

     我说:不要轻易地把自己的秘密告诉别人。梅朵说: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我要为肚子里的孩子找出合适的理由生下来。我说:生孩子也需要理由?梅朵说:我要跟你结婚,哪怕是假装也可以。只有你一直以来跟我走得最近,大家才相信你是孩子的父亲。我说梅朵,你胡说些什么呢!婚姻不是儿戏,怎么能假装结婚。再说了,这事情要是我女朋友知道了,那还了得。梅朵说:我知道你对我好,我也知道你对我的所作所为是在同情我的遭遇,既然你一直做到了现在,何不送佛送到西天呢!

     几天后,在梅朵哭哭啼啼地请求下,我同意跟她假装结婚,这样对她肚子里的孩子有了合理的解释。

 

5

 

     我和梅朵结婚的消息很快被我女朋友卓玛知道了。她来到我的房间,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说:为什么无缘无故地抛弃我,为什么你突然结婚,这到底为了什么?我再三跟她解释我和梅朵是假装结婚,我甚至在她面前跪下来解释说明。她说如果真是这样,必须把房间的一把钥匙给她,她会随时来看我,我说的假装结婚到底是真是假。

     为了让她相信我的话,我把房间的一把钥匙给了她。

     一天中午,我和梅朵买了一些牛肉和蔬菜,准备去我的房间做饭。我推门进去,看见卓玛躺在地上,脖子上缠着那条红色的哈达,人已经断气了。我赶紧抱起卓玛平放在床上,把脖子上的哈达取下来,原来卓玛用哈达勒死了自己。旁边的梅朵傻了,根本说不出话来。于是我赶紧料理了一下卓玛的尸体,开车送往她家。卓玛的父母见了冰冷的女儿,哭得昏天黑地。五天后,我协助卓玛的父母办完了卓玛的一切后事。

     晚上,我拿出那条神秘的哈达,想起活佛的话。我很后悔当初为什么把哈达带回房间。

     现在,我对神秘的哈达产生了复杂的情绪,又好奇又憎恨。

     第二天,我把神秘的哈达送给了结古寺院活佛。

     活佛说了这条红色的哈达上附着着巨大的邪气等等。

     我听得似懂非懂,我说:干脆把这条哈达烧了。

     活佛说:那不行,即便烧了,还有烟灰,邪气会伴随烟灰飘向四面八方,会伤害到多少无辜生命。

     我说:那还有其他办法将附着在这条哈达上的邪气取走呢?

     活佛说:以我现在的法力,直接取走哈达上的邪气,倒也不难,三天三夜念经做法就能取走。但是我一旦把哈达上的邪气取走,那个始作俑者的生命就难保。

     我说:这叫死有余辜,他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生命代价。

     活佛说:这是你们凡人恩怨情仇后的想法,我们出家人不能伤及生命,一切善恶生命都有缘教化。

     我真的没有想到,一条红色的哈达会有这么神奇的邪力。

     几天后,梅朵打来电话说:那个曾经追她的暴发户突然重病,现已病入膏肓奄奄一息。

     我一下子恍然大悟道:梅朵,你知道吗,强奸你的幕后黑手就是那个病入膏肓的混蛋。

     我终于解开了那条神秘哈达上隐藏的秘密。

     现在哈达上的邪气控制了,梅朵的生命也安全了,我应该高兴才是,可是我高兴不起来。因为我在思考另一个问题。

     1.是什么力量,为了一条害人的神秘哈达让有的人于正义不顾?

     2.是什么力量,让那两个歹徒不顾生命危险去干强暴的事情?

     结论是:现在的人,生活富裕了,钱包鼓鼓了,欲望加大了,各行各业的人,争先恐后六神无主地去疯狂挣钱。只要能挣到钱,管他是什么差事,来者不拒。

     故事讲到这里,我必须追加几句:我和梅朵的假装婚姻自然是假的了。那个始作俑者的混蛋,自然病情痊愈了。因为他也为情所困,所以花重金干出了一件愚蠢的事情。恶的力量受到了扼制,梅朵的孩子顺利生产了。

 

 

                                            责任编辑:李学智

 

 

                                    

 

                                     偷  碗

 

                                        王 娟

 

 

     一

 

     “天收的,这种话你也说得出口,你撒泡尿照照自己,你以为你是哪样?是一架锈得不中用的老犁!还贼心不死……”刘桂鸿拉了拉被老伴李芳拽到一边去的被子,将自己脖子以下的身体严严实实地裹起来,摇摇头,没有再吱声。他知道如果再说下去,李芳就会翻出她的杀手锏:一哭二闹三上吊。我惹不起你,躲还不行吗?半夜三更的,我不想捅这个马蜂窝。

     “啊?睡着了,你?好像是在说梦话吧?离什么婚呀!年轻的时候都没有提过的事情,现在都做爷爷奶奶了,嗯!休想给我丢这个脸。”李芳嘀咕了一阵,见刘桂鸿没有回话,转过背睡了。

     当刘桂鸿确认李芳的两片嘴唇闭好以后,他轻轻地翻了个身,想把折磨自己的事情统统压在身下,好让自己睡个安稳觉,这些天以来他实在是太累了!

     身后传来李芳断断续续的鼾声,这个声音他太熟悉了,毕竟是36年的老夫老妻,别说一双儿女长大成人,连小孙子都读小学了。时间这东西,怎么就这样快呢?才一眨眼的功夫,自己就是一个年近六十岁的小老头了。不!我不能就这样为别人活着!我要为自己活一次!刘桂鸿斩钉截铁地作出决定:在以后的日子里,自己将不再让自己的鼾声与这个女人的鼾声搅在一起,必须远离,越远越好。

     说来也怪,自从刘桂鸿作出了这个决定,他就安然入睡了,睡的很香。他还梦到了自己穿着开裆裤坐在老屋的门墩上,手里抬着那个奶奶偷来的“寿碗”,碗里是一些焙香了的花生米,自己一边嚼花生米,一边伸手去摸碗底上的小凹槽,他知道那些小凹槽组成的是自己的名字,爷爷刻上去的。

     第二天醒来,刘桂鸿的脸上是挂着微笑的。他听见李芳在堂屋里粗声粗气地吩咐:“喂!我去买菜,你送孙子去学校……”

     “你先送他去学校再去买菜吧!我要回老家一趟,两三天以后才回来。”刘桂鸿故意把话说的很干脆,说话时只用眼睛瞟了李芳一眼。

     “鬼摸头了,你?有事无事的往老家跑。去去去,有本事你就去老家在上一年两年的,免得你看我不顺眼,不就是输点钱吗?打麻将的人有哪个是十打九赢的,你去问问。我还不知道你的肠子有几弯几折吗?告诉你,我玩的是我儿子给我的钱,用着你的半分钱了吗……”李芳气嘟嘟地拉着孙子出门以后,刘桂鸿才慢腾腾地爬起来,那样子好像还没有走出昨天夜里的梦境。他从门背后找来水烟筒,板凳也不提一个,就走到院子里,一只脚踏在葡萄架下的金鱼池边上,一只脚站着,就吸起烟筒来。小鱼听见响动,以为是有人来喂食了,便成群结队地游出来,不见鱼食,吐个水泡游走了,过了不久又游来,争相吐着水泡,好像在跟刘桂鸿出什么主意。是的,是应该去乡下看看那间老屋了,顺便把一些自己喜欢的旧物带回来。最主要的事情,是要去爷爷奶奶和父母的坟上告诉他们:自己要和李芳离婚!

 

 

     老房子后面的金竹发展的很快,自己才离开老家跟儿子在县城里居住了几年的时间,原来的自留地上就长成了一小片新的竹林。刘桂鸿还没有回到老屋,先在竹林边坐了下来。摸摸那棵,竹皮嫩绿嫩绿的,应该是去年长出来的新竹子。摸摸这棵,竹皮上有不少的灰斑,这是一棵上了年纪的老竹子了。刘桂鸿下意识地摇了摇这棵老竹子,枝叶间发出的淅淅唰唰的响声,直敲打着刘桂鸿的心,他叹了一口气,然后掏出一瓶矿泉水,慢慢地拧开盖子,喝一小口,望着远处的山顶笑笑:竹子老了是编篮子的好材料,我老了,有什么用呢?

     “刘桂鸿,快点过来!我的脚……脚……”这分明是董琴的声音。刘桂鸿突然放下矿泉水瓶,手在衣兜里摸了半天,才拿出烟和打火机。就势点了一支烟放在嘴里,然后靠在几棵竹子上把双手抱在胸前,眼睛一眨一眨的傻坐着。

     那是自己高中毕业那年的事情了,也是在这片竹林边,刘桂鸿与几个女知青一起去掰金竹笋,正当他们掰得起劲的时候,突然传来那个长辫子知青董琴的叫喊,她的左脚被一棵竹桩戳住了。等刘桂鸿把董琴的脚拔出来时,鲜血一下子从脚地板上喷涌出来,当时大伙都懵了,愣了一下,刘桂鸿马上脱下衬衣,把董琴的脚掌缠住,然后背起董琴直往家里冲,见爷爷在院子里编篮子,刘桂鸿大声叫道:“爷爷,董琴的脚带伤了!快,拿药来!”

     爷爷不但篾器活做的很好,还是我们这一带有名的草药医生。爷爷在取下董琴脚掌上的衬衣之前,边叫刘桂鸿赶快去家里的土陶罐里倒一碗酒来,边在自己的嘴里嚼着旱烟叶。只见爷爷用酒仔细地清洗着董琴脚掌上的伤口,还从伤口里拔出了两小截竹纤维。

     “哎哟!辣……辣!疼死我了!”董琴把脸背过去不敢看,只见她鼻子眼睛都嘬成了一堆,疼得直哆嗦。刘桂鸿在一旁咬着牙关,恨自己不能替董琴疼。爷爷清洗好伤口以后,在一块干净的棉布上,放上两层展开的旱烟叶,再把从嘴里吐出的已经嚼成糊糊状的旱烟叶,放在那两层展开的旱烟叶上,摊平。最后给董琴包在伤口上。这时,疼痛难忍的董琴一把抓住刘桂鸿的裤脚,眼泪一颗接一颗地落到刘桂鸿的脚背上。

     自从那次带伤以后,董琴就经常到刘桂鸿家来。一是让刘桂鸿的爷爷给自己换药,二是来跟刘桂鸿的奶奶边拉家常边学绣花,三嘛,反正连董琴自己也说不清楚,只要一有时间,她就想过来刘桂鸿家坐坐,偷偷地把约一米八的刘桂鸿当做一道风景来欣赏。

     知青点就在刘桂鸿家对面,从县城来的十二个知青都是十七、八岁的刚刚高中毕业的年轻人,他们思维活跃,知识面广,有的人吹拉弹唱难不倒,有的人棋琴书画样样会。由于年龄相当,刘桂鸿很快就与他们打成了一片。

 

 

     “柱子,回来啦!”刘桂鸿顺着声音望过去,原来是小时候的玩伴李强在跟自己说话。李强的裤腿卷得高高的,上面还有些星星点点的稀泥浆,吆着一头牛朝刘桂鸿这边走过来。“怎么坐在竹林边歇气啊?走,家里去!”

     “哈哈哈!李强,你看我现在还像柱子吗?小时候就因为我的脚杆比你们的粗,被你们叫了大半辈子的柱子了,现在还叫啊?哈哈哈!”刘桂鸿边笑边站起身来。

     “你是去整理秧田来吧?今年的雨水少,不会影响栽种吧?”刘桂鸿给李强递上一支烟。

     “没有什么影响,我家的秧已经撒了,我是去帮我二老表家整理秧田来,我二老表家住着一个收旧货的人,他陪那个人去串寨子找旧货。”李强顿了顿,“哦!你去看看,你家有没有旧货可以卖,你在城里跟儿子住,家里那些东西反正也用不着了。”

     “那人收些哪样旧货?”

     “就是老班子(老祖辈上)留下来的碗、花瓶、茶具、老玉、老银子、绣花枕头……反正只要他看上的,不管是什么,锈也好烂也好他都要。你家应该有很多小古董的。”

     “应该有一些吧!我去看看。”

     “好!我先走,几年不见了,晚上你过来,我等着你喝酒。”

     “嗯!好吧!你先去,就算遇不到你,我也打算去你家的,等一下我过来喝酒就是了。”看着李强吆着牛走远了,刘桂鸿才提起背包朝老房子走去。他掏出一串钥匙,试了三把才把大门打开,他在心里骂自己:真是老不中用!自己家大门的钥匙都记不住是哪一把了。

     推开门,一股寒气逼来,刘桂鸿在心里嘀咕着,老话说的对呀——屋闲一天寒三日。何况我让它闲了3年,不冷才怪呢!

     刘桂鸿进到屋里,用目光扫视着老屋里的一切。正面墙上的“天地国亲师位”几个金粉书写的字,已经失去了往日的光鲜,板壁上镜框里的照片,已经发霉图像模糊。门背后的斧头啊镰刀啊之类的,铁锈取代了锋利。灶台上被老鼠修建出一条跑道来,碗柜却成了老鼠们的厕所……

     刘桂鸿从碗柜头上,取下一个满是灰尘的旧篮子,抬到院子里,一样一样地清理着。突然,刘桂鸿从杂物中拾起一个篾碗箍。刘桂鸿还记得,与这个篾碗箍配套的是一个精致的细瓷碗,自己小时候一直都是用那个细瓷碗吃饭。爷爷怕自己把细瓷碗摔烂掉,就编了一个篾箍箍护着这个细瓷碗。爷爷编的篾箍箍很多,家里的酒坛子上有篾箍箍,保温瓶上有篾箍箍,连爷爷自己喝茶用的玻璃杯上也有篾箍箍。

     只可惜如今不见了细瓷碗的踪影。刘桂鸿清楚地记得,那个细瓷碗是自己高中毕业回家那年不见的,家里仅有的三个人,爷爷、奶奶和自己都没有动过,也没有打破,真是奇怪了,悄无声息的就不见了。

     刘桂鸿把这个篾碗箍翻来覆去地看,时光一下子回到了童年。

     听奶奶说,那个细瓷碗是在自己两岁那年,奶奶从我们寨子里的一户办“喜丧”的人家偷来的,那家的一个老人归世时已经有102岁了,丧事以后丢失了不少碗,但是主人却乐呵呵的。我们这一带有个风俗:参加百岁老人的丧宴后,把碗带走,据说可以避邪免灾带来“寿气”,带碗走的人和使用这个碗的人都能长命百岁。这样的碗,就是“寿碗”。这样的丧事,就是“喜丧”。

     “寿碗”几乎每家都有,但是别人家是用过一两次以后,就把“寿碗”收起来保管好不再使用。而我家却与别人家不同,我是用这个“寿碗”吃饭长大的,一直到我读初中了才没有继续使用这个“寿碗”吃饭。因为我还不满十岁,我的父亲和母亲就都意外地离世了,爷爷奶奶为了保住我的性命,所以非要让我用“寿碗”吃饭。

 

 

     “六六顺呀、七巧巧呀……干了,一口干!”刘桂鸿抬起酒杯,头一仰,杯子底朝天,又是一杯。

     “柱子,来!倒酒……”。李强拍了拍刘桂鸿的肩膀,与宝贵和大林一起,举起杯子凑到刘桂鸿面前。

     “你们难得遇在一起,多说话少喝酒,没有我的什么事情,我要串门子去了,自从孙子去儿子、媳妇打工的城市读书以后,我不串门子是过不得日子的。”李强老婆边说边解下围腰,拿上手电筒就出门了。

     酒喝到高兴处,话自然就多了起来。你一言我一语的,四个小老头围着一桌子已经凉了的菜饭,就像童年时四个人去河里摸鱼来在岸边烤吃一样,甚是开心。

     “柱子,说说当年你跟董琴的故事吧!记得有一次我从老林湾砍柴回来,见你们俩在那片麻栎树林里亲热,你倒是照实说,那次拿下她了没有?”大林把眼睛睁得大大的,扭头看着刘桂鸿,等他回话。

     “没有,没有!不是被你发现了吗?哈哈,哈!”刘桂鸿的脸上马上堆满了笑容。

     “不相信,不相信,我们怎么可能相信。要是你小子那天没有拿下她,那她为什么从那次以后,见到我就脸红?她要么是低着头走开,要么是埋着头干活,肯定是有过那事的,还想抵赖,怕什么怕,都是老皇历了,翻翻也没有关系的。”

     “城里女人的皮肤是不是特别光滑,还带着很浓的雪花膏味道,爽吧,小子?”宝贵望着刘桂鸿打了个酒嗝,追问道。

     “看你们,说到哪里去了。没有,真的没有碰过她。”刘桂鸿把酒杯送到嘴边,又慢慢地移开,眯起眼睛注视着酒杯里的酒,像是要从酒杯里捞起什么似的,咂了一小口酒以后接着说:“想是想过,但是机会还没有来,她就回城读书去了。”

     “哦!还有一次,我们一起去下坝栽秧,董琴一头从田埂上栽倒在田里。那样子,够惨哦!浑身上下都是稀泥巴,幸好不是头朝下。大家都说是你小子在对面唱山歌引诱她,她才摔下去的,是不是?”大林也在逼刘桂鸿说出真相。

     “冤枉了,那天唱山歌的又不止我一个,怎么就赖在我的头上呢?”刘桂鸿喝了一小口酒,轻轻地敲了敲桌子,点点头,然后站起来清清嗓子,手一挥唱到:“三棵杉树一样高,不知哪棵好搭桥,对面小妹心肠好,过来帮哥瞧一瞧。”

     “一张桌子四只脚,哥唱山歌妹来和。三棵杉树不能砍,棵棵上面有窝雀。”

     “一张树叶两头尖,捏着两边吹中间。不砍杉树无桥过,妹在大河对门边。”

     “大田栽秧排对排,花生结子土中埋。哥要有心来找妹,无桥你就扎竹排。”

     “哈哈…哈……哈哈…哈……”酒桌一下子成了对歌场,四个小老头一唱一和的,个个笑的仰面朝天。

     “倒酒……一定着你、二龙戏珠……干”

     “倒酒……八仙过海、五岳安泰……喝了”

     “倒酒……”

     “李…李…强,明…明天…跟我去我家祖坟上,我有话要跟他…他们说。”

     “柱子!停!刘桂鸿,你放下酒杯,你不能再喝了!哟哟哟哟!坐稳点啊,把手伸过来!”

     “我没没有醉,我要喝…酒,倒酒…倒酒…我有话要跟他…他们说,我要离…婚,离婚!”

 

 

     “爷、奶……这些糖食是我从城里带来的,好吃呢!我这次回来是有话要跟你们说,现在先跟你们说了,等一下我再去我爹我妈那边跟他们说。”刘桂鸿跪在摆着祭品的爷爷奶奶的坟前,时不时的又往火堆里添一些纸钱,李强则静静地坐在刘桂鸿的旁边,一言不发。

     “我要离婚,刘明明不是我的儿子……”刘桂鸿脖子一硬,眼泪就下来了。

     “爷,奶,你们还记得我儿子刘明明才满月抱出去,寨子里就传开了,说我们三岁的女儿虽然不是我们俩口子亲生的,是从外乡抱来“压长”的,却越长越像我,但是我儿子长得不像我,一点我的影子都没有,而是像那个串寨子打家具的小浙江……”刘桂鸿擦了一把眼泪继续说。

     “当时我一点也没有想这个问题,我觉得孩子不像爹妈的很多,这有什么奇怪的。别人爱说闲话由他们说,等我儿子长大了让他们看看像不像我。但是,爷、奶,后来的事情你们是知道的,刘明明越来越不像我。我开始心慌了。”

     “儿子不像我的事,大家说的是不是真的?”我曾经想从老婆那里得到答案,她却一千句一万句的对天发誓:儿子是我的,她没有跟过小浙江。

     她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数落我,说嫁给我三年五载了还生不出一个娃娃来,开始时是如何如何的难受,一直以为自己是冷宫,怀不上娃娃。要不是爷爷奶奶坚持让我们两个一起去检查,还不知道毛病在男方身上。现在好了,为你生了个大胖儿子,你却怀疑是小浙江的。医生怎么说的,医生说你不行了吗?你只是精子比别人少些,又没有说你的精子全是瘪的。再说了,自从我们抱养女儿“压长”以后,我们家就开始顺起来了,养牲口,牲口肯吃肯长的,种庄稼,庄稼年年收成好,你这个没有良心的……

     当时爷爷奶奶你们还这样安慰我:下在自己家牛圈里的牛儿,不是自己的家的,还会是哪家的?

     那段时间我经常生病,爷爷你也生着重病。眼看着这个家就要倒塌了,奶奶突然又在寨子里闹了一场大事:她提着一根棕索、一把镰刀,从寨头大声地骂到寨脚,又从寨脚大声地骂到寨头,惹得一群人跟着看热闹。最后奶奶干脆冲到梁伟家堂屋里坐着骂:梁伟,把你老婆叫出来,今天我要她把话说清楚,她说我重孙像那个串寨子打家具的小浙江,她是嘴巴痒了乱说的,还是有什么证据?现在我在这里等她发话,要是有证据证明我重孙是那个串寨子打家具的小浙江的,我就去山上找棵树吊死,这脸我丢不起;要是没有证据证明我重孙是小浙江的,梁伟老婆,你就去山上找棵树吊死……

     当然,谁都没有去吊死。但是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人说我儿子像小浙江的事情了。我的身体逐渐有好转,家里又有了生机,想不到爷爷你却得了一场病走了。

     奶,你一直说你的命苦,其实我的命更苦,虽然我爹我妈死得早,但是你们有我啊!你看我现在,儿子长大成人了,孙子都读小学了,我这么老了,而那个消失了三十多年的小浙江却找上门来要儿子了……

     有一天,一个经常跟我在一起打门球的球友,叫我去他家,他要送点自己栽的辣烟给我。想不到在他家楼下我遇到了小浙江……

     后来我才知道,他是故意从浙江来找儿子的,他在我那个球友家的旅店里已经住了半年多。不知道他是怎样打听到我们家的,他说他悄悄地看他的儿子和孙子好长时间了。如果不是那天我遇到他,他还会继续这样远远地看儿子和孙子。他说他每次看见我送孙子去学校,接孙子回家,他就下不了认儿子孙子的决心,怕伤害我……

     他说他与那个贱人偷情以后,一是怕被我发现遭捶,二是与贱人有话在先,“借种”成功以后不准来认孩子,他就到别的地方找活计去了,没有敢继续留在我们寨子里。两年以后他要回浙江之前,曾经悄悄地回来寨子里的梁伟家住过两天,让梁伟老婆想办法让他看了看自己的儿子。

     爹,妈,对不起!小时候有人欺负我时,我记得我骂过你们“短命鬼”,你们才三十出头的人就忙着去死,忙着去阴间偷懒而不管我,让我小小的就没有爹妈喊,没有爹妈疼爱。要是没有爷爷奶奶,我也许见鬼去了。我后来才知道,我爹去山上扛树时滑倒滚下山崖去世以后,我妈因为我爹的意外离世而神情恍惚,不久就气绝身亡。你们的早死根本不是因为我的头顶上有两个漩涡而克死了你们,也不是因为你们不用寿碗吃饭而受到上天的惩罚。

     爹,妈,现在我要跟你们说的话,刚才我已经跟爷爷奶奶说了——我要离婚。我要把儿子孙子交给小浙江,他们本来就不属于我,幸好我还有一个女儿作依靠,老天对我还是厚道的。那个背着我与小浙江偷情的贱人,小浙江要不要她我不管,反正我是不要了,我宁愿下半辈子做光棍也不愿看见她,别说跟她过日子。

 

 

     “哟!你还真有些可以卖的老货啊,你看看这对绣花的门帘坠子,是你奶奶的嫁妆吧?看,虽然破旧,但是绣工很好,是不是留着不卖了,刘桂鸿,老话说的留得千年货,才是掌财人啊!”李强一边与刘桂鸿清理准备出手的旧物一边建议。

     “刘桂鸿?什么,你叫刘桂鸿吗?”到寨子里来收旧货的小伙子睁大眼睛看着刘桂鸿,像发现大猩猩似的,弄得在场的人莫名其妙的。

     “你的头顶上有两个漩涡!”

     “是啊!”

     “你左手的手背上有两道刀疤,长的那个伤疤在食指根部,短的那个伤疤在无名指下面。”

     “是啊!”刘桂鸿把左手连同两道明显的刀疤一起送到了小伙子的面前。

     “你父母过世早,你是爷爷奶奶带大的!”

     “是啊!”

     “你高中毕业那年,本来品学兼优的你是可以上大学的,因为你是地主子女,而被贫下中农的子女顶替了,是吗?”

     “是的,就是那样!被贫下中农的子女顶替了。小伙子,听口音你不是我们本地人吧?”

     “我不是你们本地人,我老家离你们这里几百公里呢!”

     “那你怎么知道这些与我有关的事情的呢?”

     “哦!是这样,我看过一部小说,主人公的名字就叫刘桂鸿。咦!不对啊,你的经历怎么就是小说人物的经历呢?莫非……”

     “小伙子,那小说叫什么名字?在哪里有卖的,我倒是想买一本来看看。”

     “买什么呀!这样吧,老人家,你把这个篾碗箍送给我,下次我带那本小说来送给你就是了,好不好?”

     “不!这个篾碗箍不能送给你。”

     “那借我欣赏一段时间总可以吧?”

     “行!”

 

 

     时间过得真快,一晃,刘桂鸿已经离婚半年了。刘桂鸿不在城里继续跟“儿子”住,也不同意去女儿女婿家住,他愿意回农村老家,“儿子儿媳”、女儿女婿没有办法,只好与他约法三章:不种粮食;不养大牲畜;手机不离身;日常用品和粮食女儿女婿会定时送去。

     在乡下,刘桂鸿的心情是舒畅的。从他独自一人回老家生活那天起,就是这样,每天早上都会哼着小调去菜园里看看自己栽种的蔬菜,中午又会按时到村委会活动室与老人们聚一聚,聊天、打牌。有时是替别人暂时照看一下小孙子,虽然自己还算不上是真正的老人,却过起了老年人的日子,日子还蛮有滋味的。

     刘桂鸿在别人的面前总是把腰肢挺得直直的,他觉得自己是一个真正的男人,村里人也说他现在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

 

 

     董琴扶了扶鼻梁上的老花镜,把侄子从乡下带来给她的篾碗箍,小心翼翼地套在一个细瓷碗上,然后一会儿抚摸着碗口,一会儿又抚摸着碗底的篾碗箍,当她看见刻在碗底上的“刘桂鸿”这几个字时,她捧着碗,一动不动,眼泪却是断了线的珠子,滚落一地。

     良久,董琴收起眼泪与细瓷碗,回房间抱来一大包信件,还有一本自己写的小说,小说主人公的原型就是自己和刘桂鸿。她把这么多年来写给刘桂鸿的信一封封地取出来,按时间顺序整齐地码放在书桌上,然后从第一封开始,默默地读起来。读着读着,那个当年自己上山下乡时认识并爱上的地主子女刘桂鸿,仿佛正向自己走来。

     董琴想不通,当年刘桂鸿的奶奶为什么死活不肯接受她与刘桂鸿的恋情。还三番五次地找自己“谈话”,其实是在用不同的方法要挟自己离开刘桂鸿,那些所谓的理由都不是理由。说什么刘桂鸿是地主子女,成分不好,不忍心让我这么好的姑娘嫁过来受罪;说什么我一个细皮嫩肉的城里人,不是做农村媳妇的料子;说什么刘桂鸿的父母死的早,他们给刘桂鸿算过命,他不能找属相相克的女子为妻;说什么刘桂鸿已经有了未婚妻。最终,董琴还是被刘桂鸿的奶奶用要跳河的方式逼退了。而刘桂鸿奶奶所说的一切,董琴从来都没有跟刘桂鸿透露过。

     董琴要回城读大学的前几天,她听取了室友的建议,偷走刘桂鸿的“寿碗”,算是给自己这段恋情留个纪念。其实不是董琴偷走了“寿碗”,倒是“寿碗”偷走了董琴的心。董琴当年偷走“寿碗”时,把“寿碗”上的篾碗箍取了下来,只带走了碗,如果刘桂鸿细心,他应该知道“寿碗”是董琴偷走的。他们曾经在一起把玩过这两样物品,并且说过“寿碗”和篾碗箍是不能分开的之类的话。所以董琴一直活在等待中,一等,就是四十年,至今未婚。

     大学毕业那年董琴回去找过刘桂鸿,村里人说刘桂鸿一家已经迁往滇西,头几年董琴一直在打听他家的下落,无果。十多年后在朋友的帮助下,打听到了刘桂鸿的下落,但是他已经结婚生子。董琴还能怎么样?

 

 

     那个做古董生意的小伙子,说话还真算数,第二次到刘桂鸿他们寨子时,不但真的带来了刘桂鸿想要的那本小说,还带来了一个意外的消息:写小说的人是小伙子的姑姑,叫董琴,曾经在刘桂鸿的老家当过知青。回城读书毕业以后,分配在外省工作,如今已经退休。

 

 

     又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董琴看着摆放在茶几上的那个套上篾碗箍的细瓷碗,一边朝露台走一边默默地念着刘桂鸿的名字,然后依着栏杆,把目光投向高远的蓝天。这时,恰好有一群鸽子掠过她的头顶,那悦耳的鸽哨,早已经将她心空里的尘埃统统掸走,董琴享受着属于自己的一切,心花虽然没有怒放,但是花骨朵正在形成。

     “咚咚咚……咚咚咚……”

     “你……你呀!你这是……”

     “我吗?我是上天派来你家审问偷碗贼的……”门没关,刘桂鸿话还没说完,两个人就紧紧地搂在了一起……

 

 

                                               责任编辑:李学智

 

 

 

                            历史,从南华走过

 

                                       张永权

 

     走进南华,走进2000多年的历史烟云,仿佛历史也正在向我们走来。从秦汉以前的五尺道,沿着2000多年的漫漫长路,历史老人从南华走过,走过鸡和城的古朴,走过舍资千户的苍茫,走过从草原而来的元代蒙古人命名的镇南州,走过被李根源先生赞美为大冒险家、七下西洋的郑和故里,走过杨升庵贬谪永昌,途经镇南苴力铺,面对河边垂柳,感悟生命,突发灵感,写出《垂柳篇》的石桥,走过逃命皇帝朱由榔夜宿过的天子庙,走过抗日烽火中镇南各族人民用血肉筑成的滇缅路,走过在五星红旗照耀下,改名南华县这一西南美丽的地方,再到楚大高速公路、广大铁路上飞奔……

     历史老人从南华走过,也把我们带到那条连结着古往今来的五尺古道。

     天申堂,一个很怪的地名。南华县文联主席李天永告诉我,其实这里过去叫天神堂,大概是解放后为破除封建迷信,才改名天申堂的。依我看,这儿山清水秀,山花烂漫,鸟鸣谷应,流水唱歌,风儿弹琴,连神圣无比的天神都来这儿建立庙堂,不过是心怀梦想,热爱自己美丽家乡的南华人,一种美好情意的寄托。倒说不上什么封建迷信。天神堂,神圣而美丽的地方,大概真的是天神的护佑,才在这儿保留了一段完整的五尺古道。

     我们在历史老人的带领下,涉过一条水草茵茵的小河,向云山攀登中,一条掩映在青松丛中的石板路,便呈现在我们的眼前了。我有些兴奋,似乎自己已成了春秋战国时代的一名驿使或者天神护佑下的山民,感受着这条古道把这遥远的边陲,和中原大地连接了起来,并向西南延伸出去,直到缅甸、印度等地的开阔天地。

     有了这条古道,2000多年前的边陲南华,早就处于开放的要冲之地了。

     回到现实,那些经历了两千年风雨浸蚀和千千万万人踩马踏的青石板,正一字排开向林中延伸着,大多由五块石板横向铺成,宽约两三米,换成市尺,倒还真是名副其实的五尺道呢。历史留在石板上的无言文字,就是那些深深的马蹄印,有一块石板,被马蹄反复踏在同一地方,终于经不住驮队的重压,被马蹄破碎后成了一个马蹄的梯坎。这些蹄印记载的那些历史,不仅是在春秋战国时代修筑古道的艰辛,更有中华各民族文化的交流互补以及和国际外部世界通商互利的友谊。在作家的眼中,每一块石板都有许多故事,悠悠古道写就的千古传奇,光耀在泱泱华夏的春秋史中,传承在炎黄子民的口头里。这条古道,从天府之国的成都起,途经宜宾、昭通、威宁、曲靖、到昆明及滇池沿岸,再经楚雄、大理、保山、腾冲,出缅甸、北上印度。在中国境内就长达3000多公里。2000多年前,在崇山峻岭、江河汹涌、瘴气肆疟的云南高原,筑成了这条相当于今天高速公路的南方丝绸之路,是一个奇迹,是一首惊天地、泣鬼神的史诗!

     这条古道从楚雄的吕合驿进入南华(即古代的鸡和城、邱州、镇南州)后,经境内的仙人骨哨、高峰哨、州前铺、水盘铺、沙桥驿、双树铺、英武关、苴力铺、天申堂出境到云南驿。南华境内长达60多公里(也有资料说100多公里)。

这条古道,给南华带来了活力,带来了丰富多彩的中华文化,也使之成为中华春秋史上闪闪发光的一页。

     我们可以豪不夸张的说,当这条古道从古时的南华通过后,一个隐藏于遥远边僻山河间的地方,因处于交道要冲之地,便设有古道驿站,边防关哨,内地商旅、朝廷使臣,地方官吏,戍边军人,文人骚客,凡去边疆或到内地,必经此地。可以想象,一时间,无论是沙桥驿,还是苴力铺,无论是英武关,还是高峰哨,每当夕阳西下,便人声鼎沸,驮铃叮咚,马嘶狗吠,热闹起来,繁华起来。说书的,摆古的,唱戏的,跳乐的,对歌的以及异国吉甫赛人的歌舞,各种文化交融在一起,形成既土著又中原、既中华又海外的文明大融合。使南华的文化呈现出丰富多彩、神奇瑰丽的景象。甚至中华历史上的一些重大事件、杰出的历史人物,都曾为这块西南的美丽地方,增光添彩。

     更古的不说,就说千多年前在大理发生的唐天宝之战,后来双方反思战争给国家和边疆各族人民带来的灾难,南诏立德化碑以戒后世,唐王朝派重臣到大理结“苍洱之盟”,昭通盐津五天道上石门关山崖上的《唐袁滋摩崖题记》石刻上所叙,唐王朝派往大理的使臣,就是从石门关走五尺道,进入云南的。他们从昆明起程后,经楚雄吕合驿进入南华的仙人骨哨,必定会在沙桥驿或苴力铺夜宿,然后再起程走向云南驿直到洱海畔和南诏结下永息干戈,还以玉帛的“苍洱之盟”。古南华的关驿,无疑也见证了为谱写光照中华民族千秋万代民族团结史诗的中央使臣,途经南华时的盛况。

     正是有了这条古驿道,多少风流人物便与南华结缘,写下了光耀南华的历史篇章。

     郑和,不仅是中华民族走向世界,开拓海洋,结盟天下的第一人,也是世界航海史上的一位杰出人物。这位出生于滇池畔晋宁县昆阳的赛典赤的后裔,其先祖多为元代高官,郑和的父亲马哈赤,授云南行省参知政事,袭封滇阳侯。但郑和却是从镇南离开去到南京的。李根源先生特刻三块郑和故里碑,立于南华县城的东西门和石门山的石壁上。碑上正文为“前明开拓南阳各岛之大冒险家三保太监郑和故里”。右刻“大中华四千六百九年十月”(黄帝纪年,即公元1911年10月),落款是“陆军第二师长节制迤西各属文武官吏西防国民军总统官李根源”。我站在今鹦鹉公园的郑和故里碑前,想象出生在滇池畔的郑和,在元朝被明灭亡后,战乱正在波及云南时,其父为了让郑和这根延续滇阳侯官位的血脉,不被战火所砍断,沿着这条从远古延伸而来的悠悠古道,在一个马驮子里,装着年仅4岁的郑和,来到镇南的一个郑姓回族人家寄养。从此,马和改名为郑和,南华的灵秀山川,深厚的人文历史,连接中外开放的五尺古道,潜移默化地浸润着郑和幼小的心灵,开阔着他的胸襟。他在11岁被傅友德的明军抓捕,又沿五尺道出滇,送到南京。郑和惨遭阉割后,他并未自暴自弃,而是奋发有为,青年时成燕王朱棣的太监,并在靖难之役中,为他夺得王位建立功勋。开放的皇帝,知人善任,成就了郑和七下西洋的伟业。南华,是郑和走向南京和世界的起点。郑和书写出的走向海洋的开放史诗,南华应引以为自豪和骄傲。

     杨升庵被发配云南永昌府边陲,前后经恩准回成都省亲6次,7次都是走的这条五尺古道。也就是说,处于五尺道要冲的镇南州,杨升庵也路过或歇息过7次。那是一个杨柳青青的春天,杨升庵来到古道上的苴力铺。他在一家客栈放下行李后,沿穿过苴力铺的小河散步,走到苴力桥时,见这儿的杨柳又翠又嫩,便顺手摘下一枝,坐在桥头摆弄起来。他望着生机勃勃的柳条,回顾人生的不幸遭遇,在巨大的生命反差中,灵感突然而至,一气呵成了光耀南华历史的《垂柳篇》:

 

灵和殿前艳阳时,忘忧馆里光风吹;

千门万户旌旗色,九陌三条雨露姿。

苍凉落日笼烟甸,缥缈宫云覆京县;

芳树重重归院迷,飘花点点临池见。

临池归院总仙曹,应制分题竞彩毫;

诏乘西第将军马,诗夺东方学士袍。

金明绿暗留烟雾,旧燕新莺换朝暮;

只知眉黛为君颦,肯信腰肢有谁妒。

从此沉沦万里身,可怜憔悴四经春;

支离散木甘时弃,攀折荒庭委路尘。

摇落秋风上林远,婆娑生意年华晚;

肠断关山明月楼,一声横笛清霜坂。

 

     今天的苴力铺,并没有忘记杨升庵路经这里所作的《垂柳篇》,在老街雪白的墙壁上,有一幅升庵坐在桥上柳树下沉思的彩色壁画。大概是在向今人展现杨升庵作诗时的情景吧。隐隐记得图上似乎还有一名跟随的书童,一个戴罪之人,能有书童随同吗?值得商榷。

     一条古道记录着多少人间的沧桑,也许比杨升庵的命运更加不幸的还有那个传说中的明代逃亡皇帝朱由榔。在云南有关他的传说很多,在腾冲,饿得奄奄一息的永历皇帝,一碗腾冲饵丝救了他的命,腾冲饵块便有了大救驾的美名。在南华有一个叫天子庙坡的地方,不仅是古道、也是滇缅公路经过的地方。过去坐车经过天子庙坡时,我总是想知道,这儿为什么叫天子庙坡?如今我们走在天子庙坡的这一段老滇缅路的弹石路上,两位以写滇缅公路出名的女作家白山、黄豆米,这段路把她们带进了那血与火燃烧的年代,也让我走进《血线》的惨烈,感受着《山红谷黑》的壮丽。正如著名作家肖乾在1939年写的《血肉筑成的滇缅路》所记的:“终有一天我们的子孙也将抱肘高黎贡山麓,感慨万千地问:是可能的吗?973公里的汽车路,370座桥梁,140万立方尺的石砌工程,近2000万立方尺的土方,未曾沾过一架机器的光,未曾动用巨款,只凭2500万民工的抢筑:铺土、铺石、也铺血肉……”。南华的朋友说,为修筑这条抗日战争时期唯一的国际大通道,镇南就出民工612万个,当时镇南县不过15000多户,平均每户出工412天。在这条血线上,仅镇南民工就死亡437人,伤者无计其数。真可谓一寸道路一寸血,千里通道血肉筑。今天,我在回想云南各民族人民和这条血线在民族危亡关头的特别贡献时,同时我也沿着这条路,走进了改朝换代的沧桑巨变。原来永历皇帝逃到缅甸后,吴三桂大军入缅逼缅王交出永历帝。缅王为保自身王位不得不交出了永历皇帝。清兵押着他经过这险要的山岭时,天已渐晚,只好在这里歇息。命悬一线的皇帝,在这座山岭住过。据南华的朋友介绍,这里过去叫7里坡,坡长地险,山峰海拔近2700米。地势雄伟壮观,又叫雄岭。当地百姓因被杀于昆明的永历皇帝在这里住过,便建庙纪念,庙叫天子庙,山就改名天子庙坡了。一个地名也见证了南华人善良美好的心灵。天子庙后来在泥石流中被毁,当地老百姓又建一土坯房,在房中供有泥塑的永历皇帝,房梁上挂满了老百姓送的红黄布条,上写“有求必应”、“有感皆通”之类的祈祷感悟之语。一个落难的皇帝,至今还活在一些人的心中,也让我们感受到中国的皇权观念,其影响是何等的深远。

     中国新诗的开山鼻祖,在诗坛传之千古的《女神》作者,时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的郭沫若,1961年9月在出访印尼、缅甸后回国,从滇西返昆途经天子庙坡时,望着满山的松林野花,怀想永历皇帝“于此曾经过”,感悟“百姓子民何所爱?祀之为纪汉山河”的爱国情怀,当晚住宿楚雄时,便赋诗《天子庙坡》以抒怀。诗中除讴歌了郑成功、简大狮等民族英雄,期盼台澎金马回到祖国怀抱外,还在沿途看到因大炼钢铁,大量的原始森林被砍伐毁坏,便在诗中哀叹“滇西林木遭破坏,山童濯濯无余柯”。性情诗人在畅抒爱国情怀的诗行中,也难以掩饰心中的不安。

历史和道路,总是那么血肉相连,密不可分。历史老人在行进中,便用其前行的长足,走出了路,开辟了路。然后又在这漫漫长路上前进,历史便和今天、明天相连在一起了。一个离祖国内地十分僻远的地方,早在2000多年前,因有了五尺古道,也就有了自己厚重而光荣的历史。悠久的历史文化,成为南华人的一种无价的财富和强大的正能量,为在新的高速公路上飞奔的南华人给力、加油、鼓劲,为美好的明天创造新的历史。今天当我们行走在五尺古道上,走过血肉筑成的滇缅公路,坐上现代化的汽车在高速公路上飞奔时,我的感觉就是,南华悠久而厚重的历史还在与我们同行。而大西南这块美丽地方的各族人民,他们在随历史前行中,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和智慧,所打造出的“中国野生菌王国”、“中国野生菌之乡”、“中国野生菌美食县”三块国字号的金字招牌,使这个南中风华之县,更具无穷的魅力和吸引力。它们在随历史的前行中,在今后必将和“郑和故里”、“九府通街地”等一起,成为南华最美好的历史篇章,去启迪南华的子孙后代,创造南华更加美好的新历史。

南华的明天,会更加美好!

 

                                              

 

                                                                责任编辑:张永祥

 

 

 

 

           与太和街有关(外一篇)

 

                                  张尚锋

 

作者简介:

    张尚锋,笔名三疯,湖南省湘潭地区湘乡市人,部队从军十五年,2010年转业在玉溪市宣传部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从事编辑工作。作品散见于《解放军报》、《解放军生活》、《西南军事文学》、《火箭兵报》、《长缨杂志》、《战旗报》、《军营影视》、《滇池》、《云南日报》、《云南信息报》、《云南文学界》、《丽江》、《玉溪》、《玉溪日报》等数十家报刊、杂志,并获得过许多重要奖项。

 

     走过去三百步,走过来三百步,太和街只是一个伏笔。

     是七夕之后的某一个晌午,阳光虚幻,我踩着细碎的时光从通海太和街上悠悠走过,仿佛一切没有什么两样。破落不堪的街道夸张地折射出岁月的古老与沧桑;星罗棋布的土掌房低矮,触手可摸屋檐上的瓦片,衰草连天。透过紧闭的门缝往屋子里张望,阴暗而潮湿。稍微用力捏一捏、推一推,在历史的天空下,斑驳的墙壁既可能挤出水份也可能一推就散落成尘,这些上了年纪的老房子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街道两旁木质的小阁楼能明显地感觉轻微的晃动,有人踩上去,便发出“吱嘎吱嘎”的响声,不难听出,许多年没有修缮了;三步一隔的理发店明显有些多余。有的正规,正儿八经玩的是头上的功夫。有的是鱼目混珠,店门前路过,偶尔有半老徐娘又略显风骚的角色儿会向路边行走的人使着眼色,打着招呼,小心翼翼地邀请你洗头和按摩,这是一些并不风流但绝对暧昧的场所。小城呆得久了,我是道听途说过一些并不亮堂的事儿之后才作出这样的判断。这样的场所,远远不具备资格让我这样孤独游荡而又不失清高的灵魂去体验。生活,有时只需要一种倾听就足够领悟。好在陈记羊肉米线店依然弥漫着最原始的清香,尽管始终没有多少人能够准确地说起这家老店到底有多少年的历史;好在豆末糖与甜白酒作为一种品牌和文化实实在在地存在于这座小城,这条街道,尽管实实在在没有什么创新;好在当地人一如既往自我慰藉枕着秀山入梦,听风说雨,尽管并没有多少人愿意浪费太多的时间去思考和探索这座小城精神与文化的出路。

     必须承认,连绵起伏的秀山是具体的,它寄托了太多的自豪与骄傲。至于太和街,它只是通海这座古城一条相对破落的街道,在秀山脚下,它始终保持低矮且不变的姿势存在了许多年,如同秀山的一条下划线。

     其实,一成不变的怀旧也是一种挺好的感觉,如果一切真的没有什么改变,无须刻意地去寻找和发现新意。然而,总会有一些细微的变化会左右着你的情绪。并突然而迅速地衍生出一些莫名的心事,继而肆意而疯狂地滋长,直至泛滥成灾。在通海,在太和街,在七夕之后又接近七月半的某一天晌午,不可否认会有这样的时候,真真切切。譬如说,此时我分明看到,昨日的玫瑰摊,今斗变成了冥币店,一些熟谙商机的摊主根据节日的变迁恰到好处地设置了许多与天堂有关的“银行”,无须任何的审批,一切手续简化。西瓜收摊,城管隐遁,所有人都有自己逝去的亲人和祖先,也不用担心会有穿制服的人会没收甚至踢翻掉这些摊位,三尺之内,必有神灵,谁也不敢轻易对祖先产生不敬。平日里飞横扈跋的人此时不会自讨没趣大开罚单,大收保护费,因为曾经有人的的确确地领教过一些摊主的玩世不恭,这边开着罚单,那边就毕恭毕敬地双手捧上几砣“金元宝”作为罚金,让人哭笑不得。当一个群体为了生存而抗争时,暴发出来的力量是惊人的,矛盾不是用来对抗,而是只可调和的。

     纸质的金元宝琳琅满目堆满整条街道,阳光下闪闪发光,成箱成箱的冥币替代了昨日成捆成捆的玫瑰。七夕过后,就是月半,这是不容回避的事实。

     仿佛都是一种相逢,或谓之为重逢。七夕与月半,如此紧密地衔接,这里面是否隐喻着某一种宿命?我突然地恍惚起来。

     继续漫无目的地踱步,不知不觉中我走入了一条横逸而出的小巷。高低不平的石板路被磨砺出许多岁月的痕迹,小巷冷清而落寞,与太和街恍若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

     突然没由来地口渴,我不由四处张望。看见前面不远处的一棵百年老树下坐着一位轻摇蒲扇的老阿婆,神情安祥,便上去讨口水喝,其实最真实的念头是想去触摸历史,我早已习惯了这样的方式给自己的灵魂寻找寄托,始终不太愿意直面尘世的喧嚣。

     阿婆明白了我的意思后,原先深邃的眼神里突然有了一些微微的暖意,她欠起身子佝偻着背有些艰难地领着我进门喝水。许是久未被人打扰了吧,我的到来有些唐突,但老人是那样的从容,若不是经历风霜的磨砺,长久的寂寞之后,外界的突然入侵,通常会让人慌张。此时,老人是沉稳的,沉稳得让人心静如止水。

     堂屋的光线有些暗沉,散发着一种时光陈腐的气息。趁着老阿婆略带歉意地张罗着烧水的间隙,我开始四处打量。当眼睛渐渐适应了阴暗的光线后,视线逐步开始清晰。我的目光被墙壁正前方的一组泛黄的老照片吸引,是一男一女两个人的合影照,看上去两人年纪很轻,男人容貌清秀俊朗,女人笑容恬淡而略带羞涩,美丽大方。我不知照片上的人是谁,从它的老旧程度可以判断很有些年头了。

     正在我愣神的时候,阿婆端着茶碗站在了我的身后,见我定神在看照片,脸上不由得泛出了一些幸福的暖意。我忍不住追问照片上的人是谁,阿婆说,那是她和未婚夫的订婚照。

     我实在无法将眼前这位年迈的老妪与照片上的美丽女子联系在一起,心底里竟有了一丝张然。后来从阿婆断断续续的述说中我了解到了一个痛彻心扉的爱情故事。年轻的他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订婚后两人巴巴地盼望着早日迎娶,谁知战乱征兵让两人永远地分开了。阿婆说,记得最后一次相见是在一个七夕,再以后,男人战死,两个相爱的人永远阴阳两隔。七夕成为永别,唯有寄情于月半阴阳相聚。女人终身未嫁,守着风雨飘摇的老屋,守着供在堂屋桌上的未婚夫的牌位共度余生,每年的七月半,他们都会在梦里相见、牵手。也许在那样的年代,这样的故事很多,生动而传神得让人顿生哽咽。

     我急急地告辞,当我重新站在阳光下的巷口,重新站在太和街上,转身回望,我仿佛穿越了一个梦境。太和街依然,小巷依然,那棵古老的大树依然,大树下的老人依然,我更愿意相信大树下老宅子里的爱依然。风雨世纪,伴着一个如此多情而缠绵的爱情故事,活着时为爱在七夕聚首,死别后用爱在月半祭奠与流连。一个“爱”字,原来贯穿着今生与来世。

     然而,我更深深地知道,也切切地明白,随着时光的流逝,一切都不会依然。

     坚守与更改,都让人隐隐心痛,做怎样的选择,都没有绝对的正确。

     千回百转之后,突然就大彻大悟:人生苦短,说浪漫点,都将化蝶。而客观是,都将腐烂,发臭的肉身,坟头的野草,枯枝与败叶,昨日的黄花、玫瑰,那些海誓山盟的誓言,所谓的灵魂,以及留在太和街上的脚印……

     千年之后,必将消失的还有——“借尸还魂”的成语。

 

     将来我也要住城里

 

     我当然相信“穷开心”抑或说“一醉解千愁”的洒脱,这两种状态是可以存在于现实中;也相信雨打丁香,柳织烟巷,伞遮斜阳的立体画面只要具备一点小资情调和土生土长在江南这两个简单的条件,谁都可以感受和领悟。但真正配剑交游,互赠香囊的浪漫和风流只是属于富家子弟,名门闺秀的专利。在解决温饱还成为一个问题,前途与命运模糊不清的人生阶段,是没有心情也不具备条件缠绵悱恻柔情万种的。

这是后来我对生活的认识和理解。

     那时我的世界很小,小得怎么走也走不出父亲的视线,走不丢自己。少年以前的那段漫长时光,我往东仅到过湘潭,西抵达过娄底,南就爬上过我老家屋后高高的大山,北望过涟水河对岸。我从不知道湘江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流淌,更不知道长江和黄河是怎样咆哮的,头脑简单到要借助地名中的某一个字来判断南方和北方,在湖之南,我就把自己归属于江南人种。至于更多的地方和更多的城市是怎样布局的,仿佛与我没有任何的关系。

     显然,这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坐井观天。当然,如果让历史倒退千年,把自己穿越到以马当车,烽火传信息的古代,这也是一个较大的活动范畴了。

     事实上,村庄依然鸡犬相闻,外面的世界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种冲动迅速膨胀,走出去的想法很简单,那时根本谈不上理想和抱负,骨子里只想改变一些现状,坦率地说,就是为了生存。理想和抱负这个东西,后来往往是赖以生存的职业所决定的,由不得自己承认不承认,当你选择了某一种选择时,你就自然而然地高大或低矮起来,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一个将来再怎么清贫也不会怎么卑微或者说再怎么富有也不会怎么体面的人,对一些职业的盲目推崇和排斥,往往是一个时代的产物,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我认为我是属于前者,这是由我的选择决定的。

     于一个无背景,无爹拼,无一技之长的农村孩子来说,当兵入伍,是当时不多的出路之一,事实上,是不是真正找到了出路,也并不是一件很明朗的事情,前路漫漫,谁能看得清,看得透?

     1994年的冬天,故乡小城武装部的操场上,寒风呼啸,父亲一边帮我打背包,捆行囊,一边抬头望望天空像自言自语又像对我说:要下雪了。接下来,他又对我说了好多好多,中心思想是:此去经年,路途遥远,归期漫漫,要尊敬领导,团结同志,吃苦耐劳,努力工作,不要想家,争取混得个人模人样,千叮咛万嘱咐后,父亲的声音有些哽咽,我的眼泪悄无声息地流了下来,我突然有些害怕、紧张,有些不舍,但已别无选择。

     整理好一切后,父亲又往我怀里塞了一把零零散散的钞票,并把十来个煮熟的鸡蛋塞进了我的军用挎包,然后他牵着我的手走到接兵连连长面前,尊敬地说,首长,这孩子就交给您了,请多管教。接兵连长说,请家长放心,军列明天凌晨五时准时到站,今晚新兵要挤在火车站一个小小的旅馆过一晚,家住农村的家长现在就可以返回了,火车站人太多太拥挤,不允许再送了。父亲一个劲地点着头,满脸堆笑,他从身上掏出一包皱巴巴的香烟打开递过去一根,被谢绝。连长是不抽烟的,也许是天气太冷的缘故,连长的表情冷若如霜,我至今还清楚记得父亲尴尬的样子,寒风中,他颤颤抖抖地把抽出烟盒的那根烟小心翼翼地塞回烟盒,又悄悄地塞回自己的裤袋,神情有些失落。然后他转过身来对我说,我走了,你到部队后一定要勤快灵活点,要做到心中想事,眼里有活。我使劲点点头,我对父亲说,你自己注意点身体,回去时路上注意安全,然后我就目送着父亲走向街道中熙熙攘攘的人流中,我看到他在街面上左躲右闪川流不息的车辆,好几次差点跌倒,直到他消失在我的视线里。那时天空已经开始飘起了雪花,当晚,父亲还要走几十里山路,多年以后,我脑海中始终想像着父亲艰难地走在故乡的山路上的样子,寒风中,雪地里留下两行深深浅浅的脚印……

     雪会溶化,那脚印是永远不会溶化的,这当然不是浪漫的事情,而是苦难的烙印。

     如果家就住在城里该有多好啊!当时闪过一个这样的念头。

     当晚我们几百名新兵就挤在车站旁边一个小小的旅馆取暖,军列是凌晨五点抵达故乡那个小站的,天空依然飘着雪,隐隐约约地看到远山披上了银装,站台上挤满了人,都是来送别的城镇兵父母和亲人,都那么高雅,那么富有气质,他们不断地把热气腾腾的包子,馒头,油条、豆浆,牛奶从窗户递进来,还有大包大包的营养品,大张大张、崭新崭新的人民币,窗内就有一双双对应的手伸出去接应,细皮嫩肉、雪白雪白的晃荡着,如那个冬天的雪花,漂亮极了,这是一双双在农村见不到的手,像童话,又像漫画……

     这时我感觉自己有点饥寒交迫,我悄悄地向面前移动了一下绿色军用挎包,像个小偷,掏出一个像自己一样土的土鸡蛋,剥了皮,塞进嘴里,冰冷冰冷的,怎么也咽不下去。

     心里暗暗地发誓:将来我也要住城里。

 

 

                                          责任编辑:李军学

 

 

 

 

                 甲午话龙城(外一篇)

 

                                     李绍全(彝族)

 

     甲午年是农历一周期的名称,也就是每60年为一个甲,上一个甲午在1954年,那时我还没有来到世上,下一个甲午当在2074年,那时我就105岁了。由于周期的漫长,机遇的难得,年份的特殊,我就想在甲午来临之际说点什么。身在龙城,那就说说龙城吧。

     我说的龙城就是禄丰县城。禄丰县城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曾经有过几个名字,秦汉时期叫骥琮笼城,唐时称龙和馆,后来又叫姚陵镇,而深深烙印在我心里的是金山镇。

     说龙城,是因为禄丰县境内恐龙化石出土得多,最早发现于城郊的大洼,后来在中村、川街都被发现,据说是国内出土恐龙化石最多的地方。做强做大禄丰旅游文化,恐龙化石是不可估量的资源。因此,继大洼建设两个恐龙化石出土原貌展示馆和在县城建设了禄丰县恐龙博物馆之后,近年又在川街乡阿纳村委会建设了世界恐龙谷,把川街乡更名为恐龙山镇。照此思维,把禄丰县城取名为龙城,也是自然而然的事。

     禄丰县城过去很小,在我的记忆中,还没有一平浪盐矿元永井街长,可谓“弹丸之地”。从坐落在金山寺上的县政府往南,有一条北辰街,直走是南正街,再往前就是南门街。接挨县政府的是金山小学(现已搬迁到世纪大街北段),从金山小学往南,是文瑞街,接着就是南古城。在这两条南北向的街道上,又横躺着云龙街和大井街,两纵两横,正好又是一个“井”字。那长不过五百米的几条小道道,却在我成长的记忆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记。我没有福气生在一路繁华的古老县城,未曾闻过古道上茶叶的余香。但是茶马古道、黑禄盐道的这一交汇点,似乎是我人生历程中必须经过和停息的一样。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一张禄丰一中的录取通知书,把我从县城西部的高寒山区接到了县城,从此改变了我的命运。

     初到禄丰县城时,我的汉语还说不通顺,整日诚惶诚恐,特别怕跟同学和老师交流,每到星期六、星期天,早早就起床往县城的街上跑。有时遇到不顺心的事,中午也跑,目的就是混入熙熙攘攘的人群里,隐藏说不通顺汉语的个人缺陷,让时光冲走心灵的忧伤。没想到躲去躲来,最终还是一路向上,从禄丰县城到楚雄州府到昆明省府,艰难求学。这个过程同时也是个人在改革开放的洪流中洗礼的过程。小的时候在树林里玩耍,喜欢幻想,喜欢五光十色的童话世界。大些了,能够攀上高大的树枝,远望山外的世界,发现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就想冲,不断地往前冲,把什么都不放在眼里。只有真正离开父亲,接受城市生活的洗礼时,才发现读书其实是一种不断清洗自身弊病过程,每一次的考虑,每一次的升学,以及大学毕业分工,都是身与心在现实中撞击的过程。总有一次你是无法顺利前进的。大学毕业那年,我就是在昆明的西山撞了一头,复又被现实的浪潮冲折回禄丰县城的。从进入禄丰城到返回禄丰城的过程花费了我整整十年的时间,但也算值得,它奠定了我后来在龙城生活的基础。

     工作后的头几年里,禄丰县城也还不大,宽敞亮堂一点的就只有一条新大街。不过,新大街,也成为了我一个时代的记忆。因为,在那条街上发生过许多与我的生命紧密相关的琐碎的事情,有一些至今还鲜活在我的心里,剪不断,理还乱。

     龙城的称呼在我的记忆中留下深刻足印是近些年的事。

     这些年来,县城迅速发展变化,从城南到城北,估计已有五公里。也就是说,在近十年里,县城已经比老城发展了十倍之多,过去标志性的大建筑如今已经隐没在人们的记忆里,实物已不值得提了。新的标志不再单一,有体育广场、入场广场、恐龙岛、火车站、火车南站,说起来如数家珍,但此处到彼处,要是步行的话,不淌点小汗,估计是走不到的。再说了,现在交通发达,估计也不会有人从城南的入城广场走去北部的火车站了。然而,随着县城的扩大,我的心灵也越来越空了。我发现那么多的街道,其实我是没有走过的;那么多的高楼大厦,其实都是别人的;有那么多的商铺,其实我并不知道里面卖了些什么;来来往往的那么多人,我其实是很陌生的。甚至曾经跟我并肩同行的人,由于机遇的不同,努力方式的差别,进步速度的快慢,现也已经远离我而去,跟我很陌生很陌生了。唯一让我亲近和甜蜜的,就是十多年前购买的那间属于自己的小房子,以及房子里的亲人。当然,这只是怡然自得而已,说出去了会让一些人笑话。不过,走在奔五的路上,身心都有些疲惫了,难免会善于满足,满足其实是幸福高境界。回味过去,回味此刻,比比自己的过去,在这新旧交替的日子里,我就没有多少失落了。自己学历高,工作勤奋,不害人,不害物,该得的要收好,不该得的绝对不伸手,安安心心地生活在龙城,天天有白米饭吃,顿顿能见肉,这正是童年所幻想的,也正是父辈们的愿望。随着年味的浓烈,我明显地感受了这异乡的体温,以及异乡人的冷暖。

 

 

                                南河的老水井

 

     南河是禄丰县城南的一条弯弯的老河。

     现在南河已经旧颜换新貌,修建成了宽阔而笔直的新河,河岸上装饰着灰白的水泥柱子护栏,安全又美观,俨然是公园的风景。新南河紧邻安楚高速公路禄丰联络线,从入城广场一路向北,与东河汇合,奔向绿漪江。新南河与禄丰联络线构成一道亮丽的风景。每每傍晚,总有许多人陶醉在绿草如茵、名木成行、繁花似锦的南河边,畅想美好的未来。然而,我却偏偏移情于南河边的一口老水井。

     那口老水井在初冬的杨柳和小块菜园的映衬下,红砖墙与灰水泥板房顶显得十分老旧。现在它已经没有什么利用价值了,新的南河绕开了它,老的南河已成死水沟。然而,它像一张怀旧的照片,深深地镶嵌在我的内心,留存着我命运的影子。

     二十年前的夏天,我怀着痛苦与无奈,来到了北庄科,这口井便成为了我生命的源泉,养育着我受伤的心灵和生命。那年夏天,我从云南民院民语系彝族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被分配回禄丰,县教委又分配我到县民委参加工作。但是,当时的民委主任拒收我,理由简单得让二十年后的腐败分子也一定汗颜:“我们不需要大学生。”就这样一句话,我的命运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弯,梦想突然变成泡影……那时,禄丰城很小,城西到惠民路,城北终于北辰街的尽头,东南被龙城路束缚着。放眼望去,满眼都是翠绿的稻田,平坦如海面。从县城往南,沿着一条漆黑的消南路(柏油马路,没有路灯),经过禄丰剪刀厂、砖瓦厂、缸套厂、然后到农机厂。再向南,就是看守所、变电站、南雄小学,然后进入滇缅公路。这些单位多半都在南河边建设有自己的水井,然后用抽水机抽到单位的小水池里,兼作生活生产用水。

     我们的水井离厂1.5公里,一根碗口粗的铸铁管爬在约三十度角的梯田上,只有大功率的电机才能把水提上来。每当抽水工抽水时,水管里便哗哗哗直响,我的孩子小时候常常拽着我去听那奇怪的声音,并问我许多古怪的问题,现在温习起来别有一番情趣和滋味。

     但是,所有的东西都会成为过去,所有的现实都会成为历史。南河边的水井,随着建设联络线和改建南河,除我们厂的这口老井外,其余都因建设所占,有的被拆除,有的被淹埋。我们的水井因为蹲坐在规划线以外,因而留存了下来,印证着那个时候的贫困与单纯。

     那时,我们的工资都不高,每月仅一百来块,几乎都用于生活开支,没有多余的钱到城里充实精神生活。而且,小城离厂有3公里多远,来去都不方便,百十号人吃了饭就钻进大会议室里看电视,谁身体出点毛病,大家一目了然。谁家出点什么事,也马上传遍全厂,人们被一张不大不小的网罩着,形成命运的共同体。那是一台21英寸的彩色电视,紧邻的几个厂里算是一件高档的电视了。因此,我时不时地约几个邻厂的朋友来看,遇到有女的,很快就会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

     这样的时代大约延续到2000年,也就是上世纪末。之后,国家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人们退的退,辞职的辞职,走的走,留下的已不多,偌大的一个厂突然变得冷冷清清。与此同时,禄丰城开始萌生了新的活力,城市开始向南扩张,热闹到了剪刀厂附近。经过十余年的发展,现在已经包围了我们低矮陈旧而狭窄的住宿区,我们显得十分落魄,整天浸泡在附近搞建筑扬起的灰尘当中,健康指数日渐下跌,内心日益疼痛。当然,这是十几年企业改革浪潮的冲击给我们造成的内伤,与南河边的老水井一样,也是历史问题。

     诚然,历史给我留下的不仅仅是这些不可忽略的记忆,还有很多现在值得重拾的精神元素。尽管附近厂的工人们纷纷议论说,喝南河边的水容易得结石病,也有可能得癌症,不能饮用了。但是,那时生产水平低,工厂都是自负盈亏,无力向县自来水厂接水喝。因此,南河的水是我们唯一的水源,每当抽水机出了故障,全厂的生产生活就会陷入困境。做饭的时候,老老小小都站在院里观望着等待着,那渴求的目光常常刺痛着我脆弱的心。当时我在厂办,每一次抽水机出故障,抽水工都会第一时间找到我,要求派工抢修。由于派工人抢修要支付计时工资,成本高,厂领导就让我们行政管理人员参与抢修,因为我们行政人员的工资是固定的,不需另付。随着故障的频繁,我也就从一个修理门外汉逐渐变成了懂行的“师傅”,经常跟抽水工去排除故障,长满野草的田埂被我们踩成了凹凸不平的野路。有一次,我和抽水工抬着一个七八十公斤重的抽水机配件,从刚抽穗的稻田埂上经过,我不慎一脚踩空,抽水机配件就把我们俩一起拽下了水汪汪的稻田。田水把我们淹得全身湿透,像两只落水的公鸡。但想到那么多人在等着用水,我心里又会非常痛快,身上有了新的力量,硬把东西搬回厂里,就着电焊机、车床等设备进行修理。不计报酬,一心为大家的经历记不起有多少次了,但是,那样的岁月永远烙印在我的心里。现在抽水工已经病退回老家了,好多年都不见一下他的身影,但我还窝居在厂里,厂已经变成了私营企业。

     现在我们用的水是从城南小学附近接上来的县自来水公司的水,那是修建联络线和改建南河时,经多次向政府请求后,政府补助一部分资金接上来的。

     过去,我的窗前是一丘丘的梯田,我抒写着岁月的诗意,阳光翻阅着春夏秋冬。如今,我的窗前是一排排崭新的别墅。因为太新太亮,月光迷失了方向,星星发出铜的锈味,诗意已经死亡,但我记忆中的老水井还孤立立地活着,让我时常想起流逝的青春。

 

 

                                             责任编辑:李夏

 

 

 

 

                          流浪文豪笔下的镇南人

 

                               ——纪念艾芜诞辰110周年

 

                                         普显宏

 

     “流浪文豪”艾芜(1904—1992年),原名汤道耕,1934年1月16日在上海《申报》“自由谈”上发表了一篇《走夷方》的纪实散文,写了一个唱着镇南(今南华县)歌谣的中年男人。文章开头作家这样写道:

     “男走夷方,女多居孀;生还发疫,死弃道旁。听着暂时聚会的旅伴,拖起漫长的声音,在唱镇南人唱的歌谣时,轻烟也似的忧郁,便悄悄地绕在我的心上了。跟着他拐下山坡的那一阵,简直是缺乏了走路人应有的力气。”

     艾芜1921年考入成都省立第一师范学校,1925年因不满学校守旧的教育方式和反抗旧式婚姻而出走,从成都南下流浪,于这年秋天流浪到昆明,身无分文的他,靠四处做杂役度日,后到昆明红十字会送诊处做义工,在此服务了一年半,也就是为混碗饭吃。1927年春节后,艾芜从昆明开始南行,途经“九府通衢”的镇南县,于清明节前后流浪到滇西德宏州。一路上不论多么艰苦,艾芜都带着他心爱的书籍、稿纸和笔,还有一个用细麻绳拴着的墨水瓶,每当空闲下来,艾芜就在小客店的油灯下或大树绿荫下读书或写作。写作时,艾芜总是把墨水瓶用细麻绳挂在脖子上,在膝盖上铺开纸来写作。艾芜在滇缅边境八募遇到“走夷方”的镇南人的时候,年仅二十三岁,带着好奇心和这个年龄特有的叛逆性格,与镇南人有过一段精彩的对白:

     我的旅伴(一个中年人)说,在清明以前直至去年的九月,这个期间,这里是不缺少晴天的,每天都是好太阳,雨吗,一滴也瞧不见。现在呢,可就倒霉了,每天总得淋几场雨的。这里的雨,不像汉人地方的雨哪,又毒又可怕(很容易生病)的。还有那瘴气呵,瘴气!菩萨保佑!

     他说到这里,他的周身像突遭袭击一般,简直颤栗起来。随即好意地责备我,说是年轻人怎不在腊月间出来,现在来送死么?

     我一面听着他的话,一面真见了路上的傣族妇女,多是眉清目秀的,而且有的农家姑娘,竟比汉族女子反要美丽些。便说道,这里的人,不是活得很好么?

     这是夷人呀!他大声地驳斥我,随即举出许多汉人在这里中了瘴毒的可怕情形来。我无话可说了,只有用一句话来抵他,即是说,那么,你现在又来夷方做什么呢?

     “天哪,这是为了要吃饭,为了要养家哪。”他愁苦地呻吟着。

     我因要在言语上战胜他,就微笑地答道:“我不是也同你一样的吗?”

     其实,那时我没有家,也不只是为了一己的生活,多半的原因,是由于讨厌现实的环境,才像吉卜赛人似的,到处漂泊去。然而,为了要看看新奇的景物,便来到这么令人丧气的地方,自然心里也不免有些忧郁了。

     “那么,你也做我一样的生意吗?”他闪着狡猾的眼睛。

     “什么?你做什么生意???”我倒问起他来。

     “呃呃??”他不答复了,只是哼着他的镇南人的歌谣。

     后来走到八募原野,经缅甸的便衣巡警搜查时,才晓得他,我的老好的旅伴,是私贩鸦片烟的。倘如早知道,我便要装成他那么一副老成的面容,学他责备我一样,来贡献我的忠告的。但他却由那一次,连同禁物带到牢中去了,以后一直没有见过面。

     原来,艾芜笔下的这个“旅伴”、“走夷方”的镇南人,是个走私鸦片的私烟贩子,被缅甸警方查获关入了大牢。读着《走夷方》,我读出了镇南人民在旧社会的辛酸和苦难;读着这些浸透了镇南民间俚语、俗语、口语、土语的文字,又倍感亲切;也读出了我们镇南人淳朴诚实,吃苦耐劳的性格。

     在艾芜漂泊异乡山野的这些年中,他当过马店伙计,当过小学教师、杂役和报纸副刊编辑。流浪途中长期与赶马人、鸦片烟贩子、偷马贼、私盐贩子等下层劳动人民朝夕相处,其中就有“走夷方”的镇南人,为后来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第一手素材。在缅甸仰光艾芜两次大病,睡在旅店无吃无喝下不了床,老板怕他病死在自己店里,骗他说领他去看病,被丢弃街头昏死过去,幸被四川省乐至县人万慧法师收留。后又因同情和参与缅甸的农民暴动,于1931年被英国殖民当局驱逐回国到上海,1932年加入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开始发表小说。

     艾芜在流浪途中与镇南人相遇结伴而行,时间应该是在1927年的4月份,地点在云南德宏州滇缅边境一带。艾芜这篇纪实散文是在事后1931年回到上海时才写的,给我的感觉,艾芜对当年在云南边疆流浪时遇到的这个镇南人印象十分深刻,对镇南歌谣非常熟悉,且对这个镇南人的特异性格十分偏爱。他不仅把镇南的这个中年男人绘声绘色写进了《走夷方》一文,还把他塑造成了《南行记》中一个个典型的人物形象,永远留在了其不朽的文学作品里。不信?只要你再读读艾芜《南行记》中《我的旅伴》、《私烟贩子》、《伙伴》这三篇小说,你就会从中看到这个“走夷方”的镇南人的“伴旅”形象,就会从中看到镇南这个“私烟贩子”的影子。

     艾芜一生共经历过三次“南行”,三次都经过自古就有“九府通衢”的南华县。第一次是1927年,这个写作时习惯在脖子上用细麻绳吊个墨水瓶的青年艾芜,从昆明流浪到滇西德宏,后来又漂泊到缅甸和马来西亚等地,1931年回上海后写下了《南行记》一书,描绘了当时云南边疆的奇风异俗和美丽的边寨风光,《走夷方》便是涉及南华县人和事的一篇佳作(此文被作家收录于1935年出版的散文集《漂泊杂记》中)。艾芜因写《南行记》与云南结缘,云南也因《南行记》而敬重作家艾芜,艾芜是云南人民的老朋友;艾芜既是四川人民的骄傲,也是我们云南人民的骄傲;艾芜爱云南,云南爱艾芜。1961年9月,也就是在艾芜第一次“南行”后的三十四年,他故地重游,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次“南行”,同行的有老作家沙丁、林斤澜、刘真等,之后他以极大的热情写出了《南行记续篇》,再一次用笔赞美云南这块美丽的红土地。但前后两本《南行记》风格迥异,前者是作家对下层劳动人民(小偷、扒手、强盗、流浪汉、偷马贼、私烟贩子、赶马人、抬滑竿的、盐贩子,也包括自己)被压迫、被剥削的悲惨命运的真实控诉,“文字像陈旧的二胡,来来回回拉着忧伤”。而后者则是对新中国天翻地覆变化的一片赞美之辞,心态变了,文风变了,其文学价值也变了,很多作家还是看好艾芜的第一部《南行记》。

     又二十年后,也就是1981年3月下旬,77岁高龄的艾芜应云南人民出版社的邀请,开始了他的第三次“南行”,这一次与他同行的有老作家高缨等人,那是一段令艾芜充满怀旧之情的美好日子。

     艾芜在《走夷方》中写到的这个唱着镇南歌谣的中年男人,因走私大烟被缅甸巡警关进了大牢。而当时许多“走夷方”的镇南人,或死于打摆子(疟疾),或死于水土不服(痢疾),或死于盗匪刀枪。八十多年过去了,艾芜笔下的“走夷方”早已演变成到全国各地打工的“打工潮”,但因当年“走夷方”留下的另一种风俗仍在南华县流行着。可惜当年在艾芜笔下却未曾留下,那就是“哭丧会”。

     今年的农历三月二十八,我吃过午饭,就拿上相机来到位于南华县城东的土城大石桥,还隔老远,就听见鞭炮声此起彼伏,一路上摆满了卖香烛、冥币、锞子的摊子,看上去黄灿灿红彤彤的一片,有的用一只农村抓松毛的大花篮装着,有的码在路边有一人多高。卖祭品的多是些六七十岁的农村妇女,还有几个算命卦象测字的先生。大石桥的两头,烟雾弥漫,堆积了很多焚香后的灰烬;站在石桥上往下看,龙川江两岸的树林里,人们用几个石头支砌灶台,以家庭为单位,在那里边煮饭边搞祭祀活动,到处是烟雾缭绕,酒肉飘香,熙来攘往的人群,好一派热闹的景象。

     南华土城的传统节日“哭丧会”由来已久,最早叫东岳会,如果按土城村里有东岳庙建于明永乐年间算起,至今已有六百多年的历史了,是民间自发的一种祭祀形式,就是在那极左的“文化大革命”期间也未曾停止过,只不过是隐蔽在附近的树林里,对着大石桥或东岳庙祭拜。每年农历三月二十八这天,四面八方的妇女会聚集到土城东岳庙和大石桥一带哭泣,从早到晚一天有万余人在此杀鸡、煮饭、烧香、磕头、祭祀,场面蔚为壮观。按当地人的说法,在这一天,新近亡灵都会来此报到,成为有主魂后来生才能投胎转世,故“哭丧会”又叫“嚎丧会”、“新亡会”,因封建迷信色彩浓厚,说法也不甚吉利,至今一直不被官方所认可,也没有正式的文字记载。光绪《镇南州志略》对此仅有一句记述:“每岁三月二十八日于城东东岳庙建会,女士往观,商货俱集”。十多年前南华有人提出把“哭丧会”改叫“早春会”或“迎春会”的,但这时已进立夏节了,哪里还称得上是早春呢?再说,你改了当地老百姓根本不认可。

     晚清和民国时期的镇南州是云南“四大穷州”之一,以地瘠民贫著称,男人们不得不抛妻别子到思茅、景洪、西双版纳、腾冲边境一带打工,那时叫“走夷方”;有数以千计的人甚至远到缅甸打工,名曰:“走老银厂”,那时镇南流传一句话:“穷走夷方饿走厂”,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在旅缅劳工中,当时就已出现大小工头,缅语叫“扛得勒”,工头每年有组织地自带工人到缅甸做工,获利甚丰。据《镇南县志》记载,清宣统二年(1910年),南华旅缅劳工每年为南华县赚回外汇约合英币小洋(卢比)10余万元,折合富滇新币80万元,占滇西各县旅缅劳工收入的八分之一。旧时南华出解板匠,从事木工的人在滇西、滇南及缅甸都有些名气,每年秋天待庄稼收种结束,大家就结伴一起外出“走夷方”,直到来年立夏栽小秧时才回来,人数有两三万之众。在打工赚钱的同时,也把外地种茶经验和其它先进的工艺学到手带回来。

     到滇南滇西缅甸“走夷方”、“走老银厂”的人也很不容易,他们每个人都肩挑重担,一头是篾箱装着米面油盐和锅碗,另一头是草席被褥和干活的工具。一路上,白天就在路边找柴煮饭,晚上就睡树下、草堆或石坎下遮风挡雨,就这样风餐露宿,徒步三十多天才能到达缅甸。在去缅甸的路上,要经过杳无人烟、野兽出没的原始森林,为了避免豺狼袭击,“走夷方”的人一般都结伴而行,特别喜欢与马帮一起走。因为马锅头一般都带有枪支自保,还带几面大铜锣可以驱赶野兽。南方多瘴疟,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打摆子”,是通过蚊子传播的一种传染病,在缺医少药的年代,得了此病的大多数人就只能等死。就是“走夷方”在异乡挣到了钱,也常在沿途因匪患猖獗性命难保,常常遭遇土匪杀人越货,许多“走夷方”者因此而命丧黄泉,使得家人望眼欲穿几年十几年都盼不回自己的亲人。于是在南华乡村就出现了一种怪现象:只见奶奶坟,不见爷爷冢。许多人从小就对爷爷没多少印象。有民谣说:男走夷方,妇多居孀;生还发疟,死弃道旁。年纪轻轻的妇女就要守活寡,独自养育孩子,别说有多苦了;有的老妇人,因孩子不孝,或受儿媳虐待、辱骂,无依无靠,在那贫困年代,就只有到这“哭丧会”上来诉说了。清代福建诗人黄大琮随军来到镇南,看到此状,写了首“哭丧会”的杂咏:缅甸茶山远学商,夏归冬出习为常;多愁瘴疟传谣谚,男走夷方妇作孀。

     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在煤矿工作的时候,煤海文学社的沈阔先生与他老婆每年都来南华赶“哭丧会”,他那时跟我描述的情景是妇女们都一排排跪倒在石桥下河边的沙滩上嚎啕大哭,伤伤心心的样子,有的还口中念念有词,诉说衷肠。如果你仔细听,大半都是诉说儿女、儿媳不孝的,媳妇诉受婆婆委屈的。哭着哭着,有人忍不住在前面放了个响屁,人群中便会传来咕咕咕的窃笑声。

巧的是,我在“哭丧会”的人流中,竟然遇到了吕合煤矿的退休工人笪思全,我们同在煤矿工作了二十多年,只是不知道他年年来此赶“哭丧会”。只见他拿出从家中带来的灶火灰,在空地上撒了一个圆圈,以防他“人”来抢,圆圈留一缺口,以供“人”出入。然后就开始在圆圈内烧锞子,烧“包封”。“包封”是用黄纸做的一个特大信封,里面装纸衣纸裤纸鞋冥币等祭祀物品,外表印得如冥币一样规整庄严,你要烧给哪位去世的亲人,填上他的名字就可以了,这与七月半接老祖宗时的仪式是一样的。

从古代“女士往观,商货俱集”来看,过去的“哭丧会”不仅是妇女们的聚会,还兼具物资交流的功能,人们来赶会的同时,也会把家中那些多余的农副产品带到土城及大石桥一带销售。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哭丧会”也还是一个很热闹的物资交流会,人们在祭祀完毕后,还可以交换农副产品,也可以买到瓜子、炒豆、凉粉、凉虾、冰棒、腌梨等小吃食。而如今,这一切都随着超市的出现及农村市场的繁荣而消失了,只剩下匆匆忙忙来赶会祭祀的妇女。

     在今年的“哭丧会”上,我没有看到妇女跪在地上嚎啕大哭的场景,我拿着相机一直在找这样的镜头,但转悠了一个多小时,始终未能捕捉到这样瞬间的画面。从心理学角度来讲,哭也并不是一件坏事,许多不良情绪,就在哭诉中消解掉了。女人爱哭,故女人一般要比男人长寿。如今这“哭丧会”,我看也不完全是女同胞们来赶,有一部分是由她们的男人陪着来的,有的则全家出动,其中不乏城里的机关干部、退休工人,打扮入时的美女。“哭丧会”随着时代的变迁,好像已有了很大的改变。

     作家艾芜在其作品中留下了历史上我南华人“走夷方”的习俗,我今将与南华人“走夷方”相关的另一种风俗“哭丧会”补上,让这些民间遗迹与流浪文豪的作品永远传世在人间。

 

 

                                                     责任编辑:李夏

 

 

 

 

                   这地,这人

 

                                      陶付龙

 

 

     元谋,古老、美丽、神奇的沃土。自“元谋人”发现后,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或正在将他存入大脑,刻于心中。州内的、省内的、中国的、世界的,都知道这是东方人类发源地,知道这里的瓜果蔬菜,知道这里的土林、金沙江、凉鸡、烤乳猪……也有不少人以不同的方式去探寻他、描绘他、歌颂他。不管是理论的探究,还是艺术的展现,在他们笔下、取景框里展现的,都是元谋古老和社会发展中亘古的和变化着的美丽。

     从童年开始,从我休养生息的村庄开始,曾漫山遍野细看他的容貌,体验他的多情,感受他的奔放,解读他的深邃。一直以来,我试图用笨拙的文字将他的俊美告诉楚雄、告诉云南、告诉中国,甚至是世界。我不知如何描绘他的美丽和抒发炽热情感,但他的美丽实实在在吸引着我,激励着我。几十年来,我如我的祖先、父辈,一直在这块生存之地上辛勤劳动,从在田野中躬身耕作到在稿纸书写再到电脑上敲打,又从在稿纸电脑上描绘到在田野中收获。汗水与泥香,模糊了苦与乐的界线,使我更加执着。我深知,美是苦与乐的升华,人生如此,这方水土也如此。

     元谋只有两千多平方公里,不算大,却很特别。也许是上天的眷顾,赐予了迂回曲折的金沙江、神奇梦幻的土林,增添了美丽的色彩和元素,让这片土地始终透射着灵性和生机。外地人常说元谋的土地很“累”,从来没有闲置的时候。独特的气候加上肥沃的土壤,适合大多数植物生长,种完了水稻、玉米粮食作物后立即种上西红柿、黄瓜、茄子、黄豆、青豌豆、洋葱等蔬菜,也种葡萄、芒果、青枣、杨桃、橙子、凤梨释迦之类的水果,还有攀枝花树、酸角树、凤凰树。整个元谋坝子一年四季五颜六色、青翠欲滴、瓜果飘香。

     元谋这片土地寸土寸金,不光造就了美丽,养育了元谋人民,也成了外地人的向往之地。慕名前来观光旅游的、寻根问祖的、带着理想致富圆梦的数不胜数。有的带着行囊和少量资金来租地种地,几年后或落户生根,以元谋为家,或开着轿车、带着存折满载而归;有的开着宝马、奔驰、奥迪名车前来推地架水、种菜卖蔬、种果卖果,赚得盆满钵满,喜笑颜开。这片土地的承载量是巨大的,每年生长着二十五万亩的粮食作物,十五万亩冬早蔬菜,八万余亩无公害、绿色经济林果,三万余亩鲜食葡萄,产量上万吨,多则几十万吨,畅销国内外,产值过亿元,多则近十亿。田野里、山坡上、沟渠旁,凡是有水的地方或可能通水的地方全是蔬菜瓜果,漫山遍野、生机勃发,是富矿,是希望。这片殷实富足的土地,默默的支撑着一个产业,悄无声息的帮助元谋人民和有识之士实现着致富梦。

     对于元谋人,有人风趣的开玩笑:脚穿大拖鞋,身穿西装系领带,头戴草帽,肩挑篮子或赶着马车,黑黑的脸膛憨憨的笑。细想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元谋人也大致是这般形象,既赶时髦,又得辛苦的劳作,算是比较富有的人。社会发展进入了二十一世纪,元谋人的思想和发展也是与时俱进和具有时代特点的,甚至展现出了一定的超前性。

     元谋人勤劳。与外县人、外州人、外省人相比,元谋人拥有得天独厚的土地和气候资源,常年围着这片土地,起早贪黑、顶风冒雨的忙着犁田靶地、栽秧插苗、种菜种果、买买卖卖。虽然很苦,但很有奔头。

     元谋人朴实。他们喜欢凑热闹和走亲访友,常说“人靠人潮”。每年杀年猪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几乎每家杀两头猪、一头驴或是一只羊之类的动物,总要奔走相告,邀请亲戚朋友吃杀猪饭,嘱咐亲戚再约亲戚朋友,朋友再约朋友亲戚。认识的不认识的,越多越好越热闹越好,一样热情的招呼。用最好的原料制作最好吃、最丰盛的菜品,啤酒、饮料一样不少,像办婚宴酒席,少的十余桌,多的几十桌。整个村庄人来人往,喝酒猜拳,可到深夜。一次年猪下来,香油、水果、酒水堆了一地。人山人海的热闹了一天,佳肴所剩无几,主人却张着嘴乐呵呵的笑,说是这样杀年猪才算成功。不知情的人会说元谋人这是不会过日子,不懂得节约。其实,这可是元谋人家的豪爽、热情和人气呀!

     元谋人很有理想。元谋人的梦想是从170万年前开始的,梦想能吃上熟食,梦想成真烧起了烧烤,烤到了现在、将来;梦想着过上好日子,三十多年时间,凭借智慧和勤劳,把菜种成了无公害、绿色蔬菜,把果种成了无公害、绿色水果,把曾经贫瘠的土地变成了大菜园、大果园,每天卖菜收入成千上万,家家成了“万元产”,盖起了洋房,购买了摩托车、小轿车、城市小区房,成为了公认的楚雄州最富裕的农民。

     元谋群山环绕,像聚宝盆,聚集了远古文化与现代文明,蕴藏着商机与财富。元谋的地是红土地,充满热情与希望,养育和富裕了元谋人民;元谋人是拓荒者,追梦人,祖祖辈辈自强不息建设着美丽元谋。勤劳睿智的元谋人的梦想也是不断变化的,他们无时无刻不在这片肥沃的土地上播撒希望、追梦圆梦,努力开创着“中国梦”元谋篇章!

 

 

                                                 责任编辑:张学康

 

 

 

 

                 爱河情思(外二篇)

 

                                    郭丽琼

 

     三进爱河,其实不为别的,只为爱河清清的水,浓浓的情与醉人的乡土气息。

     从乡下到城里,又从城里到乡下,辗转已是近半辈子的轮回。成为城里的乡下人,真正经历了许许多多的苦拼,唯一不变的,可能是泥土情节。人民是土的儿女,如果没有广袤的土地,哪有今天的万物苍生。看着芸芸众生的涨涨落落,有如泥土的肥硕滋泽,也如流失之后的寥落与贫瘠。

     爱河水悠悠清远,一路奔流。自那唐古拉山的一角,就流进了爱河人民的心里。河水清澈淌过,卵石堆砌成鬼魅的奇景。贪玩的一群孩童,坐在滩边石上,裸出小脚丫,浸润在爱河水里。入冬,凉风习习,拂过河岸,两岸树影攒动,似向路人招手,有如热情的爱河人。几经爱河水漂大的孩子们,无忌爱河水的冷凉,早不甘只漏出脚丫子,趁大人不备淌进了河中,只留下父母无奈的叹息声。

     孩子就是水做的,温柔,坚强,有着不息的韧性,而且透明,无所畏惧。否则,不会有初生牛犊不畏虎之说。爱河水里长大的孩子,个个习得水性,活像河里自由自在的江鱼,有时,他们也调皮如小泥鳅一般,悄悄钻入深水中,让父母虚惊一场,然后抖抖水花,露出湿漉漉沾满黄泥的脸蛋和洁白的牙。玩到尽兴尽致,方清漂遍全身,干干净净到岸边,找个大点却平整的鹅卵石,躺在上面,舒舒服服地和阳光亲吻。

     光的热度,到了河谷,暖的恰到好处,很少灼伤孩子的肌肤。俗语说:“下水三年黑如铁。”可在爱河水里长大的孩子,个个白得像鲫鱼的肚皮。功劳自然是太阳的光泽,透过山雾时减低了灼烤的紫外线强度。万丈金光拉长孩子滩边身影的时候,孩子们穿上衣服,快活地跑回家。偶尔,抓到些河里的鱼虾,便煎了成为晚餐里的美食。

     河之勇,自是百川到东海的魄力;河之清,自有流水不腐的志气;河之宽容,虽不如海纳百川,但自有无数冲沟成一河的气度。爱河之源,就接纳了云贵高原上许许多多的溪沟。爱河还有一个很实体的名字——岔河。三条滋润无数乡亲的河流在这里交汇,把爱恩泽于这里勤劳的人民,于是人们给出了这个诗意的名字,爱河。这条上帝创造,不属于某人或某神恩赐予人的母亲河,自然有了它的美意,自然天成。

     河边,妇女们自然而然地坐在卵石上,欢快的唱着彝家山歌,自由自在的浣衣。心里的满足感与舒适感让你很想趟水听歌,醉在河中。水不醉人人自醉,自醉只因歌醉人。我便在一方石头上出了神,幻化为水里闲荡游过的江鱼,脑海就像这么自由自在。“你们坝区人在城里住惯了,到我们这老山区肯定在不惯!”很朴实的语言,却传到我耳际,搅扰了我一般闲思。我回神,原来是一旁洗青菜的大姐。搜遍所有记忆,我却不认识。这或许就是乡下人最质朴的本真。还没等我回过神来,她又自说开了。

     “听我上高二的大女儿回来说了你们在城里工作上遇到了不公平的事!唉!这世道太黑了,总有见青天的一天的,官如流水……”我难得看水,思水的纯情被她一席话弄得我心思尴尬。原来我心灵的一方净土,也自有纯朴善良的人民以他们的方式在窥视,我倒不想因她的语言而有点悲恸。我起身,坐到她身旁,拿起一棵青菜,浸到水里,认真清洗起来。我捧起洗得干干净净的青菜,放到唇边,闻着清香的泥土气息,告诉她:“乡下的青菜好吃,很纯,很香!”她便拿了一些给我,说喜欢的话,让我拿回去吃。如果有炊具,我自不会拒绝这在所谓城里淡化了的人情,只可惜我只有大碗一个而已,便自谢绝了她的好意,只把情深深留在心中了。

     夕阳西下,我踏河而上,逆流看水,别有韵味。逆流的方向,向着我的家乡。于是,家乡的山山水水与那条牛群踏出的牛道,在脑海里异常清晰。我家门口那座沧桑的石拱桥,早已不在改革的浪潮里残喘,变成了水泥铺成的平桥。还有,家门口那些苍苍翠竹,也因规划新农村,拓宽道路而砍伐了,遗憾的是每晚停在竹梢歌唱的夜莺,不知飞向了何方,可否找到憩息的家园?

     隔河看月,还是圆在故乡。乡思听彝歌,伴着流水浅唱:“阿表妹,阿表妹,你要来呢噶,阿表妹,阿表妹,你要来呢噶,不来就说不来的话……”月下歌声,情深几许?母亲轻唱着的童谣,也如流水的清音,飘过耳际。

快乐过童年,懵懂过少年,追逐过青年,奋斗着中年,却不能如愿求得一点安然。有时候,思乡看社会变迁,对证自己的浮浮沉沉,如一棵小草,总在摇曳中飘零几度,却在春风过处,复苏为野火烧不尽,但还是演绎着一岁一枯。人的定数,可能也如草一般,苍翠过夏,凋零陪秋,冬归泥土,只有春天,成为心里的期盼。

     生活如不懈东流的爱河水,风来如此,雨来如此。我们差点犯下一个错误。原来事物是每天可以重放和记忆的,身体是每天要舒展的。那么,生活之壁呢?也一样曲折,一样蜿蜒。正如那汩汩奔流的河水,它们每天叮咚叮咚,不知厌倦地提醒,要记住永远不改变自己的内心,永远不改变自己要飞越的方向。这是一种恒久的动力,也是源泉。尽管我们每天把生活装扮得无隙可乘,然而空白依然很多,甚至连自己的坐标也丢弃了。百川终向海,只要你一如既往。我家门口的蜻蛉河,也和这爱河一般坚持,汇入了滔滔长江,流进了茫茫东海。

     生活总是以一河水的流动,平平淡淡地趟过每一天。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昨天的记忆就被时光渐渐地老化了,距离若远若近,有时就如一个闪念,或许是一张对历史的告白书。告白为对爱河,或许是对泥土的眷恋。

回到城里的家,看偶尔闪亮的灯火,看城里的乡下人,我却喜欢爱河的水,也喜欢爱河的泥土,更喜欢爱河水土孕育的爱河人。那一瞬间,我有一种感觉,是不是所有的灾遇都习惯了不提公平,也不做要求,只是盼望有一天,一家人在膝下心上,婉约出一幅温暖的画面,凝聚浓浓的乡土情结。

     感谢爱河行,因为唯一爱上了爱河水。流出乡思涤除心里的酸,唯留淡定从容!

 

                         

                          春夜袭雨

 

今夜,凉爽,舒适。一连晴了几日,初夏的燥热竟然早早袭击了我们,而今夜,微风袭来,凉爽驱走了燥热,微风也在心头荡起层层微波。

今年里的第一场雨,就在这样一个浪漫的夜里突然地来了。夜雨无声,滋润着爱河焦渴的土地,如一双白皙的大手抚着心衰女人干裂的肌肤。

雨和爱情一样,激情碰撞在同样干瘦的土地里。

雨的无声伴着夜的静霓,使这春末的夜宴格外动人,又很少让人察觉。

活在午夜里和文字约会的女人,自然不会错过了这样的美景。同样,喜欢和文字相拥的男人,也一样会为美丽的雨夜陶醉。

雨与土地的交融中,热爱文字的男人点击了喜欢文字的女人。如雨的放浪一般,彼此柔情地书写起自己的心事。网络的两端,已不再有云的阻隔,洒洒脱脱,自自由由地赤裸着彼此的落寞孤寂。

雨丝,如一个美丽的情结,打开了男女心头的结。在彼此书写的郁闷里,理解与感动,喜欢与欣赏也打成一个美丽的结。总有些思绪属于寂静。总有些寂静,属于宁和与悦然的轻松的心。总有些美丽,如一缕馨香,脉脉流动于字里行间。

总有些遐思,始于安静,落定于淡然宁馨。远观的风景,是一首清远的笛音。我能想象,那思绪游动的分秒,是怎样的恬静美丽。时间的深处,敲打出那些字,如触摸那些至纯至美至静的音乐,所有的小诗意,脉脉的感动,静静的,静静的随雨围拢了过来。

幽香绕指,咖啡飘香,灵动的指间敲出缤纷的花朵。轻落于掌心,淡淡的香,顺着掌心,慢慢地散溢开来。那些微澜的心事,淡淡的云朵,柔软的花瓣,微微的轻风,都随淡然而来的雨,妩媚恬然地向夜聚拢,形成了多彩的夜宴。

音乐里的彼此轻松地呼吸,也因了夜雨的浸润,更加地诱人。心儿静,成静香。成安然。成宁逸。

遐思一缕一缕,轻绕曲卷,安然成淡雅的小水滴,慢慢飘落。呼吸很轻很轻,宛若有一刻,彼此可以接近云翼,嗅着了云朵的呼吸。好惬意。寂静里,雨的温润,舒展了心事。有一些安静的思绪,在彼此轻轻回眸之际,被光阴的手轻轻地拉了回来。轻灵美丽,如一首轻盈飘柔的小诗,轻舞霓裳。雨声,顺着时空,沉静的思绪,一直可以走进历史的回响中去。

在夜雨的呢喃中,彼此小心地打开了视频。

打开它,拥有它,是需要更多的情感来维护的。接收了,就意味着将要用更多的思念来回报,情感在思念的传递中才能更加浓厚。可思念如雨,就在这样的雨夜里悄悄凝成了一个结。

夜的呼吸,雨的情节已凝成相互可以听到的喘息。

细雨如丝的夜晚,容易让一个人想念。往日的点点,涌上心头,徘徊久久。原来,即使时光流逝,心中也无法忘却渴望的一段浪漫的情缘。任思念蔓延,释放满怀的柔情,尽情演绎温柔的眷恋。

你会感动吗?我想你会的。

心情中流落的思绪越来越柔软,一个人,就这样脉脉的温柔,脉脉的想念。有雨随风飘进窗棂,竟是这样的温凉。风雨过处,有着暗夜里独特的气息,那么的暧昧和缠绵。是否在这样的一个夜晚,我们不应该只这样的想念?

如果你到爱河,你就会明白,这突然袭来的夜雨,是永远动人的,最美丽的夜宴。

当雨浸润土地的时候,也一样滋润着夜里干枯的肌肤。

夜落泪了,其实不是因为忧伤,而是因为太想,心中的渴望时时撞击着心底深处,带来一处处看不见,却快乐很快乐的渴望。

 

                         静思乡竹

 

     日子在指尖,如泥鳅一般滑而让人难以抓住。转眼到了年末满月,月华静静地泻在窗外,静寂到听不到夜莺的叫声,我不由得想起家门口的那一袭翠竹,还有翠竹里传来的画眉鸟的歌声。

     随树影婆娑,但却望不到竹影之美妙。尤其是过分的安谧,正让人觉得凄凉。总是故土难忘,如一份亘古的情节。北国风,南国月,云天望故乡;水中天,放眼量,无依人断肠。我的心悄悄便被放逐到了那片竹影里。

     独倚窗前,静静地想着远方。突然,听到咚咚的敲门声,遥想的思绪被现实的脆响唤回原地,开了门,原来是邻居叫我去食鹰肉,因为本地土语里总是yan和ying不分,因此听了好几遍都没有听懂,但总不能拒绝了送上门的好意,我便去了他家。接过热情送上来的筷子,随手夹了块肉放在嘴里,香脆可口,确实诱人。当再欲伸筷的时候,却明白了我们一群人正在食的是一只被捕获的老鹰。抬头,又看见一旁鸟笼里关着的两只可怜的画眉鸟。

     立刻吃不下去了,迅速找借口回到了我的蜗居。不知者不为过,但我突然觉得心里一阵难受。家乡竹林里那一群欢快的画眉鸟儿,不知是否还唱着歌在竹梢飞来飞去么?我独处小楼,任凭这温馨着的月色涤荡着一帘的思绪,眷恋着故乡的天和地。任由如水的月色照进来,映射出我伴着孤寂慢慢摇摆着的身影,此刻我的心中波澜不惊。静静地泛出钱樟明的《水调歌头·咏竹》。

     有节骨乃坚,无心品自端。

     几经狂风骤雨,宁折不易弯。

     依旧四季翠绿,不与群芳争艳。

     春有百花秋望月,夏有凉风冬听雪,手中书,杯中酒,生活的曼妙让人陶醉。风和日丽中咀嚼悠然,暴风骤雨时笑傲黑暗、酸辛和痛楚,幸福和安康经过岁月的陈酿,徜徉在心灵深处,沉甸甸的。蓦然回首,发现满地的落英缤纷,原来风景一路还好。窗子的玻璃阻挡了外面的寒风,我感觉不到冬寒的料峭。不过,笼中的画眉,餐桌上的鹰肉,又让美丽的夜景涂上了悲疮,使人让人为的生态失衡而淡然神伤。

     扬首望青天,

     默默无闻处,萧瑟多昂然。

     勇破身,乐捐躯,毫无怨。

     楼台庭柱,牧笛洞萧入垂帘。

     我在倾听一首歌,它流淌在故乡的江河。夏天和鱼儿一起游戏,冬天和冰花一道成长,已是不衰的名曲,唱响在生命的每个季节。假如它会凋落,生命的旗帜也会跟着降落。虫儿的教唆,鸟儿的戏谑,那首歌的调儿,都没出过错。寒冷冻瘦路边的竹林,一样翠绿,穿着风的衣裳,就用歌声烤火。当那首歌,再一次把家乡的天气焐热,竹林中,在某一天中的某个时刻,我会拣起竹叶上的一句歌词,然后,永藏进柔软起伏的心河。

     竹,临池,似玉。

     悒露静,和烟绿。

     抢节宁改,贞心自束。

     渭曲偏种多,王家看不足。

     仙杖正惊龙化,美实当随凤熟。

     唯愁吹作别离声,回首驾骖舞阵速。

     竹节清高,自留美丽于天地之间让古今多少文人骚客留下很多千古绝唱。苏东坡的亲家文与可画竹,能做到“胸有成竹”,苏有诗相戏:“汉川修竹贱如蓬,斤斧何曾赦箨龙。料得清贫馋太守,渭滨千亩在胸中。”成为千古美谈。诗中的“箨龙”就是笋,若说“无肉令人瘦”,其实笋也未尝难吃,笋系竹幼年,裂地既出,长势更是凶猛,朝见暮改,令人惊异。“更容一夜抽千尺,别却池园数寸埃。”雨后春笋,让人感觉生机蓬勃,不可抑止。儿时读书,就常有老师鼓励,要我们学习春笋的精神。当然也要避免学得太像,变成毛泽东说的:“嘴尖皮厚腹中空”。

     家门口那一丛苍苍翠竹,曾经在风尘沧桑几度中风雨飘摇,但依然在最艰苦的年月里和家里能存活的人一般顽强地活了下来。如今,在和风、丽日与柔雨的润泽下,更加的粗壮葱绿。

     前些年回家,吃完午饭,一家人到竹子树下闲聊,看竹发得那么旺盛,觉得人的生命也和这竹一般,“宜烟宜雨又宜风,拂水藏村复间松”。

     夜晚看竹,听竹叶扶风轻歌,听鸟儿鸣唱,清音醉醒漫天的星星,在清凉的夜里眨巴着眼睛,看安倪的夜空下悠闲自得的一群人,随夜莺欢畅出顽强的如竹般旺盛的生命。

     今年还家,遗憾迎面而来的不再是翠绿一片。生命耗尽万竹枯,早就听说竹子开花会枯死,总算轻眼所见。原来葱葱郁郁的竹子变成一片枯黄,在已枯萎的竹叶间,夹杂着竹子耗尽生命挤出的竹花,如熟透的麦穗一样斑驳,只是竹花远没给人丰收的喜悦。记得看过一则这样的报道,某年由于竹子开花,饿死很多大熊猫。为了挽救大熊猫,中科院直接设课题研究如何延缓竹子的花期。其实竹子开花,是因为生物生命过程就是衰老周期与复壮周期的斗争与统一的过程。竹类植物的衰老周期因竹种而不同,其复壮周期,因环境条件而不同,我们只要增加复壮条件,加速复壮周期,就能改变衰老周期,延长竹子的寿命。然而,由于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可能那一袭翠绿容易被人遗忘。

     父亲说,挖了那袭开花的竹子作柴烧,我告诉他,花开了还有果实。而且耗尽生命只为开花的精神对人也是一种震撼,一种感天动地的执著。我告诉他,“竹子开花,花后结实,果实叫竹米。竹米营养丰富,主要成份有淀粉、粗蛋白质、粗脂肪、粗纤维等,可以磨粉做饼食用。竹米还能发芽,育成幼苗造林,繁殖后代。”

     记得有人写过一首《竹花》诗:“大难临头才开花,花是愤怒不是怕;化成种子千万粒,默然入地蓄新芽。”

     人应如竹,有高风亮节,有葱翠一片的常常青青,也有耗尽生命为吐新芽的悲壮,信念也如竹一般,直直婷婷,只为一个新生永恒。

     今夜,临风在开花的竹影下,望漫天寒星,盼明天的太阳升过头顶。

 

 

                                                责任编辑:李夏

 

 

 

                    朱绍章的诗

 

                                       朱绍章

 

作者简介:

    朱绍章,1967年生,中学特级教师,云南省“十佳”教师。作品散见于《诗刊》、《星星》诗刊、《大家》、《边疆文学》、《诗歌报月刊》、《诗神》》等刊,著有诗集《漫步书》、散文集《一个人取暖》。诗作曾入选《台湾文学年鉴》(2007),荣获《诗歌报月刊》新诗大赛“临工杯”铜奖(1994)、滇西文学奖(2011度)。

 

 

南永路说史

 

从南华出发,你对我说

李白写的不是天生我材必有用

而是天生吾徒有俊才

我请教东坡的乱石崩云

为什么又写作乱石穿空呢

你岔开话题说南华原来叫镇南

乃诸葛亮镇压南蛮之意

镇南北行五里,至汉军屯

所谓不毛之地,瓜甜桃红稻香

北偏东三十里,孔明称为定远

他的远方,滇中腹地而已

西北一百许里,方山诸葛营

把酒临风的首席执行官

北望泸水,去国怀乡,云蒸霞蔚

擒孟获兮,拓疆域而喜矣

垂青史兮,花溅泪

他提前将天生我身必有财

上升到天生我材必有用的高处

寒冷是自然的,像隧道里的漆黑

意外的是两排指路灯

照耀着你穿越课本和演义

在洗马河边停车,吐着烟圈

告诉我,刚才他到此饮马

 

夜宿姚州府

 

今夜全城都睡着了

只有星星转身,一盏一盏

点灯,点醒另一座城市

仿佛马可·波罗推开泉州的城门

莺啼柳鸣,蚯蚓在地底生火

泥土在枝头成熟,果核咽到腹中

袅袅青烟垂下青瓷花瓶

他弯腰从瓶里倒出鱼苗

穿越小桥流水直奔我的心空

我鱼跃投入自己的大海

游向姚州故城,这座两千年前

彩云之南临盆的第一城

像我的青春,随鸟儿飞离树梢

像鸟儿北上,捎回整个春天

春夜应该有雨,应该有闪电

闪电的姚州是但丁的天堂

蝌蚪畅游星河,鸡鸣拍醒蚕儿

蚕宝宝吐丝的过程中

我哪里来得及入眠,来得及梦呓

只顾长成一株破茧而出的桑

舒展没有边际的叶片

沙沙沙轻拢地平线

慢捻根须,但没有人听见

 

纪念曼德拉

 

那些年我和风打架

风从东吹来,吹皱春江水

鱼儿跃起像一记直拳

击中太阳穴使少年疼得往上跳

到达盛夏之巅,像囚徒

日以继夜朝风眼打组合拳

耳畔传来罗本岛上他的低吟:

“我胸怀大海,因为我咽下了

所有的苦水。”他颔首低头

闪过秋风的勾拳成为总统

就职仪式上他扶住踉跄的狱卒

向他们曾经的虐待致敬

那时我出拳使风受伤

伤风围成一座监狱,囚禁我

头痛发烧,流鼻涕,咽喉红肿

步履如铅,离他越来越远

他身后的北风像盗墓贼

掘开我的祖坟,叫我报案

叫我背负监狱,祈望祖先宽恕

我咬牙切齿的摆拳惊动了他

他回过头来慈祥地望着我

叫我卸下脊背上

以及心底的两座监狱

 

屋檐黄昏

 

还剩下什么能拿来与你分享呢

青春早已随睡眠飞走

那时家父早起开门,惊破我

梦里的汽球,他无辜地睡不着

正如今天的我,眼睁睁熬着盼天明

为二十年前的埋怨,追悔莫及

你约我开车去摘杨梅

我也想啊,可是车在远方

我还奔波在面包和牛奶眼皮下

远方依然遥远,就像放学的孩子

站在小学校门口的瓢泼大雨里

看着同学爬进家长开来的警车

问我哪天当官,我摊开双手

啥也说不出口,我不能说

二十年前,我说特朗斯特吕姆

应该获诺贝尔文学奖

去年果真获奖啦;我不能说

我珍藏着他签名的诗歌全集

我不能说,他至今只写了

一百六十三首诗,写得那么少

够不上叫人磕头,但是我要低头

就像水稻,或者高粱

在秋风中垂下头颅

就像家父劳作回来,披着斜阳喝水

我也从夕照里回过头来说

只剩下屋檐黄昏,能与你共享

 

小天堂

 

我喜欢穿宽大的衣裳

它可以掩藏发福而变形的躯体

穿街走巷,经过熙来人往

向后转,斟清风,饮明月

跟星斗干杯,醉卧夜露的足尖

被南瓜牵藤惊醒,向上

徐徐向上,到达五街梁子

放眼俯瞰,万山簇动,层林叠翠

云行林间,春蚕般蠕动

十万大军在桑叶上大快朵颐

释放一百万匹蓝绸子搭起天梯

天空是狂奔的野马,开一扇天窗

套它,天窗里佛光洒下

分不清是菩萨眨眼还是蚕在吐丝

吐三山,纳五岭,转瞬盘旋而下

回到一街河,你不能说我

衣锦还乡,补丁已打满年轮

你也不能称我为游子

我听过外国语,学过普通话

习惯了南腔北调,但至今只用

一街乡温泉村口音

清唱小村庄小河流小天堂

 

人生小站

 

五年前走进山乡风味饭店

我点了一盘小葱炒肉,一碗红豆腌菜汤

族弟加菜我拼命阻止,结果加了半份蒸肉

半盘凉肚。结账时我掏出一百元

族弟推开我递过去二十元

店主告诉我按人头收费,不论老少

每人十块;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受骗上当多了,哪怕是自己的影子

我也怀疑。而且,依旧是这里

依旧不能忘记,父亲送我,从三十公里外

冒雨赶来,站在供销社的屋檐下

啃着冰冷的饭团,看汽车,从一街和树苴

两个方向,朝大蛇腰爬上来,一辆辆

拒绝搭载,婉蜒着向五街梁子攀行

父子俩肩靠着肩,直到暮色渐浓

直到我终于爬上一辆运煤车

朝着学校赶去,父亲才披蓑衣,戴斗笠

往黑夜深处滑下去,滑下去,滑下去

一直滑入今夜。今夜我从五街梁子

乘车回到这座小站,不知不觉间

一上一下,二十五年就过去了

二十五年,英雄落草,浪子回头

而我依旧是一副辘辘饥肠

而灯火全灭的小站,所有饭馆都睡熟了

只有山蛙的鸣噪,像饥饿的海沟空腹作响

海沟深处,我捞起一颗石子

从水面使劲投下去,探一探水底的故乡

却丝毫听不到,任何分贝的回声

 

                                             责任编辑:张学康

 

 

 

 

                 楚小乔的诗

 

                                   楚小乔

 

作者简介:

    楚小乔,原名乔伟惠,1988年生,楚雄人,自由职业。

 

 

母亲河

 

惊蛰之后仍然无雨

母亲在化了雪的紫溪山怀念童年

 

断支的河流,被迫忘了生养它的乳母

裸露出饥肠,和被埋葬的腐骨

 

这山,这水,这前世绝望的魂

有人作法超度。要不,顺带也求一求雨吧

 

多年前檐瓦下并排接漏的器皿

铜的被供上了香案,铁的对着锈迹舔伤

 

至于那些粗糙的木质,告别依山傍水的高贵

化成焦炭。灵魂成了屋顶的炊烟一缕

 

没有谁为它们的退出感到不适

一如飞走的白驹,一如无人赡养的母亲河

 

母亲说,她们小时候下水摸虾,憋气沉底

那时候水底像一口大锅,如今平坦得不知要清多少淤泥

 

我们应该还给她点什么了,至少让她不再迅速苍老

我的母亲,以及一条牵挂母亲的河

 

 

故乡·小城记

 

冬日的雪时光

 

正午太阳还会灼热脸庞

对面红绿灯怔怔地,倒数过后忘了变换

或不喜冬天,翻手云雾,覆手白霜

 

雪匆匆赶路,像蹒跚婴孩

不小心摔一跤,滚落的纯白欣喜了我们

走时便带了微笑——多难得,让人爱上这个季节

 

上一回被津津乐道是十年前吧

一场雪经过,短暂沸腾。被忽视了的夕阳黯然

轻扫远山,轻扫楼顶,轻扫最爱的绰绰人影

 

 

城西旧事

 

城西半山腰上,有庙宇落座

四周密林里没有鸟啼,没有鬼魅

只有脚印,香火,口哨,和亲昵低语

 

记得年幼某个傍晚

和小伙伴来回奔走

一路上有零散的墓碑,迷路的心悸与尖叫

 

我更愿意回到那时候

这片山是偌大的远方,里面装满想象

我们都是小小探险王

 

 

 

此刻,我们属于春天

 

 

以一朵桃花的名义

让阳光尽情亲吻

把旧念翻新成明媚笑颜

忘记被冷落的残雪

此刻 我们属于春天

 

再往前一点

也许就能找到出路

不必回头  摇熄灭的爱恨走逝成灰

被雪融化 被风飘远

别让它在梦境中复燃

此刻  摇我们属于春天

 

酒瓶,离歌,和沦落的背影

那么多颓废无处安身

不是你的亦不是我的

嘘,各自安守在花瓣里

此刻 我们属于春天

 

 

四月草长

 

初生的嫩芽还朦胧着

看不清这人间

微风一卷 春已漫过我的眼帘

 

四月里斑驳的光影

一直熟悉  又一直收获新意

雏鸟匍匐在草丛里   想要给谁惊喜

 

美丽不为谁停留

却来得及将幸福种予绿地

随四月草长  年年相望

 

这个季节不要落寞等待

让我牵你的手

用草尖儿   编一首情歌和你唱

 

 

花裙子

 

不用被困衣柜

花裙子有了新的背景

 

阳光 草地 或是一池碧水

你楚楚伫立在每个风景的中间?摇笑得那么美

 

春天是默许的自由

画布框不住一直奔跑的脚步

 

我只想 在心头刻下随风起伏的裙摆

刻下那一刻流露的喜悦

 

画笔太轻 时光太重

请原谅我 无法还原青春的插图

 

 

飞行者的独白

 

 

我需要一个窝

最好搭在稍微高一点的树枝上

最好旁边还有条小河

 

下雨的时候  可以离雨点儿很近

起风的时候  可以吹干梳洗好的羽毛

飞翔的时候  可以在河里倒映出美丽倩影

 

可是每过一段时间

阳光里就飘来很多尘土

雨水的味道渐渐地   开始不清新

 

如今起风了   无雨

小河再也倒映不出我的倩影

再过几年   我栖息的树枝也会消失吗

 

 

六月私语(一组)

 

雁字回时

 

请不要刻意给予

静伫一方的远水

你只需等待

让我飞到你的心上

 

这次

我愿做一回雁足

裹着三百六十五公里思念

连同风月

经过天空时   一路洒下

 

 

一帘疏雨

 

石板小路

缝隙里长满青苔

停落一些往事

一直想无声无息

留恋一会就走

散落的心

还是滴响了檐瓦

 

六月   谁的夏

为我撑起一市疏雨

吹走满眼风絮

 

 

不与离人遇

 

涉水而过

不忍潮湿一尺素绢

填满冷却的今生

回转细雨江南

 

哪里可寻到送信的沉鱼

让它引你至我跟前

重复一次邂逅

那时 必定是幸福一刻

 

 

                                            责任编辑:张学康

 

 

 

 

               青春是明媚的忧伤

 

                               汤 琦(哈尼族)

 

作者简介:

    汤琦,哈尼族,1986年出生,现在双柏县文联工作。

 

 

明天离开

 

我站在,你看不到的地方

和你张望同一个方向

我靠在,你曾靠过的围墙

和影子围住另一个世界

玻璃折射的镜像

只有一面,暗淡的浮影

如时间接受邀请

移动的轨迹,反方向走向你

尘埃沾染的云,飘往何处

漫步足迹的城楼

抬头仰望,过去依偎的星辰

是否告别昨日的花香

嫉妒的心是内鬼,若无其事的发笑

今天是几号

别错过,明天的车票

 

 

门外的街

 

城堡里

欢喜的孩子叫嚷

惊醒,红蓝白色的墙

城堡外

孤瑟的人群徘徊

穿梭,多余的温度

黑色的乌鸦,成群结队

嚎叫着阴霾

暴风打开了,夜幕前的门

寒流逆卷,关上门

步入冰冷的人潮

 

 

沧桑

 

独坐苍穹之下

谱一曲苍凉,浮云遮浮光

遁空的海帆,天与海的口

缩影地球极端

垂直深渊的行走,穿行两个宇宙

月亮向我招手,抬头路过沧桑

 

 

反方向

 

足迹遍布的人潮

重叠的身影,穿透面具

擦肩而过的冷漠

无地自容,是什么地方

卸下伪装,记忆瘫痪

幸福,安魂却已失调

分裂的人格

一半羡慕,一半妒忌

方向的方向,逆时沦陷

红色的针扎在眼眶

颠覆世界,颠覆反方向

 

 

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忧伤

 

那些年,吉他上的月亮

分外妖娆

这些年,笔下的苍墨

尘缘未了人却老

那些年,镜头前的焦灼

黑白分明

这些年,瞳孔的糜漫

视觉混淆,眼成牢

那些年,步入的荆坎

踏履飞花

这些年,畸形的裹足

横虐世道,心煎熬

那些年,青春是一种渴望

这些年,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忧伤

瞌睡

 

眼皮很重却想睁着

合上了,听感就被放大

脑子也就晕眩了

无意识的身体,惯性的遮掩

下巴起起落落

桌子渴望亲密接触

蜷缩着肩膀,脚掂着

内心的欺骗,谎言的得瑟

挠头搔耳,假装活着

其实,是瞌睡

 

 

咖啡

 

撕开执着的尘埃

随风而去

一粒粒的砂

苦了清澈的光影

挣脱欲望的囚笼

飞流直下

九天的银河

冲散郁郁的波澜

深陷漩涡

久久不能自拔

随波逐流

是水还是砂

半满,看不懂的画

 

 

周末难眠

 

周末,短暂的时光

浮华的生命里

谁主沉浮

欲望的节奏

一笔带过下个音符

无人守候的窗口

孤灯难眠

 

 

心上

 

你若在我心上

那我,在你的后背

心与背的距离,一层皮肤下

流淌的鲜血,都是思念

我若在你心上

那你,是我的世界

心与眼的距离,垂直了守望

凝望的执着,都是眼泪

 

 

 

一把火,将浮华尘埃点燃

呼出莫名的叹

留一口,说不清的遗憾

挥手弹指间,一寸情散几尺黯然

惬意的假装,不愿割舍熏眼的泪

吻别你,毒药般的灵感

爱上你,矛盾施舍的瘾

轻浮挑逗,遗弃的尾巴

赤裸着三心二意

下一个吻,今生熄灭原地

 

 

是不是想要的结果

 

是不是,竭力念着

琴键黑白的呼吸

忽略畅所欲言的脉络

猜一个片头,插曲弹不出转折

曾经有人来过

是不是,声线拉的太久

琴弦的弧影,关了心情的闪烁

假设的假设,徘徊眼眸

难料暗藏的执着

是不是,习惯忘却了习惯

重复冷漠,捕捉猜不透的琢磨

窜动的流光,哭泣昼的晚歌

联络遗失了联络

是不是,曲终人稀

原来无故停顿,谁能明了

是不是想要的结果

 

 

悲伤的诗人

 

悲伤的诗人无法栖息

眼泪经过的地方

匆匆划过一缕感伤

下一站

回首依旧灯火阑珊

悲伤的诗人无法眺望

伤痕累累,支离交错的肩膀

无心猜测,擦肩而过的回眸

年少无知,多年以后

追赶的路上,挥手告别轻许的承诺

悲伤的诗人无法奢望

陷落的遥望,相遇的寂寞

相互疗伤

依然只是人来人往

 

 

                                             责任编辑:张学康

 

 

 

                  李云川的诗

 

                                    李云川

 

 

没有墨水的诗人

 

我想写一首诗

没有墨水

没有笔和纸

有人的灵魂和思维

骨头包在肉里

诗成了一个空壳

一切自然的真善

变得枯燥无味

大地如此这般

天和地被线条割断

一只鹰独立旋转

 

翱翔于空旷的远方

像初出窝的幼鸟

想飞飞不远

 

 

感动

 

感动中国

给我一个想象

空间让美更加完善

站在舞台上

灵性动人的现象

陶醉了生活

速写产生细节

一种和谐的文化

像时代的动车

带着阳光穿越

沿途的风光

流淌诗的意境

恍如窗外的景色

有山有水有牛羊奔跑

颀长的身姿

踩住音乐的节奏

不快不慢

一首诗

起飞

 

 

表演

 

轻快的舞姿

像一首名曲绕过屋檐

在野外把美释放

更多的音乐

披着花絮漫步

台上台下

一片真诚飞旋

按不住的心情

如翻滚的长江水骄狂

诗歌的种子被发现

一粒粒筛选

然后播入土里

发芽生根

开花的树

结了果

 

 

情境

 

月在天空

把细碎的光打散

滇池湖畔

小径幽暗绵长

沉闷的树木

不想松动口说话

一对对有情人

涂抹雪白的诗行

月亮伸出唇舌

啄破柔软的大堂

心坎上的欲望

带着花香释放舒展

荷叶躺在水上

做着梦猜想

裂开了的花瓣

裹着绿色的裙装

让夜露吻着细嫩肌肤

说出一点悄悄话

天地间的影子

映在水中央

蛙累了

爬到岸边打鼾

 

 

一个玻璃体

 

安静的太空

燕子的眼睛转动

情丢了

梦一直延展

往日的故事

披着阳光花环走远

停靠的驿站

依旧有一种抹不掉的气象

看不见

皮肤上的时间

那些零碎片

一层一层撕裂

摊开季节

明细从纸中溢出

夜沉下来

昆虫不再吭声喧闹

赶马人

借疲劳喘起粗气

明天颠簸的路

淹没在行程的车厢里

无声的诗行

傻乎乎留在纸上

 

 

城市的背面

 

城市上空

一树梨花开了

像村庄一样静谧

风雨天地间

绿叶挤占缝隙

汁液滑过细节

散着积蓄的暗香

在空中滴落

一个陌生影

踮起脚尖看见

季节后的田野

显得格外单薄

小巷内

折断线的风筝

找不到飞行的方向

 

 

春天的夜色

 

一粒种子

呆在热爱的土地

让阳光抚过

“慢慢的萌芽”

天地之间

雨露风沙交叠

山包与山包迎接

时光犹如生灵明珠

一颗绚丽火花

烧燃了山里的宁静

木楞屋内的部落

练就千年古朴民间文化

刻木记事

草结疙瘩记时

平实的语句

增辉寨子的色彩

“不愿文面的女人”

讲述独龙族生活图景

布衣遮裹着肌肤

溪流潜入峡谷

背起盛水的竹筒忙于刀耕火种

劳作声?摇盖过野花清香

爱生爱

溢漫村庄密林

细节盘旋的文字

描绘春夏秋冬的故事

熟知挚爱的生活

让心灵人情风习放归乡土自然

我走近作家

沿着一条小路

解读他们独特本质,密码

推开门窗

风光的江河卸去忧伤

恋爱中的人

脱开世俗纠缠和束缚

火塘边楼梯旁

一大片传说在伸腰流淌

 

 

                                                  责任编辑:张学康

 

 

 

 

                   胡正刚的诗

 

                                      胡正刚

 

 

作者简介:

    胡正刚,1986年腊月出生于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2009年夏毕业于云师大中文系,云南省作协会员,现居昆明,某艺术杂志编辑。参加首届《人民文学》“新浪潮”诗歌笔会,获第二届“百家”文学奖。

 

 

县 城

 

热血和壮志都已成灰

当年抽刀断水的地方

如今已是一个广场

在日落西山之时步入记忆中的街道

每一个细节都似曾相识,他却无法

准确说出它们的名字

这是令人绝望的黄昏

被夕阳拉长的影子

和多年前那个忧心忡忡的少年

如此相像。仿佛从此处到彼处

从一个黄昏偷渡到另一个黄昏

他只是换了一个地方

继续承受衰老和溃败

 

洱海之夜

 

早已习惯刀口舔血,习惯在烛骨的火焰里

抓取沙粒一样细碎的栗子

这些难以言说的隐痛和慌乱,一路伴随

   着我

仿佛一个来历不明的亡命徒,永远无法

   擦干手上的血迹

 

正午,我们途径祥云县,于烈日下频频

   举杯

以酒洗胃,悲欢终需了结,磨刀的手

被弥散的铁腥气锈蚀,长出荒草和荆棘

我奢望一场大醉,而日光正在西沉。

 

赶路人啊,我们正在抵达幻想的远方

苍山的黄昏降落人间之时,天空和湖水

   互换了位置

天边疾驰而过的马蹄声

褪下帝国的荣耀,消融成一缕梵唱

 

重阳将至,月光苦寒

燃烧木柴不足已抵抗内心萧瑟的秋风

夜色弥漫,秋天的潮水一阵高过一阵

月亮穿过云层,把我们逼回水边

 

庄 稼

 

成片的田野是不存在的,在我的家乡

大地一件花衣裳,绣满各种图案:

村子在中间,四周依次排开树木和庄稼

道路是一条丝线,把这些事物缝在一起

 

我们走路就像踩钢丝,路那么细小

像是走着走着就会突然断掉。在田野

我成了一架老旧的拖拉机,胸腔装满

颤抖和轰鸣,走一步就要停下来喘气

 

是什么让我如此疲惫?陷于忧伤无法自拔

一粒种子长成一株植物,丰满的、坚韧的

枝干托着果实,在风里摇曳。几万株植物

以覆盖的方式站在地上,不让大地露出

   一寸肌肤

 

我和一株植物没有区别,我们都有共同

   的敌人

时间是一把镰刀,强大的收割者无处不在

和他们站在一起,我相信命运已经被注定:

高出地面的生活,突兀得像一株稗草

 

鸟鸣

 

谁愿意和我一起相信,清晨的第一缕声响

是从它们轻巧的身子里发出的:小小的

   胸腔激烈收缩

骨肉为之碎裂,湿润的喉管被一截稻草

   卡住

从身体里钻出来之前,一种无法名状的

   悲伤还带着体温

 

鸟鸣继承了羽毛的脾气,当它们从树冠

   跌落

在丝绸一样光滑的空气里滑行,并渐渐

   慢下来

世界就变成一只巨大的陶罐,光芒和露水

即将泄露出来,为我们再制造一个饥饿

   的胃

 

我无法说出内心的欣喜,黑夜远去,白

   昼诞生

鸟鸣是一把剪刀,为新的一天接生

这个清晨注定被血光之灾笼罩,握住剪

   刀的手

十指垂下,臣服于内心弥漫的青苔

都冷下来吧,火焰,星光,月亮的清辉

鸟鸣已经抵达尘世,像雨水从天而降

洗干净我们的耳朵,让我们分得清天空

         传过来的声音

哪些是打雷,哪些是鸟正在离开黑夜的

   巢穴

 

 

 

                                               责任编辑:张学康

 

 

 

                    罗婺,罗婺

 

                                    普驰达岭(彝族)

 

 

作者简介:

    普驰达岭,彝族,1970年生,云南禄劝县人。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会员,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理事,文学作品散载《中国社会科学报》、《民族文学》、《边疆文学》、《边疆文学文艺评论》、《诗选刊》、《诗歌报》等国内外上百家刊物。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教授、国际著名语言学学术杂志《民族语文》编审、《彝族人网》总编辑,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语言文学博士。

 

 

       一

 

婉蜒纵横的南高原,古道悠悠的滇东北。

莽莽群山和幽幽河谷交错的罗婺部地。

横亘的霞光在火期落尼山顶衍生了你第一柱炊烟。

丰饶的易龙坝子演绎着你强健身躯孕育的婚床。

激荡的掌鸠河吟诵出你千年延承的生命谣曲。

凤家城浩浩的烽火涤荡着你飘逝的青史狼烟。

文明的隽字岩彝文石刻佐证着你悠远的历史。

 

       二

 

一元复始的罗婺。

万象衍生的罗婺。

 

       三

 

一条古道,在南高原铺排千里,演绎为古朴厚重的简册。

一脉深潭,在南高原静潜万年,嘶鸣为高亢辽远的号子。

云卷云舒的滇东北,轻盈如丝绸的云朵舒展着罗婺子民广阔的视野。

鹰起雁落的滇东北,坚毅如钢的翅膀拍打着罗婺部呼呼临风的胸膛。

在滇东北,在罗婺部地。

鹰翔的境界,站立的信仰,激昂的音符,锻造出你抵达生命又超越生命的邈远。

 

       四

 

传说与歌谣萦绕千年的罗婺。

烈酒与篝火燃烧千年的罗婺。

柔情与忠贞缠绵千年的罗婺。

驰骋与苦难交错千年的罗婺。

豪迈与大气坐漏千年的罗婺。

 

       五

 

长空浩然的罗婺,遥远的古典万象源源而来。

雾岚虚静的罗婺,潜藏的生命流脉滚滚而来。

 

       六

 

罗婺罗婺,你是千年汹涌的古海。

罗婺罗婺,你是万年浩荡的山川。

你的一头盘活着阿而酋长文明的过去!

你的一头维系着凤氏绝代弭弭的哀思!

 

    题注:罗婺亦称罗武、罗午、鲁屋、罗舞、罗羽和劳羽等。禄劝彝文《六祖魂光辉》记述:“阿而为彝族后裔,诧德支系的子孙。阿而之前的禄劝凤氏祖先已先后在滇池、嵩明、则黑、幸邱山顶繁衍了数十代。阿而担任罗婺部长前,已是易龙部族酋长,并以幸邱山为罗婺寨,兼并邻近部族之后,竟成为罗婺大酋。公元1174年,罗婺大酋阿而被大理国王段氏举为罗婺部长”。由于罗婺部政治、军事、经济实力的不断扩大,幸邱山上已远远适应不了作为统治一个大部的政治中心,于是下山选定交通方便,山川秀丽,二面临水,易于防守的河套平地修筑易笼城,为罗婺大酋居,群酋亦汇集于此。罗婺部不断并吞邻近的部落,巩固自己的实力,成为南诏、宋大理国,乃致后来元、明时期的滇东北最具实力的彝族强大部落,在南诏、宋大理国时期三十七部中实力最强大的部落。

 

 

                                                      责任编辑:张永祥

 

 

 

            以个体沧桑烛照世相纷繁

 

                            ——彝族作家段海珍小说论

 

                                       杨荣昌

 

 

作者简介:

    杨荣昌,1982年7月生,云南武定人,楚雄师范学院人文学院教师。主要从事中国当代文学和民族文学研究,出版学术专著《批评的体温》(线装书局2012年12月版)。第七届全国青年作家创作会议代表,楚雄州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

 

 

     从年龄代际上看,段海珍属于“70后”作家。这代写作者普遍重视个体经验的感受与阐发,致力于对存在世界哲理意义的深度探究,其创作相较父兄辈而言具有明显的私密性特征,也常呈现一种耀眼而锐利的思想光芒。从全国范围内来看,段海珍的写作也许还不具有广泛的知名度,但她小说中呈示出来的艺术特质,尤其是对民族心理与女性情感的双重体认,对小说艺术结构和叙事方式的不懈探索,值得批评界重视。

     段海珍的作品数量并不突出,20年的文学创作,仅发表了近百万字的小说,这些作品几乎都潜藏着或明或暗的人文意义。她尤为擅长塑造青年女性角色,通过她们聚焦乡土中国女性的历史命运。《红妖》中的主角是一位名叫秋水的女人,年轻时跟随外出打工的小伙李阿根回到山里的麻湾,初来时穿着一件山里人从未见过的旗袍。不幸的是,秋水命途多舛,李阿根在一次失足落水后死去,她失去了依靠,只好嫁给三公公张铁匠。第二次婚姻尽管有着强烈的迫不得已之意,但再婚的那天,她依然将搁置多年的旧旗袍翻出来穿上。谁知命运的无常继续如影随形,大儿子豆子落到江里,少年夭折,老实巴交的张铁匠也在她中年时先于她而去,最后,漂亮的小女儿石榴也被淘金队员骗出大山,从此杳无音讯。生活的灾难全部压向了这个苦命的女人,精神也饱受折磨,囿于世俗的偏见,她一直无法与倾心相爱的阿宝生活在一起,最终变得精神失常。当“我”回到故乡最后一次见到她,已是一个“蓬头垢面形体单薄的女人”,口里含混不清地叨念着丢失的女儿石榴,身上却穿着一件“过时的花色旗袍”。小说深度刻画秋水命运悲剧的时候,成功地将“旗袍”作为重要的叙事元素。它在作品中的三次出现,喻示着秋水每况愈下的人生境遇,第一次出现是“新”的,意喻着主人公对爱情和生活充满向往:第二次出现是“旧”的,说明她依然想保留一个女人最基本的体面;第三次出现已“过时”,明确地表现出秋水此时已精神紊乱。“旗袍”成为这个一辈子爱美又一辈子饱受情感及生活多重折磨的苦命女人最后的精神寄托。

     一般说来,短篇小说要注重细节的刻画,中篇小说必须讲述好看的故事,长篇则要写出人物的命运。段海珍的中篇小说在讲好引人入胜的故事的同时,还注重对人物命运的雕刻与表现,力图在不长的篇幅中写出人物命运的历史纵深感。《美丽任务》中的兰婆,青年时代与前来执行秘密任务的夏主任相恋,虽然经历了家道的破落,她依然等待着那个男人的出现,从一个大户人家的大小姐,变成一位白发苍苍、年迈体衰的老太婆。兰婆的一生经历了天崩地坼的时代巨变,横贯了大半部的中国现当代历史,而对爱情的忠贞与守望,伴随了她波澜起伏的后半生,即使遭遇历史性的灾难也痴心不改,无怨无悔。段海珍擅长营构一个相对自足的历史时段,将人物置身其间,使命运的变化有足够的表现空间。在当下,很多作家习惯将中篇的素材拉成长篇,而她却往往将一个本来可以涵盖长篇容量的素材压缩成中篇或短篇,以紧凑的语言,舒缓有节的叙事和密集的艺术元素,增强了小说表现的艺术厚度。

     段海珍小说中的女主人公几乎都生活在命运的洪流中,被非常态的生活所困扰和挤压。人物背后普遍有一种看不见的力量在起作用,它们由多种因素交织,以看似道德化的面目出现,其指向却是违背道德与人伦的。小说潜隐着强烈的思想批判性,虽然不是以道德说教的方式出现,可它独特的表达,有着异常深刻的艺术讽刺性。巫蛊叙事是她小说中主要的呈现方式,作为一种少数民族地区特有的民俗现象,巫蛊的神秘性、危害性一直为世人所诟病,它折射的其实是人类内心丑陋的一面。小说写出了这种神秘力量的可怕,通过人物悲剧命运的呈示,潜藏在民俗表象背后那长长的人性恶的阴影昭然若揭。《鬼蝴蝶》中的阿姑婆,青年时被屌兵凌辱,村人视其为不洁之物,大半辈子被孤立,被挤压,孤身一人住进村头的瓦窑里,成为边缘人。这种悲剧性命运的根源充分显示了人性的恶,为了强化阿姑婆的不祥,村人一口咬定她会放蛊,会害人,她只好以自焚结束衰迈的生命。朱和双博士认为,段海珍的巫蛊叙事是死亡型的。从文学层面来看,巫蛊叙事可以超出一般意义上对人物命运的现实书写,进入到更为神秘和不可捉摸的精神界面,对现实主义文学构成一种背离和超越,借非常态人物的命运,折射世态人情与人性美丑。为了强化小说的反思性,她还设置了小蚂蚱这个角色,这是一个同样不受家人重视,也不知母乳为何味的小男孩,童真的心灵里充满着对阿姑婆的好感和依赖,对她乳汁的芬香有一种不可抗拒的诱惑,这是任何外力都改变不了的。小蚂蚱对阿姑婆的亲近,显示了强烈的恋母情结,是自然天性的真实流露,与毕飞宇《哺乳期的女人》中留守儿童旺旺对惠嫂乳汁的迷恋异曲同工。段海珍设置这个角色,既要表明一种未经俗世浸染的童贞似乎还在昭示着人性残存的善良,同时也为了与那些丑陋的人性形成鲜明对比,增强小说的批判性。

     小说中的男性多半不在场,或是以委琐的形象出现,他们逃避责任,拒绝承担,是被审视、质询和批判的对象。《桃花灿烂》中的桃花,与山外来的实习教师相恋,被寨子里的人视为大逆不道,不仅其家庭被罚“洗寨子”,即摆出酒宴让村人大吃大喝三天,个人更是受到惨无人道的折磨:

     “桃花喝了那苦草水。老太医又熬了女人做月子洗澡水的麝香草水,让她脱光衣服蹲在木缸里盖上塑料布熏蒸。蒸完,老太医又把她的手脚捆绑起来,放在揉羊皮的床板上,烧起清香叶子火让她烘烤,烤出热汗后又对着她的小腹和胸脯使劲地搓揉。

     老太医说,他是在遵照神的旨意行事,她把一团毛茸茸的窝窝草塞进她的腹腔,说是要毒死那汉人的种,要把那条汉家野狗留在她身子里的毒水挤出去,再把她整个放在药水里干干净净地洗一遍才能送到婆家。

     桃花差点被他们揉断肠子和筋骨。她在床板上声嘶力竭地呼喊着她心爱的人的名字,但是那个人却什么也听不到了,他已经被学校开除。他害怕寨子里的人会打断他的手脚,他已经离开了大山。他说是要到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等到他有机会的时候,他会回来找桃花的。

     他们把桃花折磨得奄奄一息,直到看见桃花的身体里流出了暗红色的血水才松了手。

     桃花的母亲哭着喊着扑向她骄纵的女儿时,却被许多有力的大手按住了。”

     爱情本是人性深处最美好本能的进发,但在偏远之地的民族聚居区,各民族之间互不通婚的封闭与偏狭,让无数怀揣美好憧憬的女性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与之相关的男性,多半逃之夭夭。这篇小说描写为爱情而遭受磨难的并非桃花一人,村里两位姑娘怀上了汉族人的孩子,受不了非人的折磨而跳河自尽,小说开头出现的“阿吉”,也是其一。来自家族(民族)封建落后的观念和男性的怯懦与缺席,是造成女性悲剧性命运的两大根源,段海珍对作为民族痼疾的巫蛊现象的批判,与对男性人格的拷问联系在一起,以此表达她对民族历史的理性审视,阐扬自己独特的人文价值立场。

     除了塑造生活在少数民族地区的青年女性角色外,段海珍笔下还有另一类生活在都市中的现代女性。她们物质优裕,气质高雅,表面上看是现代社会的成功人士,但在物欲横流、诱惑丛生、情感如瓷质般易碎的时代,她们普遍面临情感的危机与困扰。社会转型期带来个体生命的阵痛,由此导致的女性内心挣扎要比男性敏感而强烈得多。她敏锐地捕捉到这种普遍的社会情绪,并作了细致深刻的呈现。可限于作家本人的生活经验,都市不是她所熟悉的,都市女性的角色塑造偶尔流于表面化和浮泛化,对其沉沦与救赎的表现,更多是作家本人作为女性的情感直觉在支配写作。相较而言,民族地区的青年女性因为背负着独特的民族标识,其题材某种程度上具有唯一性与神秘性,这让许多作家,尤其是汉族作家不敢贸然涉足具有民族禁忌意味的写作。但段海珍自小在彝家山寨长大,耳濡目染了许多民俗仪式,加上她作为作家所具有的清醒的民族自省意识,对本民族的伤痛也就有着强烈的切肤之感,使得对民族心理的揭示与表达,常能发人之所未见。

     小说写作考量一个作家的综合叙事能力,对生活的观察,对历史的认知,对人物命运的穿透性审视,是构成优秀小说的基本元素。《杏眼》里的小花枝为了花灯艺术,跟四川来的鞋匠杜老板远走他乡,丢下相爱多年同样因花灯结缘的祝四郎,祝四郎因此而失魂落魄,一辈子难以释怀。即使在“文革”那样以颠覆文明、践踏底线为能事的非常时代,对心上人和花灯也依然痴心不改。长相平庸的四丫头在他极其困苦的岁月里不离不弃,让庸常的生活得以延续。拨乱反正后,已是风烛残年的祝四郎又得到政府的关注,可他只想从名誉上恢复一个民间艺人应有的尊严,社会却没有给予他这份满足,他最终在对小花枝和花灯艺术的魂牵梦萦中溘然逝去。民俗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符码和叙事元素,在当下愈发得到作家们的重视,它以小说背景的方式出现,为小说主体的人物心理、行为、性格发展提供参证,或证明人物变化在艺术上的合法性。《杏眼》普遍采撷滇中地区的民俗文化元素,那些方言俚语、民谚童谣和花灯唱腔的一招一式,被作家一一缝合在对一个民间艺术家执着守望花灯艺术的文学表现中,显现出深厚的艺术积淀和绵密的叙事耐心。这对于年轻的段海珍来说殊为不易,她把小说当做一件艺术品来认真打磨,精心雕刻,使之既圆润大气,又光泽鲜丽。这篇小说至少达到了三个层面的艺术高度,一是以个人命运的流转折射时代的变迁,以个体沧桑烛照俗世悲凉,这是小说写作普遍的艺术路径。二是把一个民间艺术家对花灯艺术的痴迷写得深刻透彻,抵达了人性极深的维度,艺术已内化为人物生命的一部分。三是小说情境的塑造,采用滇中地区特有的花灯艺术作为叙事元素,讲述的是中国式的故事,呈现的是中国式的情感,小说具有鲜明的中国式美学特质。

     段海珍的文学视野投向的是广阔的社会文化空间,注重历史性的建构,即以漫长历史的叙事来凸显人物命运的无常与磨难,写作的精神格局由此变得开阔而深邃。她在表现人物命运沧桑感时的那种熟练与深刻,尤其是对本民族文化心理的挖掘与审判,昭示着一种成熟的气象,这将无可辩驳地成为我们对她充满期待的理由。因此,当众多的同龄作家在艺术方阵中久久难以突围而纷纷转向长篇小说创作,急欲以重文体来确立自己影响的时候,段海珍依然保持着清醒的艺术自觉,拒绝文坛的浮躁与喧嚣。她选择在中短篇小说的世界中游弋,以对小说美学的高度敬畏,精心打磨艺术的佳构,充分显示了一名彝族女性作家特有的价值立场、情感认同和人文关怀。

 

                                                责任编辑:张学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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