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政协工作回顾
毕加荣
从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到县政协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1949年9月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 商会议组织法》的规定及上级党委的部署,双柏县于1950年4月召开了各族各界人民 代表会议,成立了协商委员会,至1953年已经历三届,召开过3次代表会议。
一届协商委员会全体会议于1950年4月21 ~24日在妥上分区人民政府驻地妥甸召 开,出席各族各界代表91人,会议推选出主席杨材芳,常务委员9名。会议对征收 1949年度公粮,稳定物价、金融,宣传使用人民币,完成税收,实行减租退押,清理 积谷以及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等问题进行了协商讨论;二届全体会议于1950年10月17 ~21日在县城云龙举行,出席各族各界代表148人,13人组成会议主席团,选举产生 了主席杨材芳,常务委员14人。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6个月来的工作检讨和 今后的工作方针》的报告,确定了当时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清匪反霸,减租退押,完成 1950年秋季征粮任务和其它有关的决议;三届全体会议于1953年6月12 ~ 14日在第一 区人民政府驻地妥甸召开,出席各族各界代表121人,列席代表8人,10人组成会议 主席团,委员提案18件。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施政报告和副县长钱定洋作的学习 《婚姻法》、夏征、生产等十大政策的报告,县委书记胡廷祥作的《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的报告并进行了协商讨论。
双柏县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代行了县人民代 表大会的职权,为完成清匪反霸斗争和土地改革,减租退押,征粮收税,发展教育事业 及开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发展农村 互助组和供销合作社股金,宣传《婚姻法》,宣传召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意义, 为进行普选作准备等重大工作事项中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1954年第一届双柏县人 民代表大会召开后,协商委员会的使命即告完成。
1983年12月9日,中共双柏县委根据中央、省委的通知精神和州委的安排部署, 作出成立政协双柏县委员会的决定。1984年2月28日,成立筹备委员会,由县委副书 记潘波任主任,倪家宁、李如枝为副主任,刘清元、杨明儒、李永华、鲁中良、王思 良、伍文清为委员。经过三个多月的筹备,同年7月13日至20日,召开了政协双柏县 委员会第一届第一次全体会议。按照1982年12月1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 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协章程》之规定,从一届至三届,即1984 ~ 1990年 每届任期为三年。从第四届起,每届任期为5年。
政协双柏县委员会,是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全县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