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发展民族职业教育的改革和探索
李飞云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 发展职业教育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从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在实施“振兴彝州,教育 先行”、“科教兴州”的发展战略中,在努力发展基础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同时,大力发 展职业教育,培养当地需要的各类实用人才。1978 -1997年近20年间,先后创办了 8 所中等专业学校(师范学校)和13所职业高级中学,至1997年,全州共有各类中等 职业学校25所,在校学生13 221人,其中中专(中师)7 179人,技校1 180人,职业高 中4 862人。全州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与普通高中在校生之比为1.24:1。教育结构 由改革开放前的单一的普通教育模式发展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协调发展的 格局,中等教育结构不断趋于合理。各类教育在校学生中,少数民族学生人数均达到或 超过民族人口所占比例,形成了独具彝州特色的民族教育体系。
全州中等职业教育虽然起步较晚,但由于州委、州政府十分重视,州教委、州民委 等职能部门从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认真落实“三上山”政策(心往山区想、人往山 区送、钱往山区用),对发展民族职业技术教育进行大胆的改革和探索,全州民族职业 技术教育从无到有,从小至大,不断发展。
在中专学校开办民族班,培养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为了大力培养少数民族专业 技术人才,为少数民族地区脱贫致富服务,1980年,州人民政府决定,在有条件的中 专学校开办民族班,为农村、山区培养少数民族中等职业技术人才。首先开办的有州卫 校、州财校、州农校,以后,楚雄师范学校、原州农机化学校、州技校等也先后开办了 民族班,定向招收农村、山区少数民族学生。州政府每年拨出一定经费,给民族班学生 增加生活补助。到1986年,先后在州属中专开办了 31个民族班,招收少数民族新生 1 555人。楚雄卫校从1980年以来一直坚持办民族班,至1992年已开办十届民族医士 班,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医务专业人员500余人。1987年以后,由于创办了民族中专 学校和民族师范学校,结合民族地区人才需求情况,大部分中专学校逐步改为将招收的 民族学生分散到各专业,以保证培养民族学生专业结构的合理分布。
制定特殊政策和措施,开通人才通向山区民族地区的渠道。为了加大培养少数民族 人才的力度,1980年,在州属中专开办民族班的同时,州作出规定,无条件办民族班 的中专学校,每年招收山区民族学生的比例不得少于25%。各县也制定了一些对高寒、 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学生照顾录取的规定,到1983年,全州中专录取少数民族学生 的比例达到29. 7%。1985年,进一步提出中专学校要面向山区和民族地区培养人才, 为了确保少数民族学生能进得来,决定降低30 ~50分录取,并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分 配。1987年,又对州属中专学校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作了进一步规定,一是全州中专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