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和武定共同实施“希望工程”
武加舜
为了促进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1992年国家教委办公厅下发了《关 于对全国143个少数民族贫困县实施教育扶贫的意见》。1993年6月,由云南省教育委 员会民教处牵头,上海浦东新区与云南武定县建立了对口协作关系。双方签订了教育扶 贫,共同实施希望工程的协议,有效期3 ~5年。随着形势的发展,后来,协议内容又 有增加。这一“希望工程”的宗旨是,开展上海浦东新区中、小学生与武定县中、小 学生结成“1+1”互助协作关系和浦东新区社会各界人士对武定中、小学生的献爱心 资助活动。通过救助困难失学儿童、少年,帮助他们重返校园,让贫困地区困难失学儿 童、少年共拥一片蓝天,同享幸福童年,进而扩大武定县贫困儿童、少年受教育面,为 脱贫致富、发展经济打下基础。
“希望工程”实施的内容:建立上海浦东每年对口帮助1 500名武定贫困学生协作关 系(1999年9月起每年为2 500名)。设立“希望工程”基金,1997年达78万元(存 上海浦东50万元,武定28万元),其中武定干部职工捐款85 689. 11元。建立上海浦东 一云南武定,每年互派教师、管理人员到对方学习考察制度(1997年起)。每年8月上 海浦东新区派教师到武定讲学(1998年8月起)。凡被上海大专院校录取的武定籍学 生,上海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给予适当帮助(1998年9月起)。建立奖励优秀学生制 度。每年5月4日前后上海浦东与云南武定联合表彰一届“武定县十佳好学生”(1999 年起)、“武定县十佳逆境成才好学生”(2000年起)。在省立武定民族小学建立“希望 书库”,由上海浦东中小学生捐赠书籍,争取每年达2万册(2000年起)。上海浦东新 区社会发展局尽可能努力帮助武定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并帮助武定装备几所学校的现 代化教学设备,以逐步缩小武定教育与发达地区的差距(2000年起)。建立上海浦东新 区派骨干教师到武定带职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武定县派中青年教师到上海浦东的学 校学习、培训的制度(2000年起)。
“希望工程”的管理办法:上海浦东、武定共同协议的“希望工程”实施以来,武 定县委、县人民政府、县教委领导十分关心、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县教委成立了“上 海浦东一云南武定‘希望工程’办公室”,负责协调、管理此项工作。各乡(镇)中 学、中心小学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专人负责,报送贫困学生材料,登记捐赠的钱物, 半年一次总结上报工作。
为了防止和杜绝受助学生乱花钱,我们要求希望工程资金管理人员收到汇款(物) 登记后,转交有关学校并交班主任保存管理,由班主任负责,建立“受助学生个人费 用册”,学生需用书费、笔墨纸张及其它学习费用时,到班主任处签名领取。学校负责 希望工程的领导定期检查各班收支情况,形成了互相监督、制约的机制,确保资金既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