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政协工作回顾
普子光
政协建立与发展的十五年
今之禄丰县,系1958年由原禄丰、罗次、广通、盐兴4县合并而成。
建国初期,为适应民主建政和领导人民恢复发展生产的需要,根据《中国人民政 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 原禄丰、罗次、广通、盐兴4县分别于1950年3月召开了第一届一次各族各界人民代 表协商会议,选举产生了常务委员会,作为各县协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主持会务,至 1954年5月,各历经了三届,分别召开过4 ~5次各族各界代表协商会议。各协商委员 会在任期间,代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协商讨论了征收公粮及税收;减租退押; 清匪反霸;土地改革;扩大再生产;恢复发展教育事业;开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 运动;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开展取缔反动会道门和禁毒运动;发展 农村互助组和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股金;宣传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 务;地方政权建设;宣传召开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意义等议题,并通过了与各议题有关 的工作方针和政策,为各议题的顺利实现发挥了重要作用。1954年6月,四县分别召 开了第一届一次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各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至此,四县 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协商委员会的各项活动即告终止。
1984年初,中共禄丰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1983〕8号文件,关于县市和市 辖区设立政协问题的规定,于2月29日研究决定,组建了由普永世任主任,董志红、 普子光任副主任共13人组成的政协禄丰县第一届委员会筹备工作委员会,下设秘书组、 行政组、组织组3个工作机构,负责组建政协禄丰县第一届委员会的工作。筹委会经一 个多月的努力,于4月7 ~14日,举行政协禄丰县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会。应到会委 员125人,实到会107人,代表16个界别。会议以无记名投票及等额选举方式,选举 产生了包括正副主席(6人)在内的常务委员19人。至此,政协禄丰县第一届委员会 正式诞生。从1984-1993年,经历三届,每届任期为3年,1993年3月进入第四届, 从这届起每届任期改为5年。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每次会议的议题均为听取审议县 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第一届一次会议为筹备委员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和 提案审查情况报告;通过有关《决议》;列席县人代会,协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 财政预结算报告、县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及计划(草案)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 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参与县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七五”、“八五”、“九五” 规划的协商讨论;逢县人民政府及县人大换届,还参与协商县人民政府正副县长、县人 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