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中不断发展的楚雄警校
李华荣
云南省楚雄人民警察学校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1984年4月10日正式开始筹 建的一所中等专业学校,座落于楚雄市东郊花果山。
楚雄人民警察学校的前身是楚雄州政法干校,原校址在楚雄州委党校内。1984年 经州人民政府审批,将楚雄州良种场120亩果园地划给楚雄警校,校址选在紧靠州委党 校荒草丛生的山上。学校建立之初,条件非常艰苦,仅有教职工11人。1984年9月, 首次面向楚雄州范围内招收公安保卫专业学生52名,没有教师,就向当时的州公安处 借调人员到校任教;没有教室、课桌椅,没有学生宿舍、食堂,更没有教师住房和办公 场所,只能借用州政法干校的教室和宿舍办学,教师的办公、学习环境相当差。在楚雄 州委、州政府、云南省公安厅、楚雄州公安处、州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 下,经过一年的基本建设,学校初具规模,1985年9月初正式迁人新址办学。
艰苦创业,推进学校不断发展。经过16年的艰苦创业,在各届校领导班子的领导 和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楚雄人民警察学校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 的发展历程。学校招生规模由建校时的52人,发展到现在的479人,加上公安大专函 授班、法律本科班等学历培训班在内,办学规模达1 703人(截止2000年8月止)。招 生范围从建校时的只在楚雄州范围内招生拓展到现在的面向全省17个地州市招生,专 业设置由建校时的一个专业(公安保卫专业)发展到现在的三个专业(公安保卫专业、 道路交通管理专业、森林公安专业)。教职工队伍由建校时的11人发展到现在的59人, 教职工的学历层次、职称结构普遍提高,研究生班结业1人,正在读研究生2人,大学 本科学历29人,专科学历12人,高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18人,初级职称10人。学 校固定资产、教学仪器设备等由建校时的一无所有,发展到现有固定资产1 000多万元, 学校总建筑面积1.48万平方米,预算外收入由1992年的27万元发展到2000年的 287.3万元。校园变成了花园式的学校,绿化美化面积达80%以上。学校的发展大大改 善了办学条件,促进了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1998年2月,经过云南省教委对学校办 学条件、办学水平的综合评估验收,被认定为“合格中等专业学校”,成为目前云南省 公安院校中唯一一所合格中专警校。
拓宽专业设置,扩大招生规模。1992年,警校经省州有关部门批准,与云南省林 业厅公安处签订林业公安委培合同。1992年9月,首次在楚雄州范围内招收林业公安 委培生50名,1993年起随着林业公安(现称森林公安)队伍的发展壮大和林业公安工 作的实际需要,招生范围拓展到了全省,学制两年,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分配到所在地林 业公安机关工作。2000年7月,经省州计委、教委和公安部门批准,森林公安专业正 式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面向全省招生。1994年,经省州公安、教委、计委等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