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代的交通管理
李再富
1954年4月,我从龙陵工务段调到南华交通管理站任站长。南华管理站原叫镇南 管理站,民国年间就已建立了。站房设在南华县北门外至姚安的交叉路口,住房简陋, 有职工5人,负责着昆畹线东起级山坡、西至天子庙坡和南华金沙江线的交通管理。工 作内容有:交通安全、路政管理、收缴养路费、安全宣传等。当时交通管理站业务是在 省交通厅养路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关系属南华县委领导,管理公路线长300余公 里,过四个县,工作任务繁重,缺乏交通工具,仅有一部旧的自行车。同志们凭着一股 革命的热情,每天一早就上路检查执勤直到天黑。发生交通事故后,那怕是正端着饭碗 或半夜三更,马上赶往现场处理。站上那部旧自行车,平时舍不得骑,只有离管理站较 远才骑。收缴养路费,宣传路政管理和交通安全知识,都是身背挂包步行。南华地处交 通要道,来往车辆较多,每天来往车辆一二百辆次,又都集中在南华食宿站食宿。根据 这一情况,站内定出了星期一和星期六晚上到食宿站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我 们还经常到交通沿线的村镇、道班去宣传交通安全、路政管理等常识。我在朝鲜战场上 腿部负过伤,定为三等甲级残废,骑车非常困难,有一次我到姚安去检查工作,骑车上 马鞍山时,腿部穿心疼痛,全身大汗淋漓,仿佛自己的腿已不在身上,只好靠在山坡上 休息一会走一截,硬是推着自行车一步一步地爬上山顶。
当时管理站除我负责全面工作外,有会计1人,文书1人,其它事务2人。只要在 站内所管路段发生交通事故,除留1人看家外,由我带其他3位同志前往处理。处理 后,起草事故报告,每个参加的同志都签名,然后由我签名盖章上报。我当时没有搞过 交通安全工作,其他4位同志都是在民国年间就从事交通管理的,他们有经验,业务熟 练,但又存在着戒备心理,办事谨小慎微。我主动团结他们,充分发挥他们的技术特 长,虚心向他们学习业务,在政治思想上关心他们的学习。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材料, 用我在朝鲜战场上经历过和耳闻目睹的英雄事迹,启发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使他们从中 受到教育和鼓舞。后来他们不仅毫无保留地把如何做好交通管理的知识教给我,在工作 中也能大胆负责,积极肯干,站内团结得到加强。也使我逐渐掌握了交通管理业务,促 进了站内工作的开展。
在解决交通肇事纠纷时,不搞“我管你服”那一套,而是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 按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首先是做好现场记录,然后在站内进行反复分析、讨论, 接着召开有领导、政法部门、肇事双方领导和当事人、目睹群众的座谈会,一起分析肇 事原因和应吸取的教训。在管理站起草的肇事报告和处理意见讨论中,直到参加会的同 志都没有意见,才签名盖章,作为正式的肇事处理意见上报。用这种方法解决了多起交 通事故,基本上做到了单位满意、驾驶员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