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农机厂的演变发展
朱权
永仁历史上没有工厂,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把分散的手工业者按行业组成生产 合作社。为适应农业生产的需要,1957年,县人民委员会决定拨出1 500元资金由县企 业科负责组建永仁县农具修配厂,并将发电厂并入,厂址设在永定坝塘边老积谷仓内, 房屋面积727平方米。有职工22人,主要设备有12马力内燃机一台,18千瓦发电机一 台,金部固定资产8 000元。主要搞农具修理和发电供机关照明。
1958年大跃进,全民大炼钢铁,地方掀起大办工业热潮,县将利民铁业社、新华 木器社、五金社并入农具修配厂,抽调一批民工进厂,工人增到400多人,并将企业的 性质由集体所有制改为全民所有制,厂名更名为地方国营永仁县第一农具修理厂,当年 9月把工厂由坝塘边搬迁到永定河畔菜园子排灌站内。
1958年10月,永仁县并入大姚县,撤销县制改为大姚县永定区。11月农具修理厂 下放永定区领导,工人一部分调省州支援建设,一部分下放回乡,只留厂几十人。1959 年工厂再次进行精简下放给永定人民公社领导。改称大姚县永定人民公社农具厂。
1961年3月,恢复永仁县建制,当时正值困难时期,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 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工农业生产处于休养生息,恢复元气阶段,又将铁业社、木 器社、五金社从农具厂划出,单独建立生产社。
1962年4月,工厂经全面组织整顿,改称“永仁县机械修理合作社”,隶属手工业 管理局领导,只留下生产工人17人。原有机械设备财产由县财政盘点后封存,只留流 动资金6 300元作为合作社的生产资金。并恢复了集体性质。
1963年1月,机修社与排灌站合并,划归农水科领导。主要为全县机电排灌维修 配套生产服务。对外挂两块牌子,对内实行一套班子领导,分开核算,自负盈亏。1965 年5月,机修社与排灌站分开,改称永仁县农机合作工厂,归县手工业管理局领导。次 年5月,县手工业管理局和手工业联社并入县供销社,农机合作工厂归县工交科领导。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混淆所有制界线。1969年,县革命委员会将农机合 作工厂、排灌站、天生坝电站、汽车队合并成立永仁县农机厂革命委员会,当年试制成 功第一台东方红75型液压推土铲,成为以后10年工厂发展的拳头产品。
1971年,县汽车队、天生坝电站从工厂分出,排灌站也实行独立核算,工厂划归 工交局领导。在此后的10年间,工厂主要以生产推土铲,与东方红75型拖拉机配套, 曾经有过一段辉煌。但1979年以后,由于工厂生产产品单一,加之农村推行家庭联产 承包责任制,集体大型农机具下放,农田水利投资减少,农机生产不景气,工厂处于困 难时期。
1982年,县人民政府分析了农机厂的实际困难,决定发挥本县林业资源优势,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