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的彝州信用社
王楚云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村信用合作社诞生于1953年。建社4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一 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和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楚雄州农村 信用社在农业银行的领导下,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对管理体制进行了一系列卓有 成效的改革。通过改革,在恢复农村信用合作金融组织的性质,改进对农民社员的服 务,建立与合作金融组织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开拓业务,组织资金,支持农业和农村经 济的发展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信用社的建立和发展
楚雄州农村信用社于1953年1月在牟定县进行办社试点,1954年和1955年分期分 批展开,1956年3月完成建社扫尾工作,尔后,不断巩固和发展。1974年,人民银行 楚雄州中心支行,按照上级行有关文件精神,针对信用社核算单位小,资金、人员分 散,不利于管理和服务于社员群众,加之“文革”期间,由于左的影响,规章制度不 健全,管理混乱等问题,对全州农村信用社进行了整顿。将原建社时,按小乡(后改 为管理区、大队,现为村公所、办事处)设社的974个独立核算的信用社,降格为非 独立核算的信用分社,按公社组织了 182个独立核算的信用社(又称大社)。1984年,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4〕105号文件精神,对信用社进行了管理体制的改革,建立了县 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县联社)。农业银行对农村信用社的领导,主要通 过县联社体现。同时,根据农业银行总行和分行的有关文件精神,合理布局机构网点, 改按行政区划设社为按经济区划设社,将原来的974个分社撤并为746个信用分社,撤 并了一人一社的分社228个。强化内部管理,加强了经济核算,做到了钱帐分管,双人 临柜。方便了群众,改进了服务。信用社与信用分社由并表制发展到并帐制,有的信用 社不下设分社,只设服务点,实行报帐制。至1995年底止,全州有县市联社10个,独 立核算的农村信用社125个,非独立核算的信用分社422个,视同独立核算的县市联社 营业部(室)10个。机构网点遍布城乡及村公所办事处。
职工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楚雄州信用社有一支适应改革和业务发展需要的职工队伍。1984年以前,信用社 实行固定工制,1984年,对信用社的人事劳动用工制度进行了改革,由固定工制,改 为合同制。并规定对新增的合同制职工,必须是高中文化以上,年龄25岁以下,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