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楚雄县城的照明
李文藻
自清末到民国二十年(1931年),城内居民多用植物油灯,有钱人家和官府衙门则 点煤油灯,摊贩夜市用木柴燃烧照明。民国二十年后,初见由德国进口的汽灯,但全县 购有数量甚少,且要主管官署召集士绅宴会时,才偶尔点几次,一般百姓,纵然是婚丧 大典、能租来用的也为数不多。福音堂、布道会各有一罩,每晚点着传教,无论何人不 得借用。至于电灯照明,抗战时期曾有人创办过,是由汽车头带动发电,白天碾米,晚 上照明至十二时,惟即是火力,马力又小,仅供百十个25瓦的灯泡,灯光灰暗不如一 盏油灯。当时民间曾流传着这样的顺口溜:“楚雄县城,街道不平,电灯不明。环境卫 生,无人过问”。直至解放后,共产党急人民所急,为人民做了许许多多的好事,城内 居民才算真正用上电灯,生产、生活有了巨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