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醉酒草菅人命
永仁县政协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农历六月二十九日夜十二点后,永仁县城内文庙街有一 私人缝纫铺。店主人江贵卿正在裁剪衣服,忽听得有敲门之声,就问:“是谁?”有人 答:“是我。”问:“你是谁?”答:“我来找烟吃。”江说:“半夜都过了,你来找什么 烟吃!”正说着,门被推斜开了。门刚被打开,那人就要烟,没拿烟,就要拿衣服,正 殴打之时,江汉闻声,抄一把杆子出来向那人的裤裆戳去。正斗打之际,巧遇县常备队 查夜,问是什么事,江家说有人来抢东西。常备队就把那人抓回队里审问。那人说,他 们一行六人,他是给那五人带路的,那五人还在邓家店里睡着,是五十三军的兵,从盐 丰县来的……。常备队又去将那五个兵抓来并检查出三个手榴弹。中队长顾云昌又去找 警察局长李玉德。李玉德、顾云昌两人当即去向县长李乐山报告抓到五个兵的情况。李 乐山因当天下午在中学生毕业宴会上喝醉了酒,正在酣睡之际被叫醒,胡乱听了下级一 番报告,便命令道:“除把作案那个姓李的带路人留下作证以外,其余五个绑赴刑场立 即枪毙。”天还未明,城东北庄头山,砰砰几声枪响,这五个兵倒在血泊中,附近的人 家都听到了这枪声。第二天很多人去看死人,有知情的人才说出真情:这是县长醉酒, 草菅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