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元谋县社会主义商业的建立和发展
李在营
社会主义商业的建立
1950年1月19日,人民解放军进入元谋县城,元谋宣告解放。3月建立人民政府, 于人民政府内设财粮委员会,迅速恢复生产,恢复商品交易市场。当时,元谋县城内有 纱布、纸烟、旅店、百货、饮食、医药、照相、酒等12个行业,236户,从业人员375 人,有资本13 844万元,营业额达405 530万元(每万元相当于现在的人民币一元)。
人民政权建立后,国家政权已掌握在人民的手中,然而国家还没有更多的资金来建 立地方国营经济,少数投机商人利用国家在地方上未掌握商业经济命脉之机,哄抬物 价,屯积居奇。面临私营商业的挑战,1950年4月20日,元谋县贸易支公司成立,是 元谋第一个全民所有制商业,配备职工17人。公司内设秘书、土产、油脂、下乡流动 4个组,百货、土副产品、生产资料、粮食4个门市,开展购销业务。贸易支公司在县 政府的领导下,一方面组织商品供应,活跃市场,回笼货币;一方面通过商品收购,沟 通物资交流促进生产发展,从而树立国营商业在经济中的主导地位。11月,县人民政 府设立工商科,主管全县的工商业和市场管理工作,使工商行业进一步纳入国家经济管 理之内。为了促进商品流通,占领市场,国营商业又于猴街(苴林)、县街(老城)、 龙街(江边)相继建立了 3个贸易小组,每个小组配备职工2人,全公司人员增至24 人。除经营土副产品、日杂用品、棉线等小商品外,还经营大米、火硝、麻布、花生、 植物油等大宗商品。收购金额78 779万元(旧币),销售67 427万元(旧币),初步成 为市场上的商品组织者,发挥了国营商业的主渠道作用。
1951年,贯彻“代购代销”的商业政策,贸易支公司组织了 23户小商小贩(又称 提箩队、货郎担),下乡销售日用百货和收购花生、芝麻、西瓜籽等,卖给贸易支公 司。对资本大、经营能力强的商人,组织土产联合社,收购土特产品交给国营商业,销 售上指定向国营商业进货,按国营商业的供应计划和规定的销售牌价销售,取得一定比 例的代销手续费,控制了社会资金,使货币管理、私营商业经济纳入国家控制管理的 渠道。
1952年,商业内部开展了反对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 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斗争。元谋贸易支公司职工全部到武定集中学习,参加运动。通 过“五反”,干部职工受到了廉洁奉公、艰苦朴素、遵纪守法的教育。但由于停业参加 学习也影响了正常的购销活动,造成东坡(武定境内)、江边、姜驿等贸易小组货源中 断,国营商业经营品种下降。个体商业又有了新的发展,到1952年底,个体工商户有 纱布、百货、土杂、饮食、服务、加工等23个行业,667户,672人,拥有资金45 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