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我的丈夫李炳阳烈士
李奎珍 口述李绍光整理
1985年7月9日,在一片热烈的鞭炮声中,武定县民政局局长郭应举同志及插甸 区党委的同志和乡、村干部等一行9人,给我送来了李炳阳《革命烈士证明书》、《光 荣匾》和慰问品。
民政局局长当众宣读《革命烈士证明书》:李炳阳同志被土匪抓捕杀害,壮烈牺 牲,经批准为革命烈士,特发此证,以资褒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一九八五年 七月四日
听完证明书,我热泪盈眶,悲喜交加。喜的是,在党和人民政府的关怀下,我丈夫 的名字已载人光荣的英烈史册,证明他的鲜血流得有价值;难过的是,他永远离开了人 间,再也见不到今天这大好时光。
回首往事,如荧光屏幕,历历在目:李炳阳是彝族,禄劝县团街区德乌人氏。
他早期的家景比较富裕,从小好学上进,立志读书深造,但是,初中毕业后,他的 父母却要他在地方当士绅,做官发财。他不同意辍学,曾以不做事,吃吃睡睡半年时 间,向父母表示抗议,后来父母亲终于同意他继续上学。
他18岁就来我家就亲上门,入赘前的名字叫朱维清。就亲以后,他又继续到昆华 中学读高中。这段时间我和他曾回禄劝德乌居住。
到1947年,我俩才从德乌回到插甸下乐美村,他在插甸小学担任教务主任兼语文 教员,当任过插甸镇的乡民代表。
1949年5月27日,在寻甸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滇桂黔边区纵队第三支队第二十五团 团长张天祥率第三营前来插甸,解放了插甸镇。经过短时间紧张的筹备工作后,6月23 日,正式挂牌成立了插甸镇解放委员会,我丈夫李炳阳被任命为解委会主席。
炳阳在昆华中学读书期间,受进步思想熏陶,有次回家曾悄悄弄来《新华日报》 和《新民主主义论》阅读,他对我说:国民党反动派欺压、剥削劳苦大众,不得民心, 共产党关心人民,处处为穷人谋福利,深受民众欢迎,我们只有真正靠拢人民、靠拢共 产党干革命,才有光明的前程。他做事细心稳重,举止文雅,对人诚恳,平时说话不 多,经常读书看报,学习书法。他练得一手秀丽的毛笔字,成立解委会时“云南省武 定县插甸镇人民解放委员会”大牌子就是炳阳亲手所写。在日常生活中,他不吸烟, 不喝酒。
当了解委会主席后,工作更加积极,家务事顾不了,整天忙于公务,经常和“边 纵”一个绰号叫“花子”的同志封写钢版字,油印《翻身小报》到深更半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