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的婚姻习俗
诺海阿苏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是云南省彝族较聚居的一个地区。按自称有十三个支系, 但按婚姻习俗可以说只有三大类型,即等级婚、包办婚和自由婚,大多数彝区的男女婚 姻在解放前都是比较自由的,还保留着姑娘房和不落夫家等制度。
等级婚姻
实行这种等级婚姻的主要是在本州彝族诺苏支系中进行。楚雄的彝族诺苏支系是近 代从大小凉山迁移而来,大多属曲诺等级,一部分是为了摆脱奴隶主的统治而逃到云南 定居。一部分是凉山奴隶主派兵帮助云南土司打仗后留住在云南的。楚雄彝族自治州和 凉山彝族自治州只是金沙江相隔,现居住在云南的诺苏支系主要是在楚雄州和昭通地区 永善县一带,他们的婚姻习俗在解放前夕仍保留着等级婚姻。即同等级内开亲,并且是 姑表优先婚,只有姑表之间没有婚配条件时才与其他同等级的人婚配。不与外族和其他 支系的彝族通婚,解放后也有与外族和其他彝族支系通婚的,但为数甚少。
包办婚姻
由父母包办,子女没有婚姻自主权。这种包办婚姻主要是在楚雄州彝族的纳苏和罗 武支系中实行。纳苏和罗武是这一地区的黑彝支系,他们的婚姻主要是父母决定,但是 等级婚现象没有诺苏支系那样严格,也有姑表优先婚制度。一般都要有媒人来说亲,男 方需送定亲礼,女方也要有陪嫁物,男女双方家都兴办酒席。姑娘在出嫁的三天前就要 唱哭嫁歌,并约同村里较好的姑娘一起哭。从父母把自己养育成人哭起一直哭到舍不得 离开娘家,舍不得离开亲友和自己熟悉的山山水水,牛羊牲畜,房屋地基。这是一种婚 嫁仪式同时也是出自内心。婚姻又不是自主的,所以她怎能不哭昵?正如哭嫁歌中所 唱:“爹爹和妈妈,仔细来商量,商量到房前,商量到房后,象要卖田地,象要卖房 产。不是卖田地,不是卖房产,是要卖姑娘;爹爹妈妈呀!是爱田和地,是爱房和产, 才把姑娘卖。爹爹妈妈呀!你们爱银子,才把姑娘嫁。”
在彝族诺苏和纳苏支系中除包办婚外还有些买卖婚的性质,如楚雄州武定县的黑彝 中讨媳妇是要拿重礼的。并且是分等论价,如上等姑娘(即土司家的姑娘)要拿礼银 十六两。中等姑娘(即一般黑彝的姑娘)要拿礼银九两六。下等姑娘(即百姓的姑娘) 要拿礼银六两六。并且只能留儿子在家,姑娘必须嫁出去。
歌中唱到:“祖传老房里,兄妹同长大,家产归阿哥,阿哥笑嘻嘻,世代家中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