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后期武定运粮及田赋征实征购部分情况实录
龙运泽
抗日战争期间,为保证民食军需,省田粮管理处除加紧征实征购外,中央还从西康 (今四川凉山)调入大批军米支援驻滇抗日军队食用。现将民国武定县档案有关资料整 理如下:
康米调往云南
民国三十二年八月,在武定县城成立“武定县接运康米办事处”,推杨又新为主 任,县参议员王洁、刘士卿为副主任,由一位副主任进驻江边(今属元谋)接交。各 乡镇收发用的公斤秤由各乡镇自行购置。
运米分配:自元谋运至武定的康米共3万包,县按各乡镇农户多少分配,共同负 担;由江边到元谋大树村的5万包(每包计100公斤),均为武定承运,其中由武定江 北镇(今元谋)、环江镇、滔谷乡负责3万包;隆庆乡、草溪乡(今禄丰)、勒品乡 (今元谋羊街)、枳旧镇、树已乡、茂连乡、莲溪乡(今田心)、永兴乡(今山品)负 责1万包;近城镇、启明乡(今麦岔)、西华乡(今乌龙)、九厂镇、凌云乡(今禄 金)、高桥镇、汤郎镇、插甸镇负责1万包。
米的损耗:每小包在半公斤以下由县负担,半公斤以上由各乡镇负担。
设站转运地点:由主任、副主任会同19乡镇议定,报府备案。
此后又议定:元谋到武定共190华里,全县20 689户,平均每108户运一华里。 分六个站接运。
民国三十三年一月县参议会又议决,把民间分站接运改为直运;原订的转运站改由 接粮部队运送。因此,民国三十三年二月九日启明乡第五次议会议决:奉令“接运西 康米”经县参议会议决改为直运。决定:民伕先一日到所集中,登记后备文去元谋领 米,每保设置一人为押运员,由副保长或保干事充任。
民国三十三年二月至四月,各乡镇奉命自元谋接运西康米三万大包至武定转运昆明 以供军需。派各乡镇民伕义务运送,户均一大包半,由各保副保长和干事押运。在元谋 接运时不过秤,到武定后,粮库折包过秤,大多重量不足,或掺有砂粒、马粪,而责令 承运者赔偿。许多农民当场痛哭失声,不少户因此变卖田地,借高利贷,甚至破产。
加紧田赋征实征购
民国三十二年十一月十一日,财政部云南省田赋管理处以处长陆崇仁、副处长张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