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楚雄人民反对贪官林景泰的斗争
甘振林
电影《停战谈判》的一个特写镜头上,一位县长坐在火车厢内专心翼翼地看着报 纸,报纸的头版头条通栏标题是“楚雄县县长林景泰贪污枉法被撤职查办”。可见此事 当时是件轰动社会的大事,也是国民党政府很少公开处理的丑闻之一。
楚雄人民称此案件为“林案”,但对这样一个后有靠山,老奸巨猾的贪官,其案情 内幕知者甚少。记得当年我还在楚雄中学读高一,虽亲身参加过反林斗争的示威游行, 也未能了解“林案”内幕的全部过程。
近来我查阅了大批文史资料和档案,并访问过一些当事人,才对此案有了较全面的 了解。事情的真象是这样的:
1945年,楚雄地区遭到大旱灾,可是县长林景泰不顾人民群众死活,反而横征暴 敛,敲诈勒索,极力搜刮民财,激起人民的反抗。此时有家乡人杨开勋等75人,联名 上诉到县、省参议会,将其贪污罪行列分八条呈述事实,桩桩倶在。并派代表到昆明, 找到楚雄学会,希望得到支持,学会看到材料后经共同研究,认为证据确凿,可借此机 会,揭发反动政府官吏的罪恶,以实际行动支援家乡人民。
首先学会把这份控告书当作一份合法的上诉材料,借用报纸公开,造成舆论,可惜 当时《正义报》、《民国日报》都拒绝刊登。学会便利用《中央日报》与地方日报的矛 盾,请《中央日报》登了此上诉材料,并出钱以广告形式在《民意日报》(民国三十五 年四月二十三日,第四版)上刊了学会的启事。启事全文如下:
楚雄县长林景泰贪赃枉法劣迹
据楚雄县乡镇保代表杨开勋、谢志云,张学宏等75人来函,为楚雄县长林景泰贪 污虐民、鲸蚀粮款,请予声援事,兹摘录所检举该县长劣迹之荤荤大者,敬希省参议员 诸公及各界人士明鉴:
一、吞蚀耕地税一万万八千万元。查楚雄耕地税银根,前清丈分处错列新币五六百 元,嗣后,以新币一元加为国币五元,每斗收数可长出国币二千余元,追至三十一、
二、三、四年,改征实物,则此项长数,在此四年内一变而为万余公石实谷,历任县长 均疏忽未加清算,而林景泰上任后,将历年旧欠,严催收清,除以极少部份发给保卫队 制备服装外,竟完全吞没,计折价约合国币一万万八千万元以上。
二、滥派苛杂。查征收房捐,原为代替一切苛捐派款,以充地方行政经费,本县年 有九百余万元之房捐,一千二百余万元之斗秤捐,五六千万元之营业牌照及筵席捐,三 项合计在七千万元以上,充作县府经费,桌有余裕。乃该林景泰到任不久,即派各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