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司法所建设情况回顾
高明新
司法行政机关,是国家政权、司法体系和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专 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各级政府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 务和法制宣传教育三大职能。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是司 法行政职能向基层的延伸,它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和基层综治部门共同构成我国基 层政权的政法体系,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基层政法工作运行机制。长 期以来,司法所在艰苦的第一线,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 贡献。
积极组建司法所
1980年,沐浴着全国拨乱反正的春风,楚雄州司法行政系统得以恢复重建,随着 司法行政机关职能的重大调整,原属人民法院管理的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工作移交给 了司法行政部门,全州128个乡镇均设立了司法助理员,负责最基层的司法行政工作。 长期以来,司法助理员勤勤恳恳地战斗在艰苦的第一线,在“为一方服务,保一方平 安,促一方稳定”中大显身手,作出了积极贡献。然而,随着司法行政职能的不断调 整和加强,社会形势的不断变化和发展,司法助理员在基层长期孤军奋战的状况已很难 适应工作的需要,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及队伍建设已刻不容缓。
楚雄州司法局充分认识到要实现工作的开拓和创新,必须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 的工作,提出了“抓基层、打基础、固根本”的工作思路。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 有关要求,结合楚雄州的工作实际,1995年制定了楚雄州司法所建设的总体规划,以 正式文件下发全州10县市,在同年8月召开的全州司法局长会议上进一步明确了在全 州10县市乡镇逐步建立司法所的工作计划,提出了先搞试点,逐步推开,以点带面, 辐射全州的工作要求。与此同时,大力宣传司法所在基层经济建设、政权建设、民主与 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争取各地党委和政府对组建司法所的重视和支持,努力营 造组建司法所的良好氛围。在组建司法所的进程中,州司法局领导深入各县市进行调 研,及时了解掌握建所情况并帮助解决一些具体问题,协调关系,组织楚雄市、禄丰县 司法局的领导和广通、苍岭的司法助理员到昆明参观学习建所经验,通过各方面的共同 努力,楚雄州第一个司法所一-禄丰县司法局广通司法所于1995年11月29日正式挂 牌成立。当天,州司法局在广通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各县市司法局长到会参观学习, 对全州司法所的组建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各县市司法局长回去后主动向县市党委、政府 汇报,争取各方面支持。由于认识统一、领导到位,全州司法所组建工作进展较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