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农村改革大潮中 干部思想变化轨迹的回顾与感悟
马荣春
楚雄州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从1979年11月开始,到1981年末基 本完成,经历了两年多一点时间。这场改革参与群众规模之大,对农村经济社会关系变 革程度之深刻,对国计民生影响之巨大长远,为20世纪50年代中期农业合作化运动以 来所仅见,在干部思想上引起的震荡,其深刻和激烈程度,更是前所未有。
在这场改革大潮中,从干部思想状况看,主动坚决、始终站在前列的和持明确反对 态度、较长时间转不过弯来的都是少数。大多数干部(包括我自己在内)都程度不同 地经历了一个由忧虑重重、半信半疑、不十分情愿的执行者,逐步转变成心情开朗、完 全拥护、积极热情的维护者的过程,实现了一次飞跃式的思想解放。回顾大多数干部这 个思想变化轨迹,从中可以得到很多有益的启示。
一
1979年11月,州委书记余活力在南华县五街公社做调查,发现草花塘生产队实行 联产承包到户,——年增产74. 4%,在全大队率先实现粮食总产超历史最髙水平的经验, 随即先后分西、东两片召开县委书记会议进行分析研究,决定在全州农村落实各种生产 责任制的过程中,在比较分散的山区推广草花塘的经验。从这时开始,广大农民按照自 己的意愿,对诸如集体劳动定额管理,承包到组,承包到劳,承包到户等各种生产责任 制形式,进行着摸索、比较、选择。承包到户一开始就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不断由分散 山区向一般山区、由一般山区向半山区、由半山区向规区节节突破,发展成为改革的主 流,1980年有38%的生产队实行,1981年末达到89. 4%, 1982年末达到98. 6%。大 多数干部参与过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大讨论,又经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 传达学习,对农村改革不能说没有一点思想准备。比如1978年12月到1979年11月这 一年时间内,大家抓联产承包到组、超产奖励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平反冤假错案,给地 富摘帽等项工作,都是积极顺当的。但是,象包产到户这样的改革来到面前的时候,思 想准备还是相当不足,一时难以接受和理解。这是因为:第一,中央当时虽然提出了从 实际出发、鼓励探索的指导思想,但在具体政策上尚未开这样的口子;第二,“包产到 户”是历次政治运动中都被列为复辟资本主义头条罪状的东西,不少干部、包括若干 髙级干部都为此付出过惨重的代价,听见就足以使人头皮发麻,更别说要自己动手去干 了;第三,包产到户从形式上看,是拆散了集体经济组织。当时的大多数干部,都亲自 领导过或参与过农业合作化运动,自己亲口跟农民宣传过“小农经济是三月桃花满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