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龙街文化站工作的曰子
刘鹏
1980年7月,大姚县龙街公社征得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同意,决定成立龙街公社文 化站。这是继1976年成立的金碧公社文化站和1978年成立的昙华公社文化站后成立的 又一批公社文化站。和龙街同期成立的还有新街、七街两个文化站。文化站的编制设1 人,由大姚县文化馆和公社革委会双重管理。龙街公社革委会推荐3人参加招聘考核, 择优录用,我被推荐参加考核。我们于7月24 ~ 25日在县文化馆进行小戏创作、美术 创作等业务测试,我的成绩较为突出,被招聘到龙街文化站作了第一名工作人员。
当时,县文教局、县文化馆对公社文化站的要求是“三落实”,即人员落实、房屋 落实、经费落实。但由于公社房子紧张,把文化站安排在多年失修,原寺庙大殿右边的 两格厢房内,总计面积40多平方米,屋陋窗破,很不成样子。县文化馆拨给300元钱, 打了地板,简单修理了一下门窗,首先办起了图书阅览室,文化站正式开展工作。但图 书阅览室紧靠公共厕所,每天一到中午,厕所臭味便阵阵飘入室内,特别到了夏天,更 是恶臭难闻。我住在大殿的楼板房内,每逢下雨,屋外大下,屋里小下,屋外雨住了, 屋内还滴滴嗒嗒地下个不停。屋内光线暗淡,白天写字、看书什么的都要开灯才行。记 得1981年9月,州群艺馆的一位领导到龙街文化站检查工作,看了图书阅览室后说: “这哪里是文化站,简直是‘闻屎站’”。11月份,公社革委会研究后,把文化站搬迁 到西大院西边的一楼一底砖木结构的一幢房子内,房子一共有8间,面积达到了 149.8 平方米,门前是原先的“三忠于”会场,设有简单的篮球场等娱乐活动设施。
办公条件改善后,我思考得最多的是,公社文化站是公社的专门文化机构,除组织 群众的文化活动外,对本地的民族民间文化的挖掘整理有着义不容辞的职责。龙街彝汉 杂居,塔底和石关两个大队是彝族聚居区,但支系不同,都有着独特民俗文化、民间音 乐,舞蹈形式多种多样,内容非常丰富,进行发掘整理,对文化的传承发展将有重要意 义。当时,我虽然是文化站专职人员,但在公社,自己的活动根本无法自己支配,大部 分时间是服务中心,随着政治活动和农事节令的变换常分配到各大队去做一些杂事。我 意识到,人民公社的工作千头万绪,任何工作要纯粹“专”下来,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在下乡时,我就请领导安排我到边远的彝族聚居的石关和塔底大队,当时的石关和塔底 大队不通车,各生产队分散在高山深箐里。我争取多去这两个大队,目的是顺便收集整 理这里彝族的民俗文化和音乐舞蹈。在石关,我多次参加了这里彝族青年举行的婚礼。 了解了他们的婚俗礼仪,对哭嫁、背新娘、天黑进亲、抢枕头等一系列婚俗进行了整 理。收集彝族民间音乐舞蹈是一项比较艰苦的工作,很多民间艺人散居于深山峡谷中, 要找到一个人往往需在羊肠小道上行走大半天。一次,我了解到塌土箐的民间艺人赵登 文弦子弹得好,调子知道得多,在大队办完事后出发去找他,到他家时已是夜晚十点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