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公安局组织人事制度改革的回顾
王元刚
2000年,楚雄市公安局党委认真组织公安人事制度改革,实行中层领导干部竞争 上岗、民警双向选择。搬掉“铁交椅”,砸掉“铁饭碗”,打破“大锅饭”,从根本上 解决长期困扰队伍建设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开创了楚雄市公安人事制度改革新局面。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 事执法力量,肩负着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历史使命。多年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 的“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队伍管理机制, 已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这种既无压力,又无动力 的管理机制,极大地挫伤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严重地影响了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发 挥,甚至成为事业发展的羁绊。为了使这一老大难问题真正从观念上,土壤、机制上革 除,解决公安机关用人选人普遍存在“机关化倾向和干部能上不能下,能出不能进和 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弊端,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造就一批优秀人 才脱颖而出。基于这样的认识,楚雄市公安局党委在市委、市政府和州公安局的大力支 持下,大胆探索,率先在局内实行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民警双向选择的双聘制度。
楚雄市公安局的组织人事制度改革,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根据 《人民警察法》、《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的建设的决定》、《国家公务员 暂行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执行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和干部“四化”方针,坚持依 法管理公安队伍;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 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推进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制度 化建设,逐步建立与公安机关性质、任务和特点相适应,形成配套的“干部能上能下, 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激励民警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 发向上、乐于奉献,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安队伍”为指导思想和原则,制定周密 的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民警双向选择实施方案,经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在市公安局 机关科、队、室、所,开发区公安分局科、队、室、所以及城区五个派出所共67个中 层领导干部职位,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对280名民警进行“双向选择”。在市 委、市政府的领导及州公安局的指导下,于2000年2月23日正式启动,经过推荐报 名、竞争资格审查、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决定聘任等六个阶段程序,在 126名参加竞争上岗的民警中,有61名干警脱颖而出,走上科、队、所、室领导岗位。 280名干警经过三轮选择有278名民警被聘用,走上新的工作岗位,有两人落聘。
通过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科所队中层干部,克服了论资排辈,迁就照顾,因人设职 和凭个人好恶用干部的弊端,促进了思想解放,观念更新,拓宽了用人渠道,达到 “选拔一个,发现一批,使用一个,准备一批”的目的;造就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