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楚雄州民族民间歌舞乐艺人调查工作
何少春
为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2001年3月,云南省文化 厅、云南省民委联合发出通知,在全省开展民族民间音乐舞蹈艺人调查,做好命名省民 间歌手、民族民间乐器演奏乐手、民间舞蹈艺人的推荐工作,这是全省贯彻省委、省政 府关于建设民族文化大省战略决策中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贯彻“保护条例”的一项 重要措施。此项重大课题得到美国福特基金会的大力资助,因此,其意义重大深远。
5月,省文化厅在昆明举办调查工作人员培训班,楚雄州文化局通知我负责带几个 人上去学习。民间歌舞乐艺人调查,在20世纪80年代时搞过,相隔20年,许多艺人 由于年岁过高相继去世。此时,开展此项工作,对于抢救和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很 有必要,因此,州文化馆派出4人参加,培训班上省文化厅给各地州文化馆配发了索尼 摄像机和MD录音设备。过去下乡收集采访,设备简陋,这次领到这样先进的设备,大 家非常髙兴。
楚雄州调查工作从2001年6月开始启动,州文化局、州民委把此项工作列为实施 民族文化强州、贯彻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的一项重要工作。十县市涉及的 有关单位领导也十分重视,在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面大的情况下,各县成立了领导小 组和工作班子,从2001年7月开展工作,到2002年底,经过一年多的辛苦工作,从培 训、普查、记录、录音、摄像、拍照、整理文字资料到收集情况汇总、评审、推荐上 报,圆满地完成了楚雄州范围内的调查。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2001年6月,成立了以州文化局副局长杨英奇、州民委主任李联会为组长,州文 化局社文科李必彦科长、州文化馆馆长朱照琨、州文化馆书记何少春为首的领导班子。 成立了州文化局调查办及项目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州文化馆。7月,召开了全州调查工 作动员培训会,与会同志通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了任务及工作的方法步骤。培训 班还专门请省文化馆研究员赵跃星同志来讲课,他给学员们讲授了调查工作的意义、方 法和步骤,歌舞乐艺人评定申报的标准。州舞蹈专家二级编导袁荣辉,介绍了州内民间 舞蹈概况;州文化馆副研究馆员朱照琨、何少春介绍了州内民间歌舞乐的分布情况及民 间艺人的初步情况,并对如何搞好调查工作提出要求。同时,州文化馆在全州文化站培 训班上,向80个文化站安排了普查任务,州、县、乡形成了三级调查网络。州文化局 下发〔2001〕28号文件,对十县市的调查工作提出了要求,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