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期楚雄、武定地区农村土地改革的回顾
周绍庠
原楚雄、武定两个地区17个县在1950 ~ 1952年的民主改革中,坚定地执行依靠贫 雇农,巩固地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计划有步骤地消灭地主阶级的阶级路线,动员广 大农民团结起来进行民主改革,消灭了封建势力。
封建剥削
封建地主占有大量土地,并以地租的形式剥削农民,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特点。除 封建地主占有土地外,还有村寨、氏族、寺庙、教会、学校、迷信团体都占有土地。这 些土地,实际上都掌握在地主阶级及豪绅手中。地权分配不公,这是封建土地制度的特 征。原楚雄、武定两地区,封建地主阶级,包括半地主或富农在内,占总户数、总人口 约5~7%,其所占土地约30~60%不等;占总户数、总人口 50~60%的贫农、雇农, 其所占土地约为15 ~ 20%。
中华民国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民国23年(1934年)12月派员到云南考察,对 禄丰县的玉龙、董户、柴家、凤鸣、大营和土官6个村(以下简称“禄丰县6个村”) 的地权分配、租佃、转移、使用、抵押、雇工和高利贷进行调查,著有《云南省农村 调查》一书,把6个村的村户166户分类为地主兼自耕农、自耕农、半自耕农、佃农和 雇农共五类。对各类村户的土地占有,有如此记述:占户数7. 83%的地主兼自耕农, 其土地占有亩数为37.02%;占户数31.93%的自耕农,其土地占有亩数为31. 15%;占 户数44. 58%的半自耕农,其土地占有亩数为31. 85%。其中,自耕农的户数与所占土 地尚属大体平衡,而地主兼自耕农与半自耕农的户数与所占土地则相差悬殊。佃农、雇 农占户数的15.66%,则无土地。
我国社会学家费孝通教授,于1938年11月15日和1939年8月3日两次到禄丰县 今金山乡大北厂村作社会调查,著有《禄村农田》一书。当时,禄村正是处在开始受 现代工商业影响的初期,保存着中国传统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式的农村典型,差不 多完全是以农业为主要生产事业的内地农村结构。全村有122户、611人、411个劳动 力,经营1120亩土地。无田户38户,占全村户数的31. 15%; 6亩以下的少田户43 户,占全村户数的35.25%。这两种无田户和少田户共81户,占全村户数的66.4%, 仅有土地178. 4亩,占土地总数的15. 93% , 土地的大部分集中在大小地主手里。另一 部分公田(费先生当时称集团地主),实际上也是掌握在有权有势的地主手中,各种宗 教团体和各个家族共有270.9亩,在禄村地权分配中,占重要地位。其中拥有农田最多 的土主庙,有土地52.7亩,是全村的庙产。收入所得,由有地位的人互推一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