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制建设的轨道上学步
管硕
记得我还在读中学的时候,第一次接触到法律知识,就对法律产生了一种庄严、神 圣的印象。后来读到专科,初步较系统、全面地学习了法律,随着对法律认识和理解上 的加深,法所代表的“公平和正义”的精神理念,使我为之崇敬和向往,从那时起, “到人民法院工作,做一名主持公道和正义的法官”的理想就深深根置于我心中。
1992年,我从学校毕业,分配到禄丰县人民法院工作,当理想变为现实,心里的 激动和自豪难以言表。看着法院大门上庄严的国徽和穿着整齐制服的同事,我暗暗对自 己说,一定要做一名好法官,在法院这块阵地上把所学的知识回报于社会,以实现自己 的人生价值。
翻开禄丰法院半个多世纪尘封的历史,心情如铅般沉重,法制建设竟经历了如此艰 难曲折的过程,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法律甚至遭到了肆意的破坏和践踏,法律的 尊严在风雨中飘零。正如真理在初始总是伴随着孤独和苦难,但最终总能冲破乌云,如 雨后彩虹般呈现于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 法制的基本方针。1980年,法院审判工作开始进入了按实体法和程序法办案的新阶段, 逐步走上了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正确轨道。
从我参加工作至今,已在法院工作了 10年,这10年和法院悠长的历史相比,自然 是沧海一粟。但我所在的10年,正是法院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10年,无论从审判方式 改革、物质装备、人员组成、精神面貌,甚至观念和过去相比,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 化。10年的审判经历,不知有多少事使我激动和难忘,其中使我感受最深的是审判方 式改革前的办案经历,因不能言尽,择一二以道之。
刚到法院工作时,正值经济纠纷调解中心成立,我被分在调解中心工作,做书记 员,配合审判人员办案。1993年初,由于禄丰县广通镇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交通优势, 使得全省乃至全国的不少企业都在广通设点经营木材、白糖、茶叶等物资,随之,经济 纠纷案件大幅度上升。为适应形势的需要和避免过度往返,中心在广通法庭设点,安排 我长驻广通,负责收案、配合审判人员办案、根据需要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工作。
党的十四大确定了我国的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企业的经营活动由 此十分活跃,发生的纠纷也不断增多,这就给法院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按部就班 的审理方式显然已不合时宜,中心的办案程序实行立案、审理、执行一条龙,特点是简 化了程序,做到及时、快速、髙效,大大方便了当事人诉讼,提髙了办案效率,很适合 当时的要求。据资料统计,仅1993年,经济审判庭和调解中心审结各类经济合同纠纷 案件和其他经济纠纷案件140件,超过了 1991年和1992年两年审结数的总和,以后逐 年上升。事实证明,调解中心和经济庭为市场经济的建立作出了积极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