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转化“法轮功”劳教人员的回忆
赵建军
1999年12月,云南省第二劳动教养管理所开始收容“法轮功”劳教人员,一共收 容82名(其中女子11名)。两年多来,经过全所上下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工作,在确保 场所安全稳定的同时,教育转化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所收容的82人中,已有76人 彻底转化和基本转化(未转化的6人中有5人是近期才收容的),转化率为92. 7%,经 过5次从宽处理,现已解教(提前解教及到期解教)33人,在册49人,其中,所外执 行23人,所外就医5人,在所21人。多次对已解教、所外执行、所外就医人员的跟踪 调查看,已出所的61人,均未出现反复,多数人还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做帮教工作, 成为了帮教骨干,有3人被组织到省外开展帮教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帮教效果。
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始终把对“法轮功”劳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作为全所工 作的重中之重。管教“法轮功”劳教人员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 鉴,工作中必然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新问题。与“法轮功”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 杂性和尖锐性,更加重了管教工作的难度。为此,所党委从收容伊始,就十分重视此项 工作。认识到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是一场争夺思想 阵地、争夺人民群众的斗争。做好“法轮功”类劳教人员的管教工作,是我们义不容 辞的责任,是上级党委交给我们光荣的政治任务,是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 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所内多次 召开党委会、中层领导会和全体干警会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宣传动员,增强了做好对 “法轮功”劳教人员管教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并成立了所党委书记任组 长、其他党委成员为组员的“法轮功”劳教人员管理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从 思想上、组织上加强对“法轮功”劳教人员管理教育工作的领导。
调查研究,探索规律,建章立制,对“法轮功”劳教人员的管教工作做到制度化、 经常化。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对“法轮功”劳教人员管理教育暂行办法》,对“法轮 功”劳教人员采取在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的同时,采取思想教育与劳动 磨练相结合、分散管理与重点控制相结合、专人包教与广泛教育相结合的“三结合” 管教工作措施。根据情况的变化和出现的新问题,又制定了《关于对“法轮功”劳教 人员的管理教育补充规定》。同时,所部成立了“法轮功”劳教人员教育转化研究小 组,探索对“法轮功”劳教人员管教工作的规律、特点、方法。针对“法轮功”劳教 人员不认罪错、所内练功、对抗教育、私下交流等不服管教现象的时有发生,制定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法轮功”劳教人员管理教育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打击邪 教组织、崇尚科学文明”教育活动的安排意见》、《关于处置“法轮功”劳教人员各类 突发事件的预案》,增强了管教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教育转化攻坚战开始后,又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