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在山区放电影的曰子
李树云
我16岁时进入云南省举办的电影放映人员训练班,接受电影放映技术知识的教育。 短暂的半年学习结束了,于1956年初秋,我和其他同志兴致勃勃地到了楚雄州的姚安, 走上了电影放映工作岗位。
先到姚安,后因工作的需要又调到大姚。1961年春,我和马庭惠同志满怀建设山 区的激情,创建了大姚电影二队,担负着7个山区乡的放映任务。建队时只有一套放映 机,没有发电机。小队两个同志在条件差、困难重重的情况下,想尽各种办法,在有电 地区坚持了8个月的放映,筹措购置发电机的资金。但所筹措的资金仍不够,两人又把 自己的工资垫出来,才把发电机买回来,保证了电影二队正常开展放映工作。
那时在髙寒山区开展放映活动,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山高坡陡,交通不便,运送机 器都是靠人背马驮,稍不小心就有滚下山坡的危险。有时,白天要走八九十华里,最近 的十多华里,一般的都有三十多华里。为了运输方便,后来我们还买了六匹骡子,结 果,我们小队的工作量由此加大,每个同志既是放映员,又是饲养员,出发前还要捆机 器。山区的生活条件非常艰苦,吃的是包谷饭、养粑粑,睡的是火塘边。就这样,我们 小队的两个同志,任劳任怨地在艰苦的山区度过了五个春秋。
1963年的第四季度,我们小队计划出满勤(工作90天)。当时正值我爱人生孩子, 为了不影响工作,我把爱人托付给姨妈照看,待巡回放映回来,孩子已四个月了。期 间,我们从乌龙口转点到文宜拉,运送机器的人不够,村里安排本村铁匠老倌的儿子参 加背机器,而他脚上生了疮,途中上坡感到有些吃力。为了不影响文宜拉当晚的放映, 我就跟他换着背。当我们巡回到湾碧时,正值土黄,天气阴雨连绵。我的脚被草鞋磨破 了,红肿流血,在同伴的帮助下,忍着疼痛,拄着棍子仍在金沙江畔行走了一个多星 期。当时自己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不管脚怎么痛,都不能休息,必须保证计划任务的完 成。由于完成任务较好,1964年,我队被评为全州电影系统先进单位,我曾两次到成 都参加西南电影宣传工作会议和农村电影普及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