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大塘子村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回忆
李国有
1968年,我初中毕业回到元谋县大塘子生产队当农民,领导和社员推选我为生产
队会计。
当时的财务管理没有建立公开、民主的监督制度,每年的收益分配都是由会计一人 核算,队委会批准,社员大会公布一次就完了。群众暗中核算和比较,怀疑意见很大, 认为白苦白出力,不如队长、会计的朋友和亲戚,因此出工不出力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针对这种情况,我从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开始改革,一是实行三联单分粮制度。会计开 单分粮,社员凭单称粮,保管员凭单过磅。改变过去会计直接报码,保管员听声过镑的 传统做法;二是实行《社员往来手册》,不论是实物分配或现金借支,凭单上册、记 账。账本、手册根据社员的要求,可以随时查对,坚持有疑必查、有错必纠的原则;三 是按月按季口头或张榜公布帐目。通过改革,群众心实了,“用笔杆子杀人”的咒骂声 消失了,各种矛盾缓和了,生产积极性高涨起来了。
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产生。多抢工分才能多分钱粮又成了干活不顾质量的 难点,用当时的话来概括“出工一窝蜂,做活一阵风。前面锄头响,后边草照长”。秋 收时,“棉花一柱香,甘蔗麻包装,包谷光杆杆,谷穗没有稗穗多”。好端端的土地就 是只长杂草不长粮食。镰刀把歇手就缺粮,算盘一响就超支,大年三十有的农户要借米 来下锅。为解决群众基本生活问题,队长、会计到处借粮,最远的地方借到武定县的白 路公社。在这严峻的情况下,我常思考着一个问题,当农民生产不出粮食,捧着饭碗借 粮,饿着肚子空喊“抓革命,促生产”,批判“唯生产力论”,这不是农民的本质。搞 社会主义建设为什么就不能讲生产力?
在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1976年春,县委书记李香庭到大塘子生产队搞调查研 究,听了我们的汇报后,提出可以在油菜单项经济作物上搞“四定一奖”(即:定面 积、定劳力、定质量、定报酬、超产实行奖励)。这对我是极大的启发。当我们刚实行 这个方案时,批判邓小平反右倾翻案风的政治运动又开始了。“李香庭在大塘子搞三自 一包四大自由的罪责难逃”的大字报、大标语、漫画在县城铺天盖地。农业生产责任 制的概念刚进入我的头脑,就被一场政治运动打得粉碎,但我不甘心,凡是事实反复证 明了是正确的东西,我都咬定不放。
1976年底,改革开放的黎明刚到,我就把包产到组的六个落实(即:劳动组织落 实、农具的使用保管落实、土地面积落实、产量落实、成本核算落实、工分报酬落实、 实行奖惩)理成文字在一些有头脑的干部社员中宣讲,希望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但他们说“不要头脑发热,不怕批斗吗?”我反复学习毛泽东同志有关论述和《人民公 社六十条》中中央关于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又从理论到实践,从现实到发展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