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历群众文化工作四十年
余立梁
建国后,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楚雄市也和全国一样,社会经济得以蓬 勃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促进了文化工作的繁荣,群众文化活动的空前活跃。广大文 化工作者为群众文化的发展与繁荣付出了艰苦的努力。
我在楚雄市文化部门工作了 40年,是这个变化的参与者、目睹者。本文试图以亲 身经历、所做所为为线索,将40年文化工作的发展、变化,做一番浏览与回顾。
蓬勃兴起的群众文化活动
楚雄境内各族人民,有着丰富的传统文化和开展自娱性文化活动的习惯。汉族群众 一般以耍龙、舞狮、滇戏、花灯为主,农忙时则以民歌小调为乐;兄弟民族大多能歌善 舞,“踏月合歌,婚彝皆然”。
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人民政府十分关心和重视群众文化工作。1951年就成立了 楚雄县文化馆,定编定员定经费,保证了群众文化工作的开展。文化馆是党和政府为开 展群众文化活动而设的专门事业机构。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人员不断充实,经费年年 增加。1951年成立楚雄县文化馆时,只有2人,人员工资以大米抵折;1955年有5人, 年经费5千多元,月工资总额140多元;1972年有9人,年经费1万多元,月工资总额 522元;1985年12人,年经费28 795元,月工资总额924元;1988年13人,年经费 24 000多元(不含追加部分),月工资总额1千多元;1998年,在编13人,年经费 246 000多元,月工资总额1万2千多元。由于人员、经费得到保证,工作也日益红火, 活动也由建馆初期的一两项活动,发展到多项:图书报刊阅览、出墙报黑板报、放映幻 灯、举办新闻图片展览、组织农村开展业余文艺活动、培训农村业余文艺骨干、创办 《农村俱乐部》、《龙川江》、《楚雄文化》、《农村文化工作通讯》、组织文艺晚会等等。
1958年以后的一段时间,楚雄地方“工农兵学商,一齐去栽秧”的风气很盛行。 文化馆也不例外,人员大多数抽调下乡抓生产,工作队一个接一个,上一个工作队刚结 束,下一个工作队又接上,没有时间做部门工作,留下1人开图书室也常常要参加县人 委机关的生产劳动,群众文化活动基本瘫痪。当时我被抽调到牟定县的马厂区(含桃 苴、蒙恩)去贯彻中共中央“紧急指示信”,后来又到南华及楚雄山区等地去抓生产。 1961年,我回文化馆工作不久,正遇着郭沫若先生路过楚雄,并且专门进了我们馆。 他看到文化馆这般景象,慨叹道:“从东北到西南,没有见过这么萧条的文化馆。”作 为馆长的我,在一旁听了此话之后,心如针扎,暗下决心:办好文化馆,为楚雄人民争 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