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十七年我州戏曲事业的发展
冷用忠
楚雄地区的民族民间戏曲活动,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置根于广大汉族地区的花灯, 从形成到今已有150年以上的历史,较为流行的地区是姚安、大姚、元谋、禄丰、楚雄 等地区。到解放前夕,共有业余灯社(会)100多个,经常演出的花灯剧目200多个, 传唱的曲调有400多首。滇剧,在姚安、楚雄、武定等县城和大姚、石羊(原白盐 井)。禄丰的黑井、琅井、阿陋井、猴井等地区也较为流行。双柏、楚雄、永仁等县的 一些彝族地区和彝、汉杂居区,解放前也曾出现用彝族人民自己喜爱的艺术形式表演简 单的人物和故事,已形成了彝剧的雏形。但是,由于统治阶级不重视民族民间艺术遗产 的整理和发展,使得花灯、滇剧这一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戏曲活动形式,长期处于 自生自灭的状态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才使我州的戏曲事业获得新生。建国初 期至1966年的17年中,应是我州戏曲事业发展的黄金时代。其主要标志是:长期处于 “吹地灰”演出的花灯,登上了省、州文艺舞台的大雅之堂。相继成立的州、县花灯、 滇剧、京剧的专业演出团体,使各个剧种在普及的基础上得到了提高和发展。民族剧种 ——彝剧的诞生,使得自治州的艺术百花园中,又增添了一朵鲜艳的马樱花。专业和业 余演出队伍得到发展壮大,演出的剧目和形式也更加丰富多彩。广大专业文艺工作者, 深入上山下乡和到边远山区演出,极大地活跃和丰富了各族人民的文化生活。
在党的领导下,老剧种得以新生,民族剧种得到发展。
建国初期,广大城乡人民敲锣打鼓以龙灯、狮子灯、扭秧歌等多彩多姿的艺术形式 迎接解放庆祝翻身。各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当地民间艺人认真学习党的文艺方针 政策,各县文化馆相继组织成立了城区的花灯和滇剧的业余演出团体。如楚雄县,把解 放前原“春乐社”、“共乐社”两个班的滇剧、花灯艺人集中起来,成立了《楚雄民间 艺人联谊会》。南华县成立了《南华县业余花灯剧团》,盐丰县(今大姚县石羊镇)把 “同乐社”改建成立了《新星剧团》,永仁县成立了《业余花灯团》,元谋县成立了 《元马镇业余文艺组》,武定县成立了《近城业余文艺组》,禄丰县成立了《金山镇民间 文艺社》等。这些业余剧团成立后,在上演大批经过整理的传统剧目的同时,并配合 土地改革、抗美援朝等运动,创作和移植演出了一批现代题材的剧目。传统滇剧剧目有 《将相和》、《逼上梁山》、《白蛇传》、《蟒蛇记》、《五台会兄》、《春花走雪》、《碧玉 簪》、《红娘子》、《季汝梅》、《三击掌》等。创作和移植的剧目,如楚雄创作演出的话 报滇剧《活捉杜鲁门》,盐丰移植演出的滇剧《白毛女》,禄丰移植演出的花灯《人往 高处走》等。楚雄的民间花灯艺人与楚雄中学的教员,曾参加土改工作队,深入到农 村宣传演出。元谋、禄丰等县城区,还组织以学生为主的业余花灯组织到一些农村宣传 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