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教文卫体委员会四年的工作
普朝凤
楚雄州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成立于1988年6月18日,到1992年7月11日与文史 委合并为教文卫体文史资料委员会,历时四年时间。从1963年12月成立州政协到第四 届第五次常委会议以前,未设置教文卫体专门委员会,在一、二届期间也未设联系教文 卫体方面的组织,到第三届即1981年1月以后才逐步设置教文卫体方面的活动小组, 1982年1月开始设文卫组,11月政协设立工作组委员会,文卫组为委员会下设的一个 小组,1984年10月改设教育组、卫生组,1985年8月又增设文化体育组、妇女组, 1988年6月州政协党组根据中共十三大指出“要加强政协自身建设,逐步使国家大政 方针和群众生活重大问题的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经常化”的要求和根据人民政协《章 程》第四十九条关于“自治州、设区的县市、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地方委 员会的工作机构的设置,按照当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由常务委员会决定”的规定。 决定对现有工作机构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6月18日第四届六次常委会通过了设置六 个专门委员会的决定,除保留提案、学习、文史资料三个委员会外,撤销原来的工作组 委员会,分设经济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教文卫体委员会、民族宗教联络委员会。教文 卫体委员会在常委会和主席会议的领导下,遵循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 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 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围绕彝州的“两个文明”建设,认真组织委员对我州教育、 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生活重大伺题,开展视察调查、座谈讨论等,进行经常性的活 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职能作用,活跃了政协工作。
制定工作简则明确工作任务
教文卫体委员会成立后,第一项任务就是根据全国政协《专门委员会组织通则》 的精神,结合我们的实际,制定了教文卫体委员会的《工作简则》(于1988年10月8 日经本委员会第二次委员会议通过),明确了以下工作职责:一是旗帜鲜明地坚持四项 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维护安定团结;二是密切联系教育、文化、卫生、体 育等方面的委员和人士,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和批评;三是组织委员学习党的路线、 方针和政策,并向他们通报情况,提高参政议政能力,使委员知情出力;四是组织委员 和有关人士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群众生活和有关教文卫体方面的重大问题, 开展专题调查、视察活动,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