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时期牟定青年的觉醒
张承龙江朝栋
1919年,反帝反封建的“五•四”爱国运动,对牟定的知识青年学生震动和影响 很大,使他们中的一些进步青年逐步觉醒,开始走向革命的道路。1915~1923年,先 后有夏崇先、毕昌杰等一批批学生,赴昆明、北京、广州求学。积极投身轰轰烈烈的爱 国学生运动,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宣传。1926年,夏崇先、毕昌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当时,省立一中是昆明学生运动的中心,“五•四”以来一直保持着革命的传统。 在这样一个追求真理、新思想广为传播的环境中,牟定在昆求学的青年学生,如饥似渴 地阅读《云南学生》、《新青年》、《向导》、《滇潮》等大量的进步书刊。在“五•四” 民主思想和马列主义的影响下,这些青年学生进一步看清了旧社会的黑暗和反动,逐步 认识到阶级压迫和帝国主义侵略是造成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源。因此,他们一方面发奋读 书,刻苦努力,孜孜不倦地学习文化科学知识;一方面积极进行新文化、新思想的宣传 活动。经常从省城昆明把一些进步书刊邮寄回牟定城乡的亲友、同学,在知识青年学生 中竞相传阅。每天下午,牟定县城南街邮政代办所门前,只要邮包一打开,许多进步青 年学生都争先恐后争看新书和进步刊物,并聚集到文庙县民众教育馆等地,畅谈理想和 探索挽救中华民族的道路。这些活动打破了牟定的沉寂,猛烈地冲击了旧礼教、旧风 俗、对牟定当时的进步青年学生产生了积极影响。
1923年,牟定赴省青年学生毕昌杰、唐德同、生犹龙、陈文润、刘在彤、王友庆、 伍培楠等一到寒暑假就回到家乡,广泛接触亲友、同学和农民群众,听取人民群众的呼 声。1924年4月,他们以牟定县留省青年团代表的名义,向省铁路总局揭发控告国会 议员陈光勋(牟定县新甸乡双树村人)鲸吞公款一案。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因清末, 滇至山关交通不便,云南打算修筑迤西铁路,实行随铁路捐款数年。到民国初年,已筹 集资金数百万元。后铁路未修,当局将这笔资金贷出“放商生息”。陈光勋于民国初 年,向铁路总局借了款银3 000两,至控告之日(民国14年),从未给过息银,本利约 在6 000两以上。此借路款,陈光勋留存家用,由弟陈光煦在家经理,此银他以“八厘 息借入,三分息贷出”。盘算至今,家资数万。历任县知事,不愿结仇,不敢认真催 收。但陈却凭势拒不付息,又拖欠借款。
毕昌杰等人不畏权势,毅然揭发控告陈光勋的贪赃行为。省府接到《控告书》,查 有实据,省长唐继尧受理了毕等人的控告,发出指令“……令饬牟定县知事,查传该 陈光勋、陈光煦弟兄到案,具限勒缴,倘逾限仍在拖延,即由县将该弟兄田房产业标封 拍卖变债解交”。毕昌杰和几位知识青年学生,为民请命,取得胜利。
1927年以前,云南学生联合会,仅是省会的学生联合会。为了铲除根深蒂固的旧 礼教,灌输新思想、新文化,唤醒民众参加国民革命,打倒国际帝国主义、资本主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