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苗族群众安定工作的回忆
罗家华
苗族在双柏县20多个民族中居少数,1956年底统计,只有38户,106人。分别居 住在较边远的艾尼山区海资底2户、大阱乡9户;妥甸区旧关乡21户(现属楚雄市); 中山乡6户。均系在国民党统治时期,为逃避抓兵,派款及逃荒,而由武定、禄丰、楚 雄、牟定等县迁入双柏的。迁入时间5年、20年、50年不等,而每户均非定居,迁徙 频繁。如大阱乡熊石富一家,原在禄丰县,因逃避抓兵而弟兄分家,搬至楚雄二区菜籽 地,又因地租过重无法生活而搬至双柏海资底住了 10年,后又搬至大阱住了 20年,随 后又搬至广通、禄丰两县的交界地阱头村住了 3年,土改前搬至广通坝子,1953年又 搬回到双柏大阱乡。苗族的频繁迁徙,反映了国民党统治时期,对苗族群众残酷剥削和 歧视的深重。
解放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消灭了剥削阶级,苗族群众也同其他民族 一样取得了政治上的平等,经济生活、文化生活上的共同提高。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一 般都得到了相互尊重。各民族空前团结。可是,就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的1956年 底,由于历史的原因,加上大汉族主义思想与地方民族主义思想的影响和工作上的某些 原因,居住在双柏县的苗族群众出现了不安定的情绪,积极准备搬迁,另寻居住点。38 户中就有29户准备搬走,其中海资底2户,准备搬迁至中山乡;大阱乡的9户,有6 户准备搬至楚雄紫金山,2户搬旧关,1户搬中山;旧关21户,有4户准备搬拢住在一 个村,5户准备搬往哨地,1户准备搬至打左。他们已开会商量多次,并与所要迁往的 地方进行了商讨,取得了本民族的同意。由于想搬迁,思想不安定,严重影响了当时苗 族群众的生产生活。双柏县委、县人委对苗族群众的情绪十分重视,进行了认真的调 查,并于1957年1月在县城云龙召开了全县苗族家长座谈会,虚心听取苗族群众的意 见和要求,针对主要问题,进行民族政策教育,从政策上进行必要调整,稳定了情绪, 使苗族群众安下心来,搞好生产。在苗族家长座谈会上,县委、人委领导充分动员苗族 同胞把他们的意见和看法都讲了出来,弄清了搬迁的主要原因有:
在合作化运动中,对牲畜入社问题上,一些地方对苗族的风俗习惯、特点毫不注 意,一律与汉族一样,没有差别。按苗族风俗,老人死后,都要敲(即杀的意思)“嫁 牛”和“孝牛”。(嫁牛是指姑娘做媳妇时娘家陪嫁给的牛、羊,孝牛是指儿子对父母 死后应孝敬而敲之牛。)合作化期间,苗族群众纷纷要求适当留给,但汉族群众不同 意,不管“嫁牛”或“孝牛”都一律入社、一只不留,有的还说:“那是发展私有经 济”。大阱乡副社长熊为富(苗族)入社时想把母亲的“私方”羊留下,有的干部就指 着他说:“你是个带头人,你要留,那全乡的事咋办?”。其母又逼着他留,弄得他两头 为难,只好说:暂时入社,以后再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