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州政协民族宗教联络工作的回顾
白珍荣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建立已经三十周年了。回顾三十年来 的历程,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工作过程,州政协的民族、宗教工作和台、 侨联络工作,是随着形势的发展逐步深入开展起来的。不论各个时期的情况如何变化, 历届民族、宗教、台、侨、民主党派等方面的州政协委员和爱国人士,始终坚信中国共 产党的领导,同党真诚合作,积极参政议政,密切联系和团结有关方面群众,支持与协 助党委和政府做好各个时期的工作,为彝州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社会进步和经济发 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早在政协成立初期,州党委就很重视人民政协工作,两任州委书记王文玉、余活力 同志曾分别兼任州政协主席,并重视团结党外人士,搞好合作共事,从第一届起就安排 了有影响、有代表性的社会人士和民族、宗教界上层代表人物为州政协委员,其中民族 方面长期住会的有曹金鹏(彝族)、朱有成(苗族)、马英(回族)等人,并经常组织 推动他们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发挥他们的作用,这对于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缓解民族矛盾,增强民族团结,维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确保彝州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顺 利进行,曾经发挥过政协组织应有的作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州政协在原工作组委员会的基础上,于1988年6月建 立了州政协民族、宗教、联络委员会,并于1989年5月调配了专职干部,使之形成政 协机关的一个协商层次和工作机构。
根据政协章程和委员会工作简则,按照政协的职能和主席会议的安排,民族宗教联 络委员会近几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明确工作任务,拟定工作计划,向主席会议和常委会议报告工作情况。委员会的基 本任务是,广泛团结和联系民族、宗教、台、侨、民主党派等五个方面的州政协委员和 有关人士,组织和推动他们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有效的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有选择有重点地组织委员进行视察和调查研究;与州级有关 部门进行对口协商和工作联系;与省政协和县市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保持工作联系,交 流工作情况,从政协职能角度出发,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着重配合民族、宗教部门 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支持与协助做好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协调社会矛 盾,增强民族团结,保持宗教正常活动,维社会稳定,促进彝州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 的发展;在“三胞”联络工作方面,主要是根据党和国家关于“一国两制”、“和平统 一”的总方针,配合对台、侨务部门宣传贯彻党的侨务、对台政策,支持与协助对台、 侨务部门做好台、侨联谊工作,广交朋友,增进共识,引进海外资金和技术,为促进祖 国统一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在进行以上工作过程中,委员会每年都拟定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