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培育下成长
普贵忠
1923年冬,我出生在峨山县土官乡大鱼塘村的一个彝族佃农家庭。六七岁时我就 帮大人放牛了,从我懂事,看到的就是田主收租括斗,支派无偿劳役的贪婪剥削;国民 党政府穷凶极恶的抓兵派款、横征暴敛;社会上“㑩㑩不算人”的民族歧视,我幼小 的心灵承受着重压,对不公平的社会现象产生了愤懑情绪,渴望过一种人的尊严生活。 11岁时,才获得读书的机会,当时家里供我读书很不容易。我一放学就帮家里割草、 拣粪,在学校里就专心致志学习,成绩常列全班之冠。初中还没读完,为了躲兵,我就 考入玉溪中学高中念书。1943年秋,经考试插入国立云大附中高十一班。当时的昆明 称为“民主圣地”,云大附中被誉为“革命摇篮”,我生活在一个团结、活泼的学习环 境中,在地下党和进步师生的关怀教育下,受到了革命的启迪,确定了人生方向,下定 了献身革命的决心。1945年4月,在云大附中我被党的外围组织“民青”吸收为成员。 1946年4月在云大又被接纳为共产党的一员。在党和“民青”的直接领导下,我在云 大和师院组织领导过进步社团“牧笛社”、“弯刀社”,积极团结发动青年学生投入火热 斗争,培养革命骨干,壮大党和“民青”的力量。
我进入大学读书,虽然享受公费,但为数极少,家庭经济困难,每日除了学习,搞 革命活动外,我还要挤时闾给人当家庭教师,给报社校对,维持生活,因过度劳累,贫 血严重,常常昏倒,成了贫病学生。当时,是党组织和进步师生给了我无微不至的照顾 和关怀,否则也就中途停学了,至今回忆起来,一股暖流由衷而生。
1947年冬,昆明“人权”运动中,我被反动派列入要抓捕的黑名单,地下党省工 委立即通知,派我到新平县负责组建地下党的工作。我以教书为掩护,以南区帽盒山嵩 安小学为据点,经过深入工作,培养了一批革命积极分子,建立了一支党领导下的武 装。1948年11月又负责组建了革命队伍“自卫军墨江部队”。年底,发动并领导了解 放墨江县城的武装斗争。1950年4月29日,新平县土匪暴乱,县城被陷,我和南区 干、群团结一致,坚持开展对敌斗争,受到上级的通报表扬。四年后调玉溪地委工作。 1956年初,省委派我组成省民族工作队到小凉山开展民主改革。为了解放奴隶,发展 生产,1956年9月成立了宁蒗彝族自治县,民主协商,制定改革条例。当时我是省委 委员、玉溪地委副书记,挂宁蒗县委书记。
1957年10月18日,楚雄地区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经国务院58次全体会 议批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1958年4月15日正式成立楚雄彝族自治州,我从宁蒗前 来参加,在楚雄彝族自治州首界人民代表大会上,当选为自治州州长。按区域自治条例 的要求,要在全州进一步发展民族经济和文化,实现事实上的民族平等还任重道远,内 心总觉盛名之下,其实难符。1959年4月,我被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出席了第二届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