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期楚雄县的水利建设
杨维兴
据明隆庆《楚雄府志》记载,元至元五年(1339年),由于天大旱,人畜死亡, 于是楚雄府派兵开梁王堰——即今饱满街东侧的连汪坝,楚雄开始有了第一个水利工 程。此后,直到1949年楚雄全境解放,历经元、明、清、民国四个朝代,共610年, 其水利工程屈指可数,寥寥无几,全县有效灌溉面积仅2. 32万亩,占当时总耕地面积 30.41万亩的7. 63%。不但有效灌溉面积少,而且还有易涝面积3. 31方亩。
由于缺少水利工程,农业生产基本依赖于天然长流水和不多的几个小坝塘,完全处 于“靠天吃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耕地是雷响田、望天田,十年九旱。民谣说:“楚 雄山坡坡,干田干地多,吃水下河挑,撒秧掏沙窝”。很多地方,甚至连人畜吃水都很 困难。不仅如此,春夏干旱,还伴随着夏秋的洪涝灾害。由于缺乏水利工程,往往到了 雨季,溪河四溢,山洪横流,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和拦蓄,只能是任洪水冲刷洗劫。于是 造成了收获荡然无存的威胁。春天不下雨,夏秋水成灾,要水没有水,有水无处蓄。这 成了解放前楚雄自然农业的真实状况。
1949年,楚雄全境解放。1950年,随着中共楚雄县委、各区委的建立,党和政府 领导各族人民进行了改造楚雄农业生产条件、兴修水利工程的一系列建设事业。1950 年召开了楚雄地区第一次农代会,会上明确提出“垦荒、修河、筑堤、筑坝塘”的决 议。根据会议精神,全县各区纷纷行动,拉开了兴修水利的序幕。时至1952年,整个 建设速度较慢,工程规模不大,主要是整修、恢复原有水利设施,使物尽其用。同时寻 找水源,开挖小沟,引水渡水,以解决人畜吃水的困难。并修筑小塘、小坝,补助于村 民用水。
1953年、1954年的两年中,气侯反常,全县春季无雨,水源干涸,河流见底,好 容易栽种下的部分水稻,因干旱缺水,秧苗全枯死在田里,被迫改种干粮,但旱情严 重,只能是种耐旱的荞和豆。时至秋天收获季节,又遭大雨,山洪暴发,形成涝灾。改 种后眼望可收割的荞、豆,被大水冲毁,收成全无。全县出现了严重的饥荒。正如民谣 所说:“雨来冲个光,雨过干得荒”。即使修筑了一些小沟、小坝塘,如同临渴掘井, 不能解决根本性的问题。
严酷的现实,无法抵御干旱和洪涝的双重自然灾害。
1954年底,县委决心大兴水利,只有大动干戈,才能使楚雄走出旱涝困境。县委 根据中央提出的“以蓄水为主、小型为主、群众自办为主”的水利建设方针,结合楚 雄本地的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兴修水利的措施和原则。
主要内容有:建设方略上,以修筑小型水库为主,实行大、中、小结合,配合当时 全州集中修建的中型水库;施工工程上,以开挖修筑水库为主,沟、塘、坝相结合;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