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壮士黄人钦
姚安县志办
黄人钦(1909~1938),字仰予,姚安县仁和乡蜻蛉村公所黄家屯村人。县立高小 毕业后,即考入省立中学。时值日本帝国主义强占我东北三省,黄深感国家危亡,民族 受辱,萌发了习武从军,报效祖国之志。他极慕岳飞精忠报国的为人,常吟“男儿有 志不出关,不灭倭寇誓不还”。初中毕业后,即不顾家庭劝阻,考入云南军官候补生队 及九十八师军士队学习,毕业后入滇军,先后任排长、连长之职。
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云南省主席龙云按照南京军事会议之决议,先后组 建滇军第六十军、五十八军,开赴抗日前线。黄人钦被编入六十军一八三师五四一旅一 〇八二团,担任上尉连长。在此之前,他已聘定邻村商文炳之女商幼兰为妻。出征前, 双方家长商定,让其完婚再赴疆场。为使家长及爱妻放心,黄人钦欣然从命。时商幼兰 正就读于昆女中,亦有完婚之意。遂于10月4日,在昆明木行街黄宅举行了简易婚礼。 新婚后6日,部队奉命开拔,亲朋好友皆劝人钦“告假数日,欢度蜜月”,黄人钦慷慨 而答:“匈奴未灭,何以为家! ”毅然别离新婚爱妻。随大军踏上征途。
1937年10月10日,黄人钦随部队从昆明出发,步行50余日,于11月26日抵达 长沙。人钦不顾行军劳累,迭致家书,述其杀敌灭寇之决心,为国雪耻之志。由曲靖禀 父函云:“值此国家危亡之秋,正当男儿奋身报国之时。想父母教育子女,欲望效忠国 家也。”于贵阳致其妻函云:“兵凶战危,古有明训。但此决不能减灭我杀敌壮志。因 为国家亡了,我们的生命财产,一切的一切,即随之灭亡了,苟活做亡国奴,有何意 思!自昨天得知上海失利之噩耗,心中更感无限悲愤。‘男儿有志出山关,不灭倭寇誓 不还’此即我的决心。”由江西上饶致其妻兄函云:“此次本军出征抗日,受命之时, 吾即下最大决心,誓为国家全领土,为民族争生存。此志不遂,决不生还。铁血救国, 此其时也!”由湖北信阳致其族兄函云:“我们军人,只晓得和倭奴拼命,才是我们中 国的出路。我们应拿我们的热血,去保卫国家领土;拿我们的头颅去换取民族的生存。 处在这最后关头,想到前线同胞,在冰天雪地中浴血苦战,流离失所的难民,敌人铁蹄 下被蹂躏着的亡国同胞,有人心者,恨不得即刻奔赴前线,和鬼子见个高下,铲除这新 仇旧恨。”铮铮铁言,耿耿丹心,满腔热血,令人感泣。
在部队,黄人钦每谈及国耻民危,无不慷慨激昂,声泪俱下,以至磨拳擦掌,恨不 得与日寇立即拼个你死我活。
部队驻信阳时,长官找黄人钦谈话说:“为培养部队指挥人才,拟派你到重庆受 训,以资深造。”他坚辞道:“眼下祖国狼烟四起,战火遍地,此时此刻,我已无心静 坐课堂安然受训。大丈夫即使战死沙场,马革裹尸,亦在所不辞!”请另选干才前往深 造,让我报效祖国之志得以实现!官长见黄人钦杀敌心切,允其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