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的民族教育
龚鉴
武定历史上是彝族罗婺部居住的地方,彝族先民远在汉代以前就有“毕摩”,以宗 教、祭祀、坐晒场、围火塘等形式向彝族人民传授文化。至明代武定凤氏土司大力促进 彝族固有文化,设彝文学校教育子弟,抄写各种经典并雕板印刷,流传民间。土官凤英 执政期间,以内地汉族封建道德规范及传统儒家思想教育子弟。明清两代在教育上对少 数民族虽有一些优待政策,但实际上也只是对领主、土官等上层子弟而言。如明洪武年 间规定赴京入国子监(即京师大学堂)的可享受出国留学生待遇,住专舍;正统年间 规定云南少数民族学生可免甄别(对“年老、残疾、貌鄙猥”的要取消生员待遇的一 种制度);万历年间,规定“改土归流”的州、县及土官地方学校,对土著生员可以免 考入学,汉族不许冒充。乾隆年间,增加土司子弟儒学进取名额,要求在“夷倮乡村, 多设义学,以为变俗之方”,“教夷人切于教汉户”,“教小子尤急于教成人”。要求官府 支持地方办义学,捐资买田供束修,童生应试时裁去部分书文。
光绪末年废科举制旧学,兴学堂制新学不久,于宜统三年(1911年),基督教澳大 利亚籍传教士葛秀峰,在苗族聚居的(洒普山小村开办私立“恩光小学”。民国3年 (1914年)在傈僳族聚居的滔谷开办私立“宣仁小学”,宣仁小学还办过1年初中,设 过“贫童救济所”及“圣经学校”。
民国二十年(1931年),西和乡清真寺村,在“武禄回族俱进会”分部成员马汝 让(马英)、马绍尧的倡仪下,开办私立伊斯兰教“明德小学”。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省教育厅决定在彝族、傈僳族聚居的环州地区设立“省 立环州小学”并附设师资训练班。民国二十九年又批准在滔谷设省立环州小学滔谷分 校。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因抗日战争吃紧,省教育经费拮据,教育厅将省立环州 小学交县接办,改为县立环州小学。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在插甸长岭岗设立滇中北7县(昆明、嵩明、寻甸、罗 次、安宁、武定、禄劝)苗族联立“民乐小学”分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即1950年8月,省文教会议决定:恢复省立环州小学 (后称“省立武定第一小学”)。1952年11月,武定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报经省文教厅批 准,将洒普山民办公助小学改为省立洒普山小学(后称“省立武定第二小学”)。
1951年起,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定期拨给武定县文教科2万元,用于民族小学 修缮校舍、购置设备及补助少数民族学生生活的困难。这年,全县少数民族学生占一半 以上的小学有96所,占全县小学总数的66. 2%。少数民族学生3 483人,占全县小学生 总数的48%。
1954年9月,小学整顿改进工作结束后,县文教科针对山区少数民族生不懂汉语